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對一個愛貪玩、不愛學習的學生,就應該勸其退學或者轉班嗎?


對於不愛學習的學生老師確實感到頭痛,勸退,轉班都是不對的。說這話容易,但真的做到不歧視差生真的難。一個老師要做到不歧視差生真的需要一種境界,有一種教育情懷才得行,太功利化的老師肯定是做不到的。

這個問題其實就是一個如何面對差生的問題?

我們農村學校,哪個班上沒有幾個差生,這些學生不是一般的差,到了初三有的數學只能考幾分都有。我為啥反對趕走和歧視差生,是因為我始終覺得,差生並不是無用的人,他們只是學習的暫時掉隊。差生也許數學不行,但跟著語文老師學點字詞句,積累點成語,學點地理生物對他也有幫助。即便是學不到知識,在老師的教誨下,也能養成好習慣,培養好品質,如果你趕走他,就是讓他失去讀書的機會,過早的流向社會,沾染不良氣習。

讓他轉學,你想哪個學校哪個老師得收這種差生,差生老師逼很了只好輟學回家。其實老師真的沒必要為了提高成績而趕走歧視差生,我的每屆學生中都有學習特別差的,有老師就說,別讓他參加中考,我從來都不會那樣做,讓每個學生都參加中考,雖然平均成績差點,但學生不會恨我,這麼多年讓差生參考並沒有影響我的評職晉級,也沒影響我在學校里地位。所以老師眼光要長遠點,別為了自己所謂業績,幹些缺德事。如果通過趕走差生取得好成績,沒有人佩服你,你的成績是怎麼來的,老師清楚,領導明白,當面不好說,背後不會少議論你。

所以老師要多關心差生,至少不要逼走差生,將來最感謝老師的就是今天的差生。


老師這樣做是不對的。

義務教育法明確規定不能把學生拒之門外,首先就違反了規定。

撇開規定不說,這位老師勸學生轉班退學就是在把自己的責任推給別人。一個貪玩不愛學習的學生,確實讓老師頭疼,但是,轉班退學就能改變學生嗎?轉班只是把燙手山芋給了其他老師,從這點上來看,這個老師很自私。退學以後學生更沒有約束,會有走上歧途的可能。

對於不愛學習貪玩的學生,老師應該多點耐心和愛心,越是排斥學生,學生越反叛。學生來學校就是受教育的,老師儘力去做了,如果還是沒辦法,那沒什麼好說的,但是不能動不動就讓學生轉班退學。


對貪玩、不愛學習的學生,任何一個老師都不喜歡的,但說勸其退學或轉班肯定是不對的。

我國現在實行的是九年義務教育,完成九年學業的教育是每個學生的權利與義務。每個學生的情況不同,學生智力,性格,脾氣秉性存在差異。有一些有智力問題,有一些自制力差,管不住自己,貪玩、不愛學習。但這些都不是勸其退學或轉班的理由。

每個班做都存在著一些問題生,也就是所說的後進生,只要不是特別搗亂,難管理的,相信每個老師都不會放棄他們,因為他們也是班級一員,在考試中也是一分子,每個老師總希望自己所教的科目成績好,那麼也就不會放棄每個學生。相反,老師在他們身上付出的心血要比平常的學生多的多。有些學生雖說貪玩,不愛學習,但情商還挺高的,他們也會感激老師,畢業了,走向社會了,反而是這些學生和老師的感情深一些。

參加工作近三十年,接觸的學生不算少了,還從沒聽說過哪個學生被勸退或勸轉班過。

我是教育百態人生,歡迎關注交流有關孩子的教育問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四章第二十九條規定――教師在教育教學中應該平等對待學生,關注學生的個體差異,因材施教,促進學生的充分發展。教師應當尊重學生的人格,不得歧視學生,不得對學生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不得侵犯學生的合法權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第一章第八條第四點規定――關係、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

我國的法律法規明文規定了教師應該愛護、關心學生,不得歧視學生,要尊重學生的個體3差異,我國實行的是素質教育,是面向全體、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教育。如果僅僅因為學生貪玩、不愛學習就要求學生轉班或者轉校甚至是退學,顯然是違法行為。

自古以來,社會就對教師賦予了極高的評價與期望,「師者,傳道、授業、解惑也」,隨著社會的發展、科技的進步,人們對教師的職業要求也更多了。

作為教師尊重、愛護每一個學生是基本的職業道德要求,如果連這一點都做不到,又有何資格為人師?我想,作為教師,我們沒有能力把每一個學生都培養成才,但我們要盡最大的努力把每一個學生都培養成人,不拋棄、不放棄任何一個學生!


首先,身為家長,當自己的孩子被這樣對待的時候,不可能不憤怒的,因為從某種程度上來說,我們的孩子是被老師放棄了,所以遇到這樣的事情,我們需要先關注自己的情緒,陪伴那個受傷的自己和受傷的孩子,等情緒平息下來之後,再想解決辦法;

其次,心平氣和的時候,要想想如何幫助自己的孩子,孩子貪玩不愛學習的原因是什麼呢?學習能給孩子帶來成就感,沒有原因的話,孩子不可能不愛學習的,我們要看下是不是我們家庭關係有些問題?讓孩子在心理上得不到滿足,他沒有能力去學習呢?還是孩子和老師的關係不好,以至於他很無機物不願意學習呢?抑或是其他原因?不管是哪一種,要找到原因,前提的一點就是和孩子搞好關係,只有親子關係好了,孩子才願意和你說,才願意聽你說,才有能量去學習,試問一個天天吵架的家庭如何興旺發達?

再次,在對老師保持理解的基礎上,和老師進行溝通。我們帶一兩個孩子都經常感覺到頭疼,那老師帶那麼多個孩子呢?所以放下對老師過高的要求,他也是人,也有自己的局限和煩惱,有時候對待孩子也不會那麼完美,我們要先理解老師的不容易,然後和老師一起想辦法。

也許孩子讓老師很頭疼,但是只要家長願意成長,為老師分憂,絕大部分老師都是非常有愛心的,都會願意真正看到孩子變好的。尤其是當我們的孩子已經是老師頭疼的孩子時,我們自己一定不要成為那個讓老師更加頭疼的家長。

當然如果遇到那個別真的很有問題的老師,我們也可以選擇離開。


不對!

老師在面對貪玩、不愛學習的學生時,應該積極嘗試各種方法引導學生回到學習的軌道上來。而不是通過勸其退學、轉班來解決班上的老大難。

其實大家都知道,而且我遇到的那些貪玩的學生不是智力有問題,相反他們很聰明,只是沒用到點上,千萬不要忽視他們的潛力。

我想世上沒有解決不了的難題,沒有尋找到合適的方法,老師是否嘗試了所有的方法。

我可以理解老師的做法是為了個別貪玩學生成績影響其班級整體排名。但老師不能為了排名而忽視作為一個老師的本質。傳道授業解惑,老師應該牢記,不能只顧追求自身的成績排名。

相反,拽回一個貪玩的學生才更有成就感,不是嗎?老師!


老師這樣做是不對的。雖然學生貪玩,不愛學,但老師也不能放棄他,而應該多關注他,幫他找一下不愛學習的原因,然後對症下藥,幫他進步。


如果一個學生貪玩、不愛學習,就要勸其退學或者轉班,那麼做老師的就只能每天做規勸學生的工作就夠了,不用上課了。

小學生、初中生,貪玩不愛學習的,每個班都會有。如果都要勸退,退去哪裡?只能是輟學。這是違反義務教育法的做法。實施義務教育的目的之一,就是讓更多的孩子能的接受教育。把學生勸退,那是違法又違規的。作為一個教育者,應從如何把學生教育好這一角度出發,去教育、培養學生,而不應推卸責任,勸退了之。

退一步來說,如果是勸學生轉班,那麼勸他去哪個班?去到另一個班,學生就不貪玩、就愛學習了嗎?如果還貪玩、不愛學習,那還不是要勸其轉班?如此循環,不是在踢皮球嗎?!那根本不是解決問題的方法。

如果認為學生轉班後可以改變,那在原來班級為什麼不能改變?所以勸退、轉班都不是解決學生貪玩、不愛學習的正確之道。惟有靜下心來,採取一些針對性的措施,通過各方努力,慢慢的把學生教育好。


不對,首先從法律上說老師這樣做違反《義務教育法》,其次從道德層面上來講,為師者應有教無類,因材施教。老師勸學生退學或轉班違反師德,沒有教不好的孩子,只有沒有用對方法的老師,這個老師不僅沒有反思自己教育上的不對之處,反而勸學生轉校轉班,企圖逃避責任,實再是懦弱,都說老師是學生的引路人,這個老師卻把學生往懸崖上引,實在沒有資格當老師,家長怎麼能放心把孩子交給他,建議這個學生的家長去找年紀主任反映這個問題,如果年紀主任也是糊塗蛋,那麼自己向教育局舉報,教育局自會好好處理,給學生一個好的答覆。


老師作為知識文化的傳播者,職責在於教書育人。其職責重在傳授知識,指導學生學習,增長知識,而另一方面也在於讓學生樹立正確的三觀。

對於愛貪玩,不愛學習的學生老師勸其退學,轉班等行為決定是極其不正確。老師的這種不理性行為一方面反應的是老師推卸責任的心態,另一方面則更多的是對其教育事業的否定。試問,難道讓學生轉班,退學就能讓其在學習上有所長進嗎?答案是毋庸置疑的。

面對這樣的學生,老師應當正確引導,使學生樹立正確的思想價值觀,培養學生全面方向。糾正其對學習產生厭惡的心態。另外,老師也應當承認學生差異,個性發展,不去苛求學生在學習上非得有個好成績,而必須得讓學生樹立一個正確的三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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