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小孩,男方想離婚卻想要小孩,要怎樣才能最快解決這種關係?
謝謝邀請!看到這問題,真的心寒,不知道這位父親是怎麼想的?孩子才三個月,就要離婚,讓孩子沒有完整的家庭和父母的愛。這簡直是混蛋……
孩子還小,在哺乳期內,一般法律上都是會判給母親的,除非是母親不想要孩子。
我不知道這父親是出於什麼樣的心理和你結婚?又是因為什麼原因就想和你離婚?感覺怎麼在他看來,婚姻殿堂只不過是過家家,根本沒有任何責任心,這樣的人,也不需要在和他過下去了。
想要孩子,有幾種解決方法:1、雙方坐下來,好好溝通。
2、請社區婦聯或者村委幹部幫忙協調。
3、如果他不願意給你要孩子,運用法律。
你可以諮詢一下律師有關孩子扶養條件的方面的知識。實在不行,可以請律師打官司,用法律解決。
圖片來自網路
目前男方提出離婚不予辦理,因為小孩還在餵奶期,如果是女方提出離婚法院優先考慮,孩子三歲前由女方撫養,男方應定期支付孩子的撫養費用。
附:2018年新婚姻法這樣明文規定的,請男方必須要熟讀新婚姻法第八條。有關財產分割。
小孩才三個月他就想離婚?!什麼原因你沒說清楚,但是真的要離婚孩子兩年內最好跟母親的!放心好了...這兩年你自己帶孩子,他如果真的有良心的話肯定會放不下你母子!讓他想見見不到內疚自責他當初做的愚蠢決定!這期間他肯定會成長起來,然後看他表現再決定要不要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
雙方協商,如果女方同意的話。法院在小孩未滿周歲前都不會判離的。在孩子還小,判離一般也都隨女方,除非女方不想要。在孩子大一些,1o歲左在,法院會徵求孩子的意願。因此,三個月大的孩孑不太可能隨父親。沒想好,幹嘛急著生孩子,才三個月大就急著離,不能給孩子一健全的家。
私下商量溝通博弈,不行就請律師。給自己和孩子爭取最大的權益,最直接的就是物質,還有精神上的損失。
看你的問題應該是挽回不了了,先搞清楚原因,這樣比較好談判。如果是對方的原因,比如外面有女人之類的,那你的勝算大。如果是你的過錯,就看是哪方面的了,就不要擋著別人的幸福了,但是我想應該不會是你的錯。要是沒什麼事,只是純粹過不下去了,建議都冷靜冷靜。
最重要的是先搞清楚對方為什麼會想離婚,而且孩子還這麼小?難道就只是他犯賤嗎?
最快的方式,肯定是協議離婚。適當讓步些東西,看女方是否同意。
如果不同意,那就訴訟。快一點起訴,早一天起訴,早一天解決。拖一天,就慢一天。
總之沒有最快解決的方式,因為離婚,一個巴掌離不成,必須雙方都同意才可以。總之,無論哪種方式,別再拖了,該談談,該訴訟訴訟。
從法律角度來說,三個月孩子還在哺乳期,女方受法律保護,男方不能主動提出離婚。但是可以男女雙方協商好,只要女方同意就可以離婚了。
孩子兩歲前都是跟著女方,如果想要孩子撫養權,也首先得要女方放棄。想要女方放棄撫養權,只能提供對等的條件,不然,一般媽媽是捨不得放棄。
生孩子頭一年,也是婚姻關係受到挑戰最厲害的一年。如果不是原則性問題,建議雙方好好溝通,沒有什麼事情是溝通解決不了的。大家都把想法悶在心裡,盲人摸象相互猜忌,是婚姻大忌,希望輕易不要去離婚,更何況還有孩子呢!
這是個沒有良心,缺乏理智的男人。當初女方瞎了眼跟了他或者說被他騙了。應該離婚,想婚姻白頭到老,是不可能的子。但孩子太小,法院根據現行相關婚姻法,不會判決他們離婚的。當前暫且私下解決。向男方索賠數十萬青春感情損失費(或是離婚後家產分割預付)還有孩子的撫養費,男方必須擔負(具體方式由男方決定~比如托育,雇奶媽等途徑,或是先委託女方暫且照料哺育)通過公證部門或當地組織單位公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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