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去醫院找醫生開藥,有的醫生說「你這葯太貴,給你開我會被扣錢」,讓自己去外面買?


一,規定有葯佔比啊!超標之後,某寶處罰醫院,醫院落實到醫生頭上。膽敢犯者批評教育處分不說,扣獎金罰款,更是嚴重者甚至停止你的處方權。這在各個醫院早不是什麼新聞啦。醫生需要掙錢,不是掙罵掙罰款的呀!所以為了工資獎金,為了規定必須如此,醫生才能合規呀。再有醫者仁心也不行啊!

這幾年限制葯佔比很重很苛刻,各地各醫院不一樣,多在30%以內。即病人花100元,最多只能30元是藥品,否則就是超標。尚方寶劍懸著,所以只能讓你院外買。

二, 一般剛開年還好,不用急不用顧忌那麼多,臨近檢查期限,只能突擊達標了,少開藥唄。所以年底前沒藥是常見現象。新聞上比比皆是。這個真不怪醫生!誰有那大腦,你花錢必須比例多少多少!再者規定是變動的,動不動超標了,能咋辦?醫院科室只能往死里打壓醫生,限制開藥等。

三,另外門診原則上只能處方7天以內的量(防止大處方),醫生會讓你去院外買也省事。

四, 當然不排除有的醫生和藥販子勾結,讓在院外指定藥店買葯拿回扣的。

五,可能醫院真沒有葯,真的,也很正常,不要覺得奇怪。事實就是這樣,有些葯真沒有,給錢也沒有。


作為醫生來說說,的確存在這個情況,因為醫院被要求按照不同級別有一個 葯佔比 的存在,如果不能完成就要扣罰醫生、科室、醫院主管領導,當然在能滿足病情需要的前提下絕大部分醫生都會盡量減少患者的購葯麻煩。就是我平常和很多患者說的,醫患雙方要盡量相互體諒,相互理解。


上次我爸眼角膜發炎,市醫院開了一瓶眼藥水的處方讓我們去省眼科醫院去買說是全省就這裡有。而且必須掛主任號也只有主任醫師才能開。去省醫院後問了醫生能不能開,醫生開之前都是再三強調這葯價格以後才給開的。九百多一瓶眼藥水(進口的)效果也是挺好的。(之前去過幾次醫院開的葯加一起比這個多了去)不怕葯貴就怕無效。比如我外公帕金森綜合征醫生開了倆種總共三盒800一個月的用藥(美國進口)而且也只是一定級別的醫生才可以開的。這藥效果杠杠的,沒吃藥我外公路都走不動飯都咽不下。吃了以後上山劈柴下田種菜澆水。只是葯不能停


這幾個原因:1、醫院的確沒有。現在醫保資金緊張,很多醫院不進新葯(起碼是各種限制),但是新出來的往往是效果好,所以讓你去院外;2、醫生為了合規。這幾年限制葯佔比,一般30%以內,也就是病人花100元,最多只能30元是藥品,只能讓你院外買;同時門診原則上只能處方7天以內的量(防止大處方),而你挂號又麻煩,療程長,醫生會讓你去院外;3、有的醫生和藥販子勾結,在院外搞事情,拿高額回扣。

建議是:1、去大醫院,越大的醫院越是醫術導向,所有的都是為治病服務,很少受政策影響。藥品,檢查都是最好最齊的;2、看看醫生給你處方的是什麼葯,如果是國葯准字H,國葯准字J開頭的一般沒沒問題;如果是消字型大小,健字型大小,或者高價中成藥多半要小心。

最後,記得你是去看病的,不是去省錢的。不要認為貴就有問題。2元的沒有效果是浪費,200元的能治好是物有所值。何況圖便宜,小病拖成大病,最後用更多。


謝謝邀請。不是醫生太壞。我們對醫生期望太高。其實醫生就是一個人,按道理就是一個上班的人,打工仔。出去吃飯,買菜,坐車都需要自己買單,社會並沒有給醫生有任何有待。孩子上學,買房,供房貸也和普通人一樣,沒有任何權力。關於開藥扣錢的問題確實存在。這是醫改方案,減少葯佔比,超過這個比例就要罰款。罰款就扣在醫生工資里。以前大家抱怨醫生開藥多了,開貴葯。現在又抱怨醫生不開好葯,不開貴葯,一分錢一分貨,大家都明白。反正眾口難調。醫生就是讓病人不滿。


為啥去醫院開藥呢?以前為啥不愛在醫院開藥呢?因為價格變了,很正常,誰都想買便宜點的葯。這次醫改,醫院藥品改革,醫院藥品價格大幅度下降了,這個一些慢性病老病號最有體會,他們長期吃藥,所以對葯價深有體會。政策是政策,現實是現實,跟著政策一塊下來的還有葯佔比和醫保的總總限制規定。藥品便宜的同時限制了供應量,很多區縣級醫院目前往往很缺葯,同時又有很多好葯(大廠的貴一些的)不在醫保目錄里而不能開。在種種限制下,醫院領導也會出台政策,限制開藥,否則就罰錢(各個領域都是以罰代管,簡單粗暴),所以有時候就沒法開那麼多,或者壓根就開不出來,就是這局面。至於有些說醫生和藥店有勾結,這個就自己判斷吧,如果醫生只說藥名那你自己可以任意在哪家買(這個又沒有什麼獨家代理)。如果給你寫了個條,指定哪家藥店,那就有可能了。另外話說回來,一般干這事的都是老油條,這些人資格老、滾刀肉,都是編製內職工,領導看他們頭皮發麻都。


不敢多說,怕被請喝茶。

簡單談一下,醫保不寬裕,就想了幾個辦法,基本上分為三個時代。

1.降低報銷比例時代,後來證明失敗了,被老百姓罵。

2.限制葯佔比時代,後來也失敗了,因為為了開藥增加了很多不必要的項目,其實也是為了生存,但是總體費用不降反升。

3.限制藥品進入醫院時代,也就是現在,一刀切,我不管你怎麼著,反正就是不讓某些藥品進醫院!這樣你就只能湊合著用了,沒有隻能出去買。


這就是醫改的後果!我們病人找醫生看病是為了把病看好,解除身體的痛苦,不是去省錢的!我們很多人都犯這樣的毛病,光關注省錢,而不是關注疾病本身,如小病時不看,等拖到大病了,又哭天搶地的哭窮,說醫院沒有良心了;這世界上好的東西都是不便宜的,因為他它稀缺,所以當廉價醫療成為公立醫院主流時,好醫生好葯好的醫療設備都離你越來越遠,至於能不能看好病只有看自己的造化了!


醫患之間誤會太深。比如題主的疑問,象我們地區,醫保局規定醫院的葯佔比不超26%,也就是說你在醫院消費4元,其中買葯只能用1元,否則醫院會挨罰,醫院會罰到醫生頭上!但患者確實需要葯,怎麼辦?要麼多開檢查,降低葯佔比,要麼要求到外面藥店買。藥店知道內情,也有去拉攏醫生許諾回扣的,但大部分沒指定藥店又沒以醫生署名開方的不在此例。你不在指定藥店買,又沒給醫生姓名,藥店回扣給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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