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明說了等我結婚後不會給我房子和錢,全留給弟弟,我該不該覺得他們偏心?
你可能是個女孩,男孩和女孩在現在在多數父母心中還是有些區別的,覺得女兒大了嫁人了,以婆家為主,就是婆家的人,生了孩子也隨婆家的姓,娘家只是個暫住的港彎。打個比方,從前要是娘家和婆家同一天有事,女子得待到婆家為主,娘家為次。而弟弟娶妻生子所上隨父姓,好像是廷續了你家的煙火,這是幾千年的傳統,一時還很難改變。有句老話,好女不圖嫁妝,好兒不圖家當。
同樣和父母講,他們若生老病死以弟弟為主,有多大的力出多大,盡了孝心就行。
我現在也有了一女一兒。這個問題我和老公空閑時間聊過。具體還要看兩個孩子未來的生活狀況。條件好的就少分點,條件差的就多拿點,希望他倆都過得好。但是結婚的時候兒子花錢肯定比女兒要多點,畢竟買房是剛需。兒子結婚買新房,我們現在的房子就給女兒)才買的三居室,明年才入住。
我想說真的很偏心。現在與舊社會不同了。舊社會是養兒防老,老人完全是兒子照顧,財產留給兒子是天經地義之事,女兒是嫁出去的閨女潑出去的水,一點不用負責任的。現在有多少兒子不孝,財產給了兒子後,又要閨女養老送終呢。誰知道照顧老人的不容易,不是一天兩天一年兩年而是很多年。我的主張就是要勞有所得,這是對孝敬老人的一種認可和補償。還有就是現在的婚姻法對女孩非常不利,離了婚就一無所有,現在男孩女孩都一樣,要公平對待,不說一樣吧,也要為女兒想一想,哪怕給個三分一的財產也好,這樣在婆家也會有面子被尊重。當然接受財產的同時,也就是接受了贍養老人的義務。兒女共同分擔贍養的責任不至於太辛苦,共同繼承老人的財產,家庭更和睦。做人不要唯利是圖,爭來錢財,失去了親情,得不償失。
這個有個疑問:是不是在你結婚之前父母會給你房子和錢?如果是,就不要貪心,知足常樂!如果不是,那就是一種規則,男婚女嫁,夫唱婦隨,這是一種相對平衡,也要理解。儘管有人說這是重界輕女,有人認為這是偏心,但我認為這不準確,因為這是中國絕大部分的家庭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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