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竊後返還錢款是否構成犯罪?


謝謝悟空小秘的邀請!

題主的問題非常簡單:盜竊後返還錢款是否構成犯罪?題主沒有說明盜竊了多少?什麼時候返還錢款等?是主動歸還呢還是被動歸還呢?這些都是考慮的因素。

因個案的不同,各地對盜竊的追訴標準亦不同(比如在廣東,一類地區如廣州深圳等是3000元,而二類地區梅州、韶關等地是2000元的標準),會有不同的答案。既然題主直接問,我們就假設盜竊的數額達到追訴標準的情況下來分析是否構成犯罪。

一、盜竊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竊取他人佔有數額較大的財物,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行為。

根據盜竊罪的法律規定,只要以非法佔有他人財物為目的,實施了盜竊行為,取得了對財物的實際控制權,達到追訴標準,即為盜竊既遂。

二、那麼在正常情況下,如果盜竊既遂了,事後出於憐憫、內疚等心理向被害人返還財物,或者到了審判環節想減輕刑罰提出返還財物,這幾種情況下仍然可以認定構成盜竊罪。

因為完全符合盜竊罪的構成要件,事後的的返還財物的行為只是被告人的一種悔罪的表現,是可以作為量刑的從輕情節予以考慮的,而不是考慮是否構成盜竊罪的構成要件。

三、在某些特殊情況下,是可以考慮不以盜竊罪追究刑事責任。

比如在入戶盜竊的場合,行為人將竊取的小件物品藏入懷中準備出門時與戶主碰個正著,行為人由於害怕,主動將物品交給戶主請求不要報警。這種情況下,通說認為,當行為人將物品藏於懷中置於個人專屬領域,即已盜竊既遂。但是這種情況下,行為人又沒出門就被發現了,其由於害怕而被迫將財物返還。雖然其是被迫返還財物的,但其的行為可以考慮不以盜竊罪追究刑事責任。


有沒有返還錢財,並不是認定盜竊罪是否成立的理由

盜竊罪成立條件,通俗來說

第一,盜竊的金額有沒有達到立案的標準,或者說有沒有達到相關的情節。

目前如果是普通的盜竊行為,是有一定的數額標準,各地根據經濟發展水平,設定的數額不一樣。

而根據解釋,如果屬於入室盜竊的,扒竊的,使用刀刃等工具或攜帶兇器盜竊的,則不需要看具體數額

第二,有沒有的確實施了盜竊這樣一個行為。

也就是這個事情是不是真實發生的。這個需要證據來證明。題目中,既然已經用的盜竊這兩個字,假設了這個行為。就不必過多討論。

返還錢財可被認定為悔罪的變現,但是不妨礙既遂的成立

盜竊罪的既遂,從行為人實際通過盜竊這個舉措,最終把錢財控制到自己手上,就已經成立了。

最終錢怎麼用,並不妨礙罪名的成立。

比如小偷把錢拿著,其實他把錢拿去捐款了,聽起來是個好的舉措,但是針對受害者而已,從法律上談。這就是盜竊的行為,也會被認定為盜竊罪。

但是返還這個行為,肯定有利於減輕處罰,甚至如果情節不嚴重,還會免於起訴。

但是這當然不妨礙這個罪名的本身成立。


有句話叫:我打完你跟你說對不起就可以了嗎?所以盜竊之後被發現或者沒有被發現自覺把錢退回,就可以當作什麼事都沒有發生過?如果是這樣地話,是不是意味著所有人都可以去當小偷,被發現的時候退回財物,不被發現的就自己留著呢?這錢也太好賺了吧。如果法律這樣規定社會得亂成什麼樣子。

不過既然財物退回,失主的損失降到最低了,當然相應的盜竊罪也會減輕。但是盜竊的事實既已成立,且達到盜竊罪量刑標準的案件,應當由檢查機關提起公訴,這個時候就連被盜竊的失主都無法決定是否追究小偷的刑事責任。所以盜竊事實一旦成立,達到盜竊罪的標準1千元以上,就構成犯罪,無論是否退回財物,盜竊者都要承擔刑事責任。


構成犯罪,盜竊罪懲罰的是盜竊這個行為,不是盜竊錢這個結果。比如入室盜竊,即使偷的少,也是量刑很重,就是想懲戒人們以後不要再盜竊,所以即使返還錢肯定也是構成犯罪的。構成犯罪之後會量刑,而返還盜竊金額則是減輕量刑的一個情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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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之固定,盜竊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的,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室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公私財物的行為都會定義為盜竊罪。

關於盜竊罪既遂標準,刑法界主張失控加控制說,既盜竊行為已經使的被害人喪失了對財務的控制時,或者行為人已經控制了所盜財務時,都是既遂。因為被害人的失控與行為人的控制通常是統一的,被害人是去了控制,但行為人並沒有控制財務,對此也應認定為盜竊既遂,因為本法已保護合法權益為目的,既遂與未遂的區別在於是社會危害性的區分。就盜竊罪而言,其傷害程度的大小不在於行為人是否控制了財物,而是被害人是否是否失去了對財物的控制。因此,即使是為人沒有控制財物,但只要被害人失去了對財物的控制,也就成立盜竊既遂,沒有理由已未遂論處。

所以說,只要盜竊的時候,只要財產脫離了受害人的控制,就已經構成了盜竊罪,就算事後歸還了,也不影響盜竊罪的成立。


屬於犯罪與否,道先要看盜竊贓款的數額多少來訂的,數額較小的,即使偷了、但不構成犯罪,只以治安處罰問題處理。如果是盜竊的數額很大達到犯罪標準,那對不起了,即使是退還,那仍然構成犯罪。但可以作為從輕情節在定罪量刑的時候參考。

別說是偷盜了,就是行賄受賄也一樣不行的,大家一定都看過平凡的世界這部電視劇把?田福軍老婆受賄一節大家一定不會忘把?何況還是在自己不知情的情況下發生的,後來又把臟款返還回去了,不是也構成犯罪事實了嗎?從中大家也能悟出,退還臟款犯法不?定個道理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盜竊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公私財物的行為。

根據題目給定的信息,可以明確盜竊了財物,然後把財物退還。然而要構成盜竊罪必須有盜竊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這其中的一種,如果不是多次,入戶,攜帶兇器以及扒竊,那麼就必須要數額交大。根據法律規定,普通的盜竊數額較大必須達到人民幣1000-3000元,因為各個省份經濟發達程度不同,所以具體得較大的數額也不同。比如江蘇省規定的數額較大為人民幣2000元。當然還要注意司法解釋有盜竊前科等數額減半的情形。

最後,如果題目給定的信息已經是上面符合盜竊罪的情形,盜竊後又返還錢款的,這種情形也將構成盜竊罪。因為盜竊罪的構成要件分為主體,客體,主觀和客觀,該案中,嫌疑人是具有完全責任刑事能力的個人,主觀有非法佔有的故意,實施了秘密竊取他人財物行為,符合盜竊罪的構成要件,構成了盜竊罪。本案中,盜竊物品後返還,不影響盜竊罪的構成,因為已經實施盜竊,行為已經完成,已經既遂了。當然,錢款返還在法律上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如果情節顯著輕微,可以認為不構成犯罪。


盜竊以後返還錢款依然構成犯罪。犯罪形態比較複雜,一般有既遂和未遂,還有中止等形態,按照法律的規定,在犯罪既遂以後立即恢復原狀的也構成犯罪,只是在處罰的時候予以從輕或減輕。因此盜竊成功後返還財物,即使沒有造成損失,也構成犯罪,但是返還財物的行為會導致處罰結果的從輕或減輕。


竊後又將所盜竊的物品歸還的,已經完成的盜竊的整個過程所以已經構成犯罪,如果數額巨大。觸犯刑法,很可能被判刑,但是如果已經返還,並且失主願意出示諒解書,在法庭上積極辯護那麼法院也會從輕處罰。


感謝邀請。

首先我們假設盜竊價值達到刑事立案標準。

其次假設滿足檢察院提前公訴的標準。

那麼盜竊後返還只能作為一個從輕的情節,犯罪已經完成了,各構成要件都滿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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