我們應該是找一個和自己有相同愛好,共同語言的人結婚對嗎?
人這輩子,總會愛上那麼一個人,就算你愛得傾盡所有,但到頭來還是會被傷得體無完膚。
你以為你拚命的挽留,對方一定會心動,但不料你越是想要靠近他,他越是想要掙脫你。
我特別欣賞一類女孩兒,就是那種分了手能大口喝酒,也能盡情蹦迪,宿醉之後還能在第二天太陽升起的時候笑著感嘆,我活著真好。
如果不是經歷那種撕心裂肺的感覺,有幾個人會在兩個人在一起的時候領悟到能走到最後是有多麼的不容易。
我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新歡都有那種特異本領,我只知道,在那個要走的人眼裡,新歡的兩個月勝過一切與舊愛的過往,誰管你三年五年還是八年。
守著一個要走的人,終究是不會有結果的。
每個人的心裡其實都藏著一個自己明明很喜歡,但卻再也不可能了的人。
只怪有些人偏要瞞著全世界,去固執的等一個不確定的結果。
我們沒辦法要求自己喜歡的人永遠喜歡自己,但我們可以試著去做一個讓自己喜歡的自己。
你以為你每天偷偷想他,默默關注他,自己就會好受嗎。
錯了,時間長了連你自己都會討厭自己,因為沒有人會喜歡活在別人陰影里的自己,所以分手之後,我希望你能洒脫一點,該幹嘛幹嘛。
這年頭誰還沒分過手,重要的是你該明白,不愛你的人,不值得你的任何挽留。
你要知道,過去的永遠沒辦法重來,重來的都沒辦法回到真正的過去。
願你把風景都看透,然後獨自去看細水長流。
分手就分手,何必像條狗。
其實這個問題要依據實際情況而定,不管是嫁給婚姻還是嫁給愛情都要自己心甘情願所做的決定。當然如果能找到與自己有共同愛好與共同語言的伴侶自然是不錯的,畢竟士為知己者死,女為悅己者容。如果伴侶是知己自然會很幸福。但是如果出現在身邊的那個人很好卻沒有那麼多共同話題就該放棄嗎?當然不是了,畢竟真正的婚姻是互補的,只要有愛什麼都不是阻礙,願我們都嫁給愛情,你覺得呢?
其實這個問題要分情況而定,有些人會對和自己相似的人相愛,他們覺得相似是一種共同語言,那麼他們在一起就很開心。但是還有一些人,會被與自己相似度很低的人吸引,這類人可能需要的就是在一塵不變的生活中期待驚喜,期待不同,所以這類人也可以結合,而且他們各自有各自的愛好並不影響兩個的生活。
所以,這個問題答案不是絕對的,按照自己內心的聲音,才會找到最佳伴侶,不是非要參照什麼標準來找,那樣往往找不到。
應該說能找到這樣的伴侶挺不錯的,但現實中其實要做到並不容易,其實男女性格上是可以互補的,有些男人比較強勢,但有些女人比較溫柔平和,兩者在一起也是可以相互中合的,性格會此消彼長,依然會過得幸福,所以找對象應該找一個能接受你各種缺點,能相互尊重和相互信任的人才行,茫茫人海中,其實也有很多能般配自己的對象,只要仔細觀察,認真判斷,總是能找到自己內心心儀的對象的。
相同愛好還是留給創業者吧,如果都一起去做同一個事,也許時間久了變同事而不是夫妻了。夫妻關係我覺得只要有一些生活上的共同語言就行了,只要能互相欣賞而又有點不同,才會過得融恰。求同存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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