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彩禮如何處理?
謝邀。關於彩禮,有錢沒錢,好聚好散吧!
蓋以為不管離婚的性質怎麼樣,一旦牽扯到錢,人味都會變了的。當初你們選擇在一起的時候,有沒有想過這婚姻是紙糊的,根本就經不起雨打風吹。
離婚它有那麼簡單么,彷彿就是小孩子過家家的遊戲,永遠也長不大的心智。把馬嚼子都扔一邊了,就這樣分道揚鑣。卻還要為馬槽子里剩的一點口糧,爭個不死不休的。如果是離婚,看原因和時間長短就是了。一般是女方收受彩禮,所以就看男女雙方在頭三年婚姻當中的所作所為了。
如果男方有過錯。特指出軌,包小三等背叛婚姻行為,女方提出離婚,在於是不可調和的基礎上。因為彩禮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了一個男人的婚姻誠意度,如果違背誠意,那麼放棄追索彩禮就是代價了。
反之如果是女方,出現上述類似的違背婚姻誠意情況,則必須以還回彩禮為條件了。當然,它裡面有一種情形,就是女方儘管很爛很渣,但就是不同意離婚,這個也就考驗一個男人的底線了不是?!
雙方婚姻存續期相當長的那一種離婚。這個相當時間,差不多定義是七年以上的婚姻,且雙方均沒有過錯的,甚至有了孩子,就沒有必要再去計較彩禮了。為什麼這樣講呢?
大凡一般這時候,提出離婚的女方,一定是放棄了選擇孩子的撫養權,所以與之相回報的,是凈身出戶。就是什麼也沒有了,也是什麼都不要了,希望看不到,彩禮就是賴以生存的一點小盤纏了!
相比感情盡棄,錢就是渣了,是因為人生之苦,莫如中年喪妻。一個睿智的男人,也就沒有必要計較彩禮了。
按照司法解釋的規定,在下述情況下,離婚時應當返還彩禮: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給付彩禮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只要符合上述任何一種情形,離婚時,支付彩禮的一方(一般為男方)就可以要求返還彩禮;如果對方拒絕返還彩禮,那麼就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返還彩禮。
離婚後彩禮可以要回嗎?離婚彩禮怎麼處理?
雖然法律不提出結婚時支付彩禮,但是現實中卻存在大量彩禮糾紛。基於這種現實,我國婚姻法和司法解釋對彩禮的處理也作出了規定。
按照司法解釋的規定,在下述情況下,離婚時應當返還彩禮: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給付彩禮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只要符合上述任何一種情形,離婚時,支付彩禮的一方(一般為男方)就可以要求返還彩禮;如果對方拒絕返還彩禮,那麼就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返還彩禮。
所以,如果你們的婚姻符合上述情況,討要不成可起訴到法院
一、離婚後彩禮可以要回嗎?離婚彩禮怎麼處理?法律對彩禮的態度是什麼?
可以說,彩禮是封建社會買賣婚姻、包辦婚姻的主要特徵,違背了婚姻是建立在愛情基礎上的原則。
早在1934年4月8日中央蘇區頒行的《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婚姻法》中,已有了廢除聘金、聘禮及嫁妝的規定。新中國成立後,我國1950年、1980年《婚姻法》和2001年修改後的《婚姻法》,均未對婚約和聘禮作出規定,且都規定了禁止買賣婚姻和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的內容。因此,法律對彩禮所持的是不支持的態度。
但目前我國很多地方仍存在把訂婚作為結婚的前置程序,在農村尤盛。伴隨著經濟的發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訂婚的彩禮也在不斷提高,小到金銀首飾,大到上萬元的現金、汽車、住房等。一旦雙方最終不能締結婚姻,則彩禮的處置問題往往引發糾紛,訴諸法院的案件也逐漸增多。
二、離婚後彩禮可以要回嗎?離婚彩禮怎麼處理?
雖然法律不提出結婚時支付彩禮,但是現實中卻存在大量彩禮糾紛。基於這種現實,我國婚姻法和司法解釋對彩禮的處理也作出了規定。
按照司法解釋的規定,在下述情況下,離婚時應當返還彩禮: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給付彩禮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只要符合上述任何一種情形,離婚時,支付彩禮的一方(一般為男方)就可以要求返還彩禮;如果對方拒絕返還彩禮,那麼就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返還彩禮。
感謝邀請,提前祝大家新年快樂。
離婚後彩禮是否歸還,個人覺得要分情況:
1、新婚夫妻,如果新婚期間離婚了,而且男方還出了不少禮金,可以適當的還一些。
2、老夫老妻離婚,彩禮個人覺得不用歸還。
如果您在乎的是彩禮,要麼不離婚,要麼簽婚前財產協議,如果彩禮加進去了,也請焦慮嫁妝的分配,謝謝
一,三年內。誰錯誰買單,誰提出誰買單。
二,三年後。女方不退,因女人在男方家生活了這麼長時間了。
好聚好散。
感謝邀請!個人認為,離婚處理彩禮要綜合考慮,看結婚時間長短、彩禮的數量,和導致離婚的原因。民間最普遍通俗的做法如下:結婚時間很短,一般一年左右又沒有生育子女,女方單方要求離婚或者女方挑釁導致離婚的,都會追回彩禮。女方無過錯男方主導的離婚,女方不承擔返還彩禮,還有一種是彩禮跟隨嫁妝到男方,作為新婚夫妻共同財產或者新婚妻子個人財產的,要分情況處理。婚前,男方主動放棄與女方結婚的,男方一同放棄追回彩禮。女方婚前拒絕與男方結婚的,應該返還彩禮、見面禮、貴重禮物等。如果出台法律,應當遏制女方多次相親騙見面禮和通過短時間的婚姻騙去彩禮。同時遏制男方以彩禮為手段,通過婚姻方式多次短婚姻對大批女子造成傷害。極端一點,甚至可以對多次導致離婚的一方,不予登記結婚。
彩禮應該算是婚前財產吧,都是給了彩禮之後再結婚的,所以彩禮算是女方私有財產,肯定應該女方自由支配,兩個人共同生活,彩禮的錢也都是共同使用了,離婚都是幾年或是幾十年之後的事情,那一點點彩禮估計也就所剩不多了,總不能離婚了,還找舊賬吧,再者說結婚之前也沒有規定說要不彩禮錢留著,為了以後離婚再拿出來處理吧,這樣也太荒謬了吧,彩禮本來就是表示男方家庭對於女方的一種認可,給予女方自由支配的一筆錢財而已,如果離婚了還來討要彩禮的話,那就涉及到人品的問題了,這樣的男人不要也罷結婚女方如果沒有提過過分的彩禮要求,離婚時也沒必要再糾結,世上哪有給出去的東西再要回來的道理,這是老祖宗留下來的規則,按現在的生活水平,經濟條件來說,彩禮那點錢也算不得什麼了,人家女方的青春,自由也都不足是那點錢可以彌補的,所以離婚就好聚好散,無緣做夫妻,也不至於是仇人,多個朋友多條路,最後祝小編新年快樂,萬事如意,一帆風順
我沒結過婚,但是我認為離婚後彩禮最好是走法律程序或者是用作離婚費處理,我有個叔叔他跟他妻子離婚後沒有追討彩禮和房子,只要了女兒的撫養權,雖然是他妻子有負於他但是他還是沒有為難她,而且相比於我認識的另一位阿姨的婚姻他離婚後過得很清靜,他前妻沒有來打擾他也沒有找人故意為難他,更沒有跟他的現女友有任何交集,他這婚離得算是成功的,總之就是花錢討個安心了。
婚都離了
怎麼可能還會在乎那點錢,高高興興的結婚,痛痛快快的離婚好聚好散嘛!別在意那麼多。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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