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知道不該去喜歡,為什麼總是控制不住自己?
如果是真心喜歡,為什麼要控制?
當關係的公式是「你適合我,所以我愛你」時,這已經不是愛情,甚至連感情都談不上,而是一種交易。
不少人想愛卻不敢真正去愛。
只想讓自己找到一個所謂安全的港灣,卻不知道,在這個充滿變化的時代,環境會變、人會變、感情會變、關係會變,哪來的什麼安全?更可怕的是這些人還要用愛的名義去阻止別人去愛,自己活在無愛的墳墓中過得不死不活,還要拉著其他人一起陪葬。
不少人想愛卻沒有真正在愛。
「我愛你,所以你也要愛我」,「我愛你,所以你要和我在一起」,這些關係的公式里並非是真愛,這裡的愛只不過是一種佔有和交換,想要佔有對方,並用自己的愛去換得對方對自己各種慾望、幻想和需要的滿足而已。
其實婚姻不是圍城,如果它困住了你,只因為你從來都沒有認識婚姻的本質。當你把愛上誰或者可以婚嫁誰當做是你的一種收穫,那註定會讓你失望甚至受傷。因為,親密關係和婚姻,不是愛的停泊點,而是愛的學校。如果你沒有準備好時刻面對出其不意的生活考題,也沒有準備用自己的不斷成長和改變來交出漂亮的解答時,還是選擇在圍城外比較好。
「一輩子在一起,白頭偕老相濡以沫」的愛情,當然是美好,但你都沒有真正去愛過,沒有為愛奮不顧身過,這樣的一輩子還是不要為好。
那種愛,是在對的時間,遇到了錯的人。
明明知道和對方不是門當戶對,卻總是管不住自己的腳,常常走近他;明明知道,對方是天上的金絲雀,自己是水中的魚兒,卻總情不自禁的喜歡他;明明知道對方心中沒有自己,甚至不屑一顧,卻總抑制不住心跳,看見他就會臉紅……儘管理由種種,千不該,萬不該,就是動搖不了對他的牽掛,因為懂的了,這叫做愛。
也
許,這種情竇初開,朦朧的情愫,是每個人必經的曖昧,但就是無法控制。他的舉手投足,會是那麼帥。他的言談舉止,會是那麼吸引人。
這種暗生的情感,是在對方亳不知情下產生的,真正的單相思。這種單方面的情感,是各種情感因素中最折磨人的,也是是痛苦的,它連個最真情的告白的機會也沒有。卻會因為對方的喜恕哀樂,而多愁善感,甚至一輩子,都對那個人,那對暗生的情愫,無法釋懷,無法放下。
愛一個人好難,也好痛。就依如暗戀天王劉德華的女孩一樣。她們為了愛華仔,終生守著處子之身。為了心中放不下的暗戀,守著相思過著單身的生活,發誓一生不嫁。這種愛,華仔無法知道,她們也明知不可為而為子,因為她們放下下心中的情受,寧願堅守。
就連寫了一輩兒情的金庸老先生,也在情愛中痛苦掙扎,「問世間,情為何物?直叫人生死相許……」
因此,你還會痴迷不悟嗎?寧可犧牲自己的青春,而放棄下一站幸福,最後孤老終生,還不是鏡中花,水中月,一場空嗎?
因此,有一種愛,叫做放手!
很多人可能都會經歷情感的困惑,很多人可能一旦你陷入到愛情當中都沒有辦法控制住自己的情感,首先我們應該把這樣的問題當作把這樣的問題當作是一個正常的現象,這是每一個人都有可能經歷的事情。從心理學的角度上來說,這可能屬於本我與超我之間的矛盾點。簡單來說,本我就是自身的各種本能慾望需求,例如性的需要等等。而超我指的是由於一些社會道德規範約束了個人的本能慾望,比如在婚姻關係當中,伴侶之間不應該和除了對方以外的第三者發生性關係,即使是有這種慾望,但是都應該要忠於自己的伴侶,這就是超我抑制了本我的慾望。我操我的行為在社會上到處都可見,而且大多數的人都習以為常,並且認為那樣的方式才符合社會的準則,也是最正確的人際交往方式。但是人等慾望有時候是很難去控制的,這也就是為什麼有一些人明明知道不應該去做某件事情,但是總是控制不住自己的行為去越過那條線。就像小孩子一樣,他們想要吃糖,但是他們的父母會告訴他們吃糖對牙齒不好,當他們接受到這種信息之後,他們會為了保存自己的牙齒控制自己不去吃糖。所以我們可以常常在小朋友身上看到這種等我與超我之間對立依存的行為表現。一個正常有序的社會的確需要一些規則作為衡量標準,我們並不能完全拋棄這些規則,但是在制定這些規則的時候,我們更應該去理解人性,讓人們在遵守規則的同時,也能夠適當的滿足自己的本能需求。
婦專委特邀心理問答專家志願者馬景芬(頭條號 馬景芬):
馬景芬,二級心理諮詢師,中國心理衛生協會會員,擅長婚姻家庭、親子教育方面的諮詢與講座。
知道是頭腦、意識層面的,而控制不住的是內心感受、潛意識層面的,是真實的。所以潛意識是不能控制住的,唯一的方法就是接納並承認你就是喜歡的。
人之所以糾結或者內在有衝突,就是不願意承認自己的慾望,一旦承認,弱小、無力的假自我有可能坍塌,讓自己活不下去。這將給人帶來巨大的羞恥感,而羞恥感是最能扼殺一個人內在動力的一種感受。所以放下控制,接受自己真是的感受和想法是第一步,儘管很難,必須去做。每個人的行為或感受都是為了滿足內在的需求,問問自己,你喜歡的那個人滿足你那些需求?這部分需求如果你自己滿足自己有沒有可能?多關注自己的內心,慈悲的對自己。
另外,調整自己的認知,多思考自己究竟喜歡什麼樣的人,而不是我不想要什麼樣的人。否則試圖消滅自己不想要的那種感覺會越來越強烈,讓自己更加無力、無助。事實上,愛和喜歡是不同的,喜歡是愛的基礎和前提,喜歡指向的是行為和感覺,而愛才是指向一個人,所以喜歡不一定就是愛。你要確定的是:你究竟愛這個人本身,還是喜歡自己對那個人的感覺,那樣的感覺滿足了你什麼樣的需求?
最後給你的建議是:從經濟學角度看,任何的事情都是有成本的,如果你已經確定喜歡這個人也是毫無價值的,及時止損是必要的。因為越投入越不甘心,最後賠的一塌糊塗。
我們每一個人都清楚的知道人類是感情動物。都會去表達自己的感情。人的感情是十分豐富的,這也是人區別於動物的一個很重要的特點。人們會去表達自己的喜歡、自己的厭惡、自己的無奈等等情緒。然而,我們的現實生活中,很多人明明知道不該去表達自己的喜歡的情感,卻總是抑制不住自己去表達。這是一個十分困擾的問題。那麼,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情況發生呢?
這從心理學的角度上來說,有時候愛一個人是真的控制不住的,再怎麼努力剋制自己心理還是會不斷的想,越想心裡就越受不了,感覺都要崩潰了,每一個人已經很努力了,很想放下但是真的放不下。其實所有人都知道這一切都是自己的原因,喜歡一個人本應該和物質無關,那是對你自己喜歡的人,這個社會就是那麼現實,只有強大自己或許才能真正收穫所謂的愛情吧。
我們之所以認為我們的內在需求和現實情況存在衝突是因為,外在的環境當中的規則限制住了我們的行動。因此,我們的慾望和我們行動產生了很大的分歧,也就是衝突。讓我們開始衝撞規則的藩籬。放下衝突真的是很難的一件事情。我們的痛苦都來自於對自己能力不夠的憤怒。或者換一句話說,我們如何去正確的表達自己的需求呢?
另外,要努力的去提升自己,才能夠更好的把握自己的未來。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
關注小明的兩個原創頭條號。《趙小明心理團隊 》與《心夥伴》~被頭條網評為2017年度最火的心理類專欄。
趙小明丨央視財經頻道特約心理專家
愛過的人,都有這種體會,不丟人。
明知不喜歡,我還是願意去靠近,愛到了卑微,我也在所不惜,只因為控制不住我自己。
只是,不怕我繼續這樣愛你下去,只怕,愛到最後會成為一種傷害。
所以,我在心裡告訴自己一萬遍,他不愛我,他不愛我,他不愛我……最後就成了,我不愛他,我不愛他,我不愛他……
你不愛我,那是你沒福氣。我也不會再愛你,這是我的覺醒。
愛情本就是飛蛾撲火,明知道會烈火焚身,卻還要一往情深,一但愛上一個人就不被自己控制,感情要是可以控制我想就沒有人離婚。
打字很累小編不想過多的解釋,你可以去看看小編其他的問答,相信你能找到答案??
太難了!喜歡一個人,卻又想控制自己不要喜歡,太難了!
喜歡一個人是不由自主地。當你發現自己已經喜歡上一個時候,在想去放棄,想自己不該喜歡他,你覺得自己還能做到放棄嗎?
我曾深有體會啊!曾經我就喜歡上了一個不該喜歡的人。想讓自己放棄,可是心已經不聽自己使喚了。不由自主地就會想起她。可是到最後我們還是不能在一起。忘記她也許是需要用一輩子的時間去忘記了吧。因為她在我的心裡太深太深。已經無法抹去。
看圖進來的:)
有些人,可能真的就是你命中的劫,一眼可能就讓你確定想要的就是他。喜歡真的是沒有道理的,你可能就是喜歡他的聲音,喜歡他的性格,喜歡他的一切。
有些人,你一旦遇到了,其他人都會變成將就,而我們都不會想要將就的,所以,趁年輕盡情的去愛吧,趁時光正好,趁我們還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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