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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狗傷人,你怎麼看?


我自己是一個養狗人,我家的薩摩耶狗狗叫鏟子,八個月大了,小時候打疫苗不知道是傷到腿上哪裡了,現在右後腿有點跛腳,但我很喜歡它,把它當兒子一樣,每天都牽著它到小區樓下散步,它也特別溫順,而且很粘人,當時我天真的以為天下所有的狗狗都一樣,是家裡的小可愛,是友善的。直到一個月前,我去同事家做客,回家的時候,到同事家小區門口,我電話響了,我就坐在小區長椅上接電話,這時候就走過來一條黑狗,一直盯著我看,我當時沒在意,等我打完電話站起來要離開的時候,它突然衝過來在我小腿上咬了一口,很深的一口……在去醫院的路上,我一直在想,我好像並沒有招惹那條狗,也沒有做任何刺激它的動作,它為什麼會咬我呢,直到到了醫院,我看到了注射區有一個小孩子也是被狗咬了,哭的特別慘的時候,我想通了,人有好人壞人,狗也有好狗惡狗,不要總是去追究它主人訓練的成果,有些狗,不管你訓不訓它,它是真的該死!


有些人總喜歡用狗比人,那我也這樣比比:狗在人類馴化的所有動物中,本身有著一種天生的攻擊性,它就像一個精神病患者,也有著一種不確定的發作性,一旦發作,就會傷害人,狗傷害人了,也就成了人們所說的『惡犬』,也就是說,任何狗,都可能成為惡犬。也就是說任何狗都會對人的生命財產造成威脅和危害。所以,在中國,剷除惡犬流浪犬,和除了工作犬 食用犬 觀賞犬專項養殖外,限養禁養任何犬類勢在必行 ,是民心所向,是國家安定的大事!同時,中國政府也必須花大力度像剷除惡犬一樣嚴厲整治所謂的『動保組織』,整治『狗痴人士』,依法嚴懲非法破壞正常狗事運營的造事者和違法人員!


狗年說狗旺旺旺,惡狗傷人哭哭哭。這個話題,很有可能引起愛狗人士的反感,遭遇口誅筆伐;但既然傷了人,就不能不說。

前天,朋友發來一個小視頻:一個中年男子雙手摁住一個小男孩,一個中年婦女雙手按摩著孩子的臉部頭部,小男孩嘴裡發出類似小狗子的叫聲。卻原來是八九歲的小男孩被自家養的寵物狗咬了一個壓印,當初見沒破沒流血,大人們就沒有在意,不想幾個月後狂犬病發作,出現了視頻中的悲劇。

惡狗傷人,罪在何方?

1、狗的主人。狗是人類的朋友,狗是熟人的朋友,對於生人,尤其是那些體型大、脾性急的狗,傷人就在倏忽間。我聽說過藏獒傷主的真事,聽說過鬥犬傷人的真事,看見過有效的孩童被家犬咬的鮮血直流、露骨露肉的慘相。責任在誰?毫無疑問,在狗的主人!惡狗傷人,狗的主人要負全責!

2、管理者。有些城市制定頒發了犬類飼養的管理辦法,但大都是停留在書面上,沒有落實到行動上。狗的體型、遛狗的繩索、遛狗的區域等,這些都要有專門機構管理制約。


你好,我是訓犬師飛哥,一名來自河南焦作的職業訓犬師。

惡狗傷人,主要責任還在於人。

狗傷人有兩個原因。

第一個原因。

本身這個犬種就是烈性犬,大型犬。本身就帶有一定的攻擊性。

第二個原因。

人有意的放縱。或者是故意為之。很多人為了炫耀,養一條烈性犬或者是大型犬,專門用來嚇唬人。這種人不少。

因為我國對於養狗方面的法規還不是特別全面。狗傷人事件的判定不是特別準確。但是最起碼的。狗作為人的私有財產。犯錯了,狗主人應該一力承擔。

現在很多城市就是因為這個原因,把大型犬,烈性犬作為禁養犬只。

但是現在又出現了新的問題。

很多小型犬現在也被主人養的是無法無天。這個就是屬於人為的縱容。對狗狗過於溺愛。導致狗養成了無法無天的性格。小型犬傷人的案例現在也不少。

我個人覺得現在想要徹底杜絕這種情況,從每一個養狗人身上。最起碼的,我們能夠做到能夠通過狗狗找到狗主人。讓狗主人來承擔一切後果。並且有相應的法律法規來支持。讓執法人員做到有法可依。對於那些耍賴拒不承認的狗主人,採取強制手段。殺雞敬猴。樹立一個好的榜樣。這樣才是徹底杜絕狗狗不文明現象的發生。我們應該拿出杜絕酒駕的決心,來對待這件事。

文明養狗,從我做起。

我是訓犬師飛哥,喜歡我的回答請關注並點贊,謝謝!


惡狗傷人淺談

隨著人們生活條件的改善,越來越多的人願意飼養寵物,以增添生活樂趣,尤其是狗倍受大家的喜愛,隨著養狗人士曾多,狗傷人這類案件也在逐年遞增,不免引起了我們的注意。

惡狗傷人個人感覺一方面要看狗主人是否看管到位,一方面被咬者有無主動挑逗狗狗的嫌疑。那我們不禁要問養狗到底好不好?如何才能不讓自家的狗咬傷別人?咬傷別人有法律的定義嗎?

筆者觀點養狗好不好?

個人認為養狗是件不錯的樂事,小編也養過狗,每當外出回家看見狗狗搖著尾巴興奮迎接你的時候,心裡別提多高興了,狗狗陪著自己看電視,出去帶著它遛彎,都給生活增加許多樂趣,養狗確實能讓人心情愉悅。

如何才能不讓自家的狗咬傷別人呢?

首先狗有一定的模仿能力和記憶能力,你要時常告訴它咬人是不對的,或者它有咬人傾向的時候及時制止,發出嚴厲的聲音或拿棍子敲打聲音引起狗狗的注意,適當的呵斥和體罰,使它慢慢形成咬人會使主人生氣的自然反應,當然狗狗聽話的時候,表現很好的時候也應及時鼓勵誇獎狗狗,相信會有所幫助。如果實在不行就找專業的訓狗師解決問題,這也是一個很好的辦法。最主要的還是主人看管好狗,比如外出盡量栓帶狗鏈以免發生意外。

法律的定義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 (2009年12月26日十一屆人大十二次會議通過 同日公布 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第十章 飼養動物損害責任

第七十八條 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

第七十九條 違反管理規定,未對動物採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八十條 禁止飼養的烈性犬等危險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結束語

從法律中我們也能看出,主人的監管必不可少,為了避免此類事件發生,主人要盡自己努力把風險降到最低。

當然在我們平時遇見狗狗時也盡量不要去投食、扶模、追趕,尤其遇見流浪狗更應該避免接觸,以免對狗形成刺激從而發生意外。


謝謝邀請!

惡狗傷人,要分情況而定!

首先,什麼叫惡狗,狗狗生下來和小嬰兒一樣,沒有善惡,只有天真無邪!一切都是和後天的成長和訓練有關係!

其次,狗狗長大以後,可能性格溫順,也可能性格暴躁,這個因狗而異,但是狗狗通常情況下不會無緣無故的傷人,而且主人也應該看管好自己的狗狗。

最後,但是如果主人就不好好管教,狗狗性格暴躁,還有些喜怒無常,突然傷害他人,狗主人作為狗狗的監護人,應該負相應的責任。

希望我的答案能幫助到你,歡迎大家補充。

喜歡小動物的朋友可以關注我們。


現實生活中,屢屢發生的惡犬傷人事件,悲劇根源其實都是人禍:一是養狗者難辭其咎,二是管理者執法不嚴。我們許多城市都實施了養狗限制制度,但是,為什麼有很多人都置之不理呢?

首先是對惡犬造成的傷害處理明顯過輕。雖然《治安處罰法》有相關規定進行處罰,但是有關部門普遍採取的處理辦法是,由咬人的惡犬的主人支付醫藥費,並對被咬群眾給予民事賠償。不管惡犬是咬傷人,還是咬死人,最後都是狗主人賠錢了事。然而,能夠養得起藏獒、德牧犬等惡犬的市民不是普通的窮苦老百姓,是中高收入人群,對於他們來說根本不差錢,甚至有時候他們對被咬群眾給予的民事賠償款還不如自己買一隻狗的錢多,如此處理,明顯過輕,又怎能警醒犬主?

其次,是執法者的懈怠。違法飼養烈性犬、大型犬,事實上是一種"藏不住、掖不住"的行為。它要溜、它會叫,只要管理者用心、到位,沒有提前發現不了的烈犬。但在部分地方,職責所系的執法者、管理者,好像患了選擇性失明。所以,惡犬傷人,這不單單只是養犬人的違法,更是執法者的懈怠,是參與社會管理的各個部門的集體性懈怠。

再其次,從近年來藏獒、德牧犬等烈犬奪命傷人之後各地的法律處置來看,很多地方都只做民事追究,少有刑事追責。這樣,給違法養犬並導致嚴重社會後果者的懲戒,就明顯不足。現行法律法規對"不許"規定得比較清晰,但"罰則"仍不夠明晰、不夠有力。這表明,除了執法環節的疏漏,在立法環節,也有再做完善的迫切需要。既然見死不救者都能被當成是「間接殺人」,為什麼就不能依據惡犬傷人的程度,是輕傷,是重傷,還是死亡,讓惡犬的主人承擔 「間接傷人」或者「間接殺人」的刑法責任呢?

所以,歸根結底,惡犬咬人,錯在其主人,是犬主不文明養狗才釀成慘禍,因此,筆者認為,只要惡犬傷人,就應無條件剝奪狗主人及其家人今後的養狗權。同時,也絕不能只是簡單的、輕鬆的民事賠償了事,而是應當給予犬主法律的嚴懲。就養犬的權利與公共安全秩序的衝突而言,入罪終歸是迫不得已的最後手段,更有效的均衡方式還是需要回到政府的管理上來。

來源 番禺日報 祝建波


又有惡狗傷人了,咬的還是一個孩子,而且是在北京,而且還在著名的朝陽區,讓人唏噓。說起來,世間悲苦,我最看不得孩子遭罪。尤其是像我這種小時候被狗咬過的人,心理滿滿的陰影!那時按照封建迷信的做法,將狗尾巴上的毛剪下一撮,燒成灰燼以後,和上香油,抹在傷口上,權當對傷口的治療。幸虧那時父親讀書識字,加上國家的大力宣傳,大家曉得狂犬病的利害,家人帶我去醫院打了貌似是紅色的狂犬病疫苗,想來真是萬幸!

狗,人類忠實的朋友。但是狗也確確實實就是禽獸!你既看得到他的溫存,也要知道它的白齒紅舌頭關鍵時刻是從不饒人的。

狗有時候是天使,發起瘋來卻是魔鬼一般瘋狂。 不管你害不害怕,反正我是害怕了。 其實人們喜歡狗,多半是狗簡單,人複雜。 還有一些人更刻薄,說見的人越多,越喜歡狗。

不管基於什麼理由,今天禁止養狗,在制度上貌似已經不可能。既有輿論的壓力,更有執法的困境。

其實,早在多年前,農村很多地方發生狂犬病,甚至在上世紀九十年代的山東農村,都偶有聽到有人被瘋狗咬,得了狂犬病。面對狂犬病橫行造成的人間慘劇,在國家號召下,曾經在廣大農村開展過轟轟烈烈的打狗行動,五六十年代出生的農村人的記憶中,很多樂趣就有打狗隊時見狗就打的那些狂歡。甚至在看莫言小說時,他筆下高密東北鄉的野狗,我隱約就讀出了那個一切行動靠運動的時代的背影。

今天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養狗也成為一種流行、時尚,狗越來越多。

但在城市偶發的惡犬咬人,一來是但很多人追求個性違規飼養烈性犬、大型犬,二來是犬主人對自己的狗太過放任。總說:「沒事我家的狗不咬人!」但是狗一口下去,造成的嚴重後果,會讓太多的人痛苦、難堪!。

在法律層面,國家對城市飼養犬只是有嚴格規定的,個地方立法中,城區都嚴禁飼養大型犬、烈性犬,並且強制對犬只進行疫苗注射。無奈我國人口眾多,狗口也眾多,實在是有太多的監管真空。

希望,養狗的人越來越規矩,堅決別養烈性犬、大型犬!

希望,遛狗的人別再迷之自信,堅決給你加的狗拴上繩子!

當然,作為法律主題的博文,筆者見證過數十起狗咬人案件的處理,在法律層面還是要叮囑各位博友幾句:

1、 迅速報警。目的在於查清狗的主人,固定證據。最好要求公安機關做筆錄,如果公安機關不做筆錄,通過報警,至少保存了出警記錄。你們不曉得,有太多的狗主人,根本不承認自己的狗咬人。如果受害人要舉證,需要視頻、錄像、監控、證人等等一系列證據,造成巨大麻煩。所以報警吧,雖然給警官造成一些麻煩,但是為了保護自己,有些麻煩是必要的;

2、 保存票據。去醫院的交通費、護理費、營養費、治療費等一切票據都要保存完好以期後續協商或者訴訟,能證據充分;

3、 如果心頭還有一口惡氣難出,採取什麼措施呢?-------在我的老家,一般狗主人在自家的狗咬人後,尤其是造成嚴重後果的咬傷,都會主動將咬人的狗打死,既絕後患,又是對傷者的安撫。這是一個好習慣,應該保留,雖然這個習慣沒有成文法的依據,希望以後立法,或者在司法層面,採納這個民事習慣,允許受害人及其家屬,將狗亂棍打死!


惡狗傷人就該處理掉,有主的還應追究主人。但我從不覺得有狗患,即便走過城鄉結合部,不栓繩的家狗,閑逛的流浪狗三三兩兩,與人擦腿而過,互不影響,也很和諧。再說了,要說傷人,那肯定是人傷人來得多,狗能算個啥。


惡狗傷人,怎麼看?

首先我雖然沒有養狗,但是還是很喜歡狗的。狗忠誠,通人性,所以讓人喜歡。

可是不可否認的是,狗和人類一樣,也有不同的脾氣和性情。人類中尚且有好人也有壞人,何況是狗呢?

對於傷人的惡狗,就像那些壞人一樣討人厭,我是支持處理掉的!

就像壞人不能被感化,狗也如此。

記得多年前聽說遼源曾出現過,婆婆出去打麻將,把一對龍鳳胎孫子孫女鎖屋裡,結果被狗吃掉的慘劇。

狗出現惡意傷人的行為,就不能留了,否則就是留下安全隱患。

直接燉了吃了吧!

我本人是不吃狗肉的,但惡狗我支持把它吃掉。

這裡只能說人類還是比較走運的,即使犯罪,有的也會因某種原因而逃避懲罰,如果惡人也能像惡狗一樣直接被處理掉,那該是大快人心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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