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和前任分開了就不能做朋友了?


分手了,就不要再做朋友了,這是常識!既然分開了,就說明彼此緣分已盡,或者已經經過了周密的考慮,不適合一起生活,一起成長。那麼,還有什麼必要糾纏在一起呢?

毫不客氣地說,很多人宣稱分手後仍舊在一起,仍能做朋友,更多的是為了享受彼此的便利,貪戀和對方在一起時的感覺。而這樣的享受其實是不負責任的,無論對於自己,還是對於對方,都有一種「佔便宜」的感覺。而這其中摻雜的感情,顯然不夠純粹。

需要提問的是,既然和前任分開了,你為什麼還想和她做朋友呢?是捨不得?還是貪戀和她在一起的感覺?抑或是你根本就找不到其他的朋友呢?不論是哪一種原因,問題都出在你身上。

一個人活在世上,需要擴大自己的交際面,與不同的人做朋友,結交更多志同道合的人。不要拘泥於一個人身上。尤其是曾與自己有過感情糾紛的人。這樣時間久了,會將對方傷得很深。對於過去的感情,不論是美好,還是傷害,我們都保存在心底,或許更能給我們動力。收藏好它,於人於己,都是一件好事。不要再試圖掀開它,延續它,因為你承擔不起。

(圖片摘自網路,圖文無關)


就這個問題簡單的回答一下,要看分手原因,以及各自的情商高低,但是大多數會是一方因為還有感情所以會保持聯繫,而聯繫就要有一個關係名稱叫還做朋友,但很多時候這個所謂的朋友,你只不過是她或許他留得一個備胎,也許有少數人會做朋友但是很少會再是單純友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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