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了離婚協議,還能反悔嗎?
簽了離婚協議書後是可以後悔的,能否反悔關鍵要看在哪個階段。
1、如果夫妻雙方簽訂了離婚協議之後,還沒有到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證,這份離婚協議書還沒有在離婚登記處備案,那麼夫妻一方是可以後悔的,因為這份協議還沒有生效。離婚協議書是只有辦理完離婚手續才發生法律效力的。如果對方以後悔方已經簽字為由起訴到法院要求後悔方按照協議履行的,法院是不會支持的。
2、如果夫妻雙方已經到婚姻登記處辦理了離婚手續,那麼在一年內對財產分割後悔的,是可以起訴到法院的。此時的反悔,只能起訴到法院處理。只不過法院在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時存在欺詐、脅迫等行為的,會駁回訴訟請求。
3、夫妻雙方已經辦理離婚手續的,對有關身份關係的離婚協議不能後悔,也就是說不能起訴到法院,超過一年時間的財產分割離婚協議也不能後悔。
齊小天法律諮詢:講點案例故事,傳播法律知識,提供免費法律諮詢。歡迎大家關注、點贊、諮詢。簽了離婚協議,當然可以反悔啊。問題是,你反悔有沒有用呢?對方不接受,你反悔是沒有用的啊。
反悔一定得是因為還有感情,並不想離婚,且有能力面對之前的問題能處理好矛盾,讓未來的日子過好,否則,反悔得沒有意義!
以我個人的觀點,簽了離婚協議有時候能反悔,有時候不能反悔,能否反悔關鍵要看在哪個階段。
1. 比如簽了離婚協議後,感覺有很多地方不公平,如還沒有辦理離婚手續,可以反悔。因為離婚協議是在離婚之後才合法生效。
2.夫妻雙方已經辦理離婚手續的,對有關身份關係的離婚協議不能後悔,也就是說不能起訴到法院,超過一年時間的財產分割離婚協議也不能後悔!
簽了離婚協議然後,就去民政局,辦理登記,辦理離婚登記。 如果對離婚協議有意的話,可以你可以選擇,再次上訴,進行申訴。 可以表明自己的立場,表明自己當時被脅迫簽的
協議。
有些情況協議可以變更,但不叫反悔。
比如當初孩子判歸的那一方,身體出現了重大疾病、傷殘,已無力監管孩子。或雙方中的一方出現變故,無力支付撫養費等等。但不能私自反悔,需到法院申請重新仲裁。
這要看反悔的原因了,如果是為了繼續在一起,只要另一方不反對,應該可以反悔吧,那麼為了財產或者孩子的撫養問題,只要另一方願意,還是可以去民政改過來的,詳細的流程最好諮詢一下法律方面的人士比較好吧
感謝邀請!
可以完全的說!是可以的!因為婚姻是兩個人的事情!離婚也就是分手,既然是分手了,也就可以有複合的可能性!!除非有一方令另一方堅決不原諒或者其他的!剩下的都有複合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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