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男方要女方凈身出戶,你怎麼看?
07-26
大家好,我是諾言,當我看到這個問題的時候,我第一個想法就是,男人嫌棄了自己的妻子,要求離婚,試問他還是男人嗎?但是要求女人凈身出戶那是絕對不可能的。我們先拋開下一輩不談,當兩個人之間連基本的愛都不存在了,那麼還有什麼理由做這過分的要求?
這裡諾言想告知這位女士,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相關規定》
婚姻法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
(五)、其他應當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
或許這位女士你應該要明白,要搞清楚,你有什麼理由讓我凈身出戶,你有什麼權利讓我凈身出戶,同時你也應該需要懂得,拿著法律法規保護自己的權益,身為女人,為了這個所謂的家,放棄了多少或許只有你自己才會明白,其他先拋開不說,含辛茹苦懷胎十月,臨產直到生產結束,那是一個多麼痛苦的過程,我想,沒有一個男人真正體會的到。
兩個人在一起生活了十年,哪個男人會這樣做?當然,我們活在當今社會,不會排除這一類人,在這裡諾言不想對他們多說什麼。但,諾言建議這位女士,拿起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的權益。
我是諾言,你有問題,我來解答,喜歡我就關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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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前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