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新婚姻法出台後,你敢結婚嗎?


新婚姻法指的往往是前幾年的「解釋三」,外加2018新增的解釋。這東西其實跟我自己沒啥關係,但是從科學分析的角度,裡面頗有令人不解之處,尤其是那些關於房子的。

按照民法,婚姻存續內得到的贈與算是共同財產,解釋三專門把父母給自己孩子的房產贈與摘了出來,算是給個人的。那麼有幾種情況,不知道該怎麼算。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這條是說父母出錢寫自己孩子名,是給孩子一個人的。

可是,如果我發了一筆大財,我又無兒無女,就決定出錢給我姐,我外甥,或者我表弟買套房子,落在他們名下。正好我姐,我外甥或者我表弟的公婆或者岳父母也發了財,決定出錢給自己的孩子買套房子寫孩子名。之後,他們離婚了。那套公婆或者岳父母出錢買的房子顯然是歸他們自己孩子的,那我出錢給我姐,我外甥或者我表弟買的房呢?按照民法,似乎就成了應分割的共同財產了。也就是,父母贈與的算贈與個人,其他親友贈與的算給雙方?如果我是包拯,我是哥哥嫂子養大的,哥嫂就跟我父母差不多,那我哥給我買的房子跟我岳父母給我媳婦買的房子就這麼不對等?

再比如,我出錢給我女兒或者兒子買了一套房子,登記在女兒或者兒子名下,花了,比如說一百萬吧。不久以後,我女兒或者兒子生了重病,需要花很多錢治療,他們自己沒有錢,我的錢都給孩子買房子了。我親家出了一百萬或者更多給我的孩子治病。後來,他們離婚了,我買的房子是我孩子個人的,我的一百萬投入毫髮無損,頗有收益,我親家的一百萬成了我孩子身上的血。當然,我孩子可以補償公婆或者岳父母,可是,那就要憑良心了。

再一個例子是,我有一百萬,我兒子媳婦或者女兒女婿也有一百萬。我用一百萬給我的孩子買了房子,登記在我孩子名下。我的孩子用他家的一百萬給我買了一處房子,登記在我名下。或者我生了病換了個肝,花了一百萬,花了他們的一百萬。他們離婚之後,我的一百萬全身而退,他們夫妻的一百萬無影無蹤了。

還有,我花了一百萬給孩子買了房子,登記在我孩子名下。後來我找了個後老伴,孩子出了一百萬給我買了房子,登記在我名下。再後來我孩子離婚了,房子是他的個人財產。我也離婚了,房子是婚後取得的共同財產,需要進行分配。

以上這些例子都可以反駁,比如,贈與不是自己孩子的人房產時應特別約定是給一個人的,贈與自己孩子非房產的時候應該算作債務。問題是已婚者和親友之間的經濟往來有很多種情形,法律出台一次解釋,只對其中一種情形進行規定,還規定得挺細緻,其他有可比性的情形就要通過撕逼,或者良心來解決了,似乎違反了某種對等的原則。這跟男女什麼的可毫無關係。


首先,謝謝邀請。為了回答這個問題也是專門看了新婚姻法,其實新婚姻法的出台只不過是細化了,離婚時財產分割的一些具體細節,其實也未必大驚小怪,婚還是要結的,不必擔心。

首先新婚煙法規定,如果夫妻存在婚姻關係沒有破裂,下列財產是歸夫妻共有,如個人獎金、生產經營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外加繼承和贈與所得的資產。還有涉及到房產分割的細節它一共分了六個細節,第一比父母給子女一方夠賣的房產,離婚時房產分割給父母購買房產一方。第二雙方父母出資共同購買房產,那房產離婚時分割就是由雙方出資的份額按份來分割。第三是如果一方出資購買房產,離婚時財產分割還是首付一方的。第四是以父母名義買的房產離婚時不得以婚姻財產分割.第五夫妻二人共同按揭買房產,離婚分割財產那就以每人投資的份額多少來分割。第六點如果夫妻二人有一方贈與一方房產而沒有過戶該房產,那房產還是贈與方的。

婚姻法大概可以看到,新的婚姻法更加細緻,更加人性化。體現了法律的公正公平,也打擊了一些以結婚為目的,鑽法律的空子,想撈取橫財的一些人的陰暗之心。


這就不難看出,基本上回答「會結」的男人,婚姻都是很幸福的,回答「不會結」的男人,婚姻都認為不幸福,為什麼會這樣說呢?

我的理解是,人一旦把婚姻當成了生活的基礎,那麼就會懈怠了。就像在一家很好的公司,很多人在試用期期間,表現都非常的賣力,總擔心自己做得不夠好會被裁掉,所以很珍惜。但是一旦轉正,簽了合同,有了保障之後,逐漸的就懈怠下來了。

我們常老是在強調「且行且珍惜」,但是只有當聽到有人離婚,有人死去的時候,我們才會想到珍惜,可是很快就會忘了。

所以,希望我們能重新考慮一下婚姻的意義,不要就那麼容易的走進婚姻的「墳墓」。你把她當成你的「囊中之物」,你眼前就會空無一物,於是就很容易糊塗。你把她視為「掌上明珠」,你害怕失去,所以你會時常看護。


謝謝邀請。接到該問題邀請後,我又仔仔細細的研讀了一遍新婚姻法。

首先,新婚姻法出台以後,很多人的擇偶觀念開始產生動搖:婚前用父母錢購房的男人,優勢無存;沒房的男人,未來能買房的,婚姻需求將得到極大解放,他們再次站在同一起跑線上,接受女人的選擇。其次,女人出於安全感,更多與男人爭搶社會地位和資源,所以全職太太會變少。面對家庭、職場的雙重壓力,女人結婚的動力也會減弱,晚婚、不婚者也可能增多。再次,既然男女平等,都要到社會中掙扎生活,對孩子的教育方面也要有個完善的計劃,才能有利於社會的整體發展。

其實,新婚姻法的出台是個好事情,讓女人徹底的依靠自己,男人也只是夥伴關係了。這樣不存在有關離婚的各種徘徊和糾結。財產關係更加明確,避免很多不必要的糾紛。作為一個自強的女人,新婚姻法的出現反而帶來了很多有利的事情發生,比如婆媳關係,比如夫妻關係。既然人人平等了,who怕who呢?作為一個自大的男人,再也不能一回家就喊各種累,把各種事情推給妻子。這樣看來,新婚姻法法出台好處很多呢!


不管婚姻法怎麼變,小超人都只想和愛的人結婚。

愛可以很輕,也可以很重,婚姻可以很重,也可以很輕。說不愛就不愛了,想離婚也可以離婚。

(圖片來源於網路)

但是無論是愛或者婚姻,都不是兒戲。

更不是——財富劃分的工具!

很多人說,婚姻是女人的第二次投胎,許多慘痛的豪門故事、白手起家白頭偕老的夫妻,應證了這個說法的荒誕。

你說有錢就好了,管他愛不愛,可是對方也不是傻子。朝夕相處,沒有愛,每一秒都可能是煎熬。

最努力生活、努力去愛的人,值得生活最好的嘉賞,共勉!


新婚姻法和過去相比,沒太大變化。關於離婚後財產房子分割。比以前作了比較細化的分解。對彩禮返還模糊。敢不敢結婚?

看你以什麼目的去結婚!

你若把結婚當一種生活去對待,當然敢結!――因為雙方不需要算計!

你若把結婚當作離婚後的互相算計,那就不敢結!――婚前是誰的財產,婚後就是誰的!以青春換財產的目的達不到了!

你若把結婚當作獲去彩禮的手段,你就敢結!――以結婚騙彩禮最多能騙一半!


其實遇到個對自個好的男人,不然我覺得女的可以單身一輩子,因為自個可以賺錢養活自個。也不定一定要有男的。結婚只是希望有個伴走到最後,女的本身就自個有家,為了成立另個家,花費所有的辛苦,遇到渣男,最後凈身出戶太苦逼了,還不如自個單身一輩子。要麼遇到愛自個的男的把房子只寫女方名字,這樣的男子少之又少吧????反正我同事說為了給媳婦安全感,就只寫了媳婦一個人名字,自個買的房子裝的修。????


如果女性和男性結婚可以不要車,不要房,白手起家,我覺得離婚時應該平分家產。


首先,國家修改憲法的大多都是男同志,其次,現在個別的女同志也是心機算盡了……一切的一切大家只看到表面最膚淺的一面!婚姻法應該規定同性戀可以合法結婚!看看剩下的男票們掙扎痛苦??看看他們還得不得瑟牛不牛逼……現在的好多婚姻就像獨木橋,最中間放著孩子,真正幸福的又有幾個!


推薦閱讀:

賈靜雯幸福二婚:真正愛你的人,都是「嘴會說、手會做」
如果老婆從早吵到晚該怎麼辦?
615、一個出軌女人的忠告:別讓婚後的孤獨,毀掉了你的家庭
你身邊膽小內向的男生都娶什麼樣老婆?
有沒有人相愛了一輩子?一輩子都沒想過離婚?

TAG:婚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