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希望女兒把弟弟養大,女兒該不該養弟弟?


讓姐姐養大弟弟,在很多家庭來說是很正常的,尤其在農村,更是如此,很多父母心理最理想的兒女情況是:先生兩個女兒,再生一個兒子,當女兒長大後,完全可以幫弟弟把一切都安排好了,這是當時跟我聊天的一些父母的心聲。在他們眼裡,養女兒完全是為了讓兒子的將來更順暢。

站在父母的立場,對女兒有要求也很正常,想想自己那麼辛苦養大的女兒,最終卻是別人家的,在沒出嫁之前為家裡做點貢獻理所當然。對弟弟好甚至養大弟弟,便是對父母最好的孝順,我們無從去祈責父母的偏心,畢竟跟父母過一輩子的是兒子,傳承下一代的也是兒子。不管哪個時代,不管怎麼提倡男女平等,絕大部分老人家的心裡,都是如此認為的,也始終是偏向兒子的。要不今天的社會,也不會造成如此多的男女失衡了。

端正自己的心態,盡一份自己的心意就行,女兒也不是萬能的,有自己的日子要過,不要太逼迫自己,更不要一味地愚孝,在自己所能承受的範圍之內,給予一定的幫助就行,女兒出嫁後,其實就是一塊「夾心餅乾」。做好了,兩邊都能落個清閑,做不好,兩邊都不是人。所以,在適當的時候,要學會委婉的拒絕那些不合理的要求,給自己留點喘息的空間。孝順父母,是作為兒女的本分,但弟弟,看自己的能力,盡一份自己的心意就行。


現在很多生二胎的就是這個想法。不管老大是男是女,反正老大長老二十幾歲,以後父母老了,老大可以幫忙養老二。

其實有這種想法的父母也很正常,因為覺得都是一家人,大的先幫助小的,以後小的在幫助大的,為什麼要兩個孩子,父母也是希望他們可以相親相愛。

如果我有一個弟弟,我比他長好幾歲,說實話,我會在我的能力範圍內養他長大。只是幫助父母一起養弟弟,也並不是完全一個人養。當然,這個養也是要有原則性的,不能因為他是弟弟是兒子,就要溺愛。越是兒子越不能溺愛。

我可以養他一時,養不了他一輩子。

希望生二胎的父母也能端正這種思想,不能覺得我養大了女兒或者兒子,你就應該幫我再養小的,那不是老大的義務,也不是老大的責任,只是一個人的本性。

以上只是我的個人想法,如有不妥之處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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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個問題不存在應該還是不應該這樣明確的答案。因為提問中沒有詳細的描述,所以無從知道具體的情況,那麼只能分以下幾種情況來看。

第一,如果父母生育弟弟的時候,是有足夠的扶養能力的。只是後來發生了某種變故,導致他們沒有能力扶養。我覺得作為姐姐有義不容辭的責任去扶養弟弟。

第二,如果父母生弟弟的時候,明明知道沒有能力扶養,卻一定要生一個兒子來傳宗接代。遇到這種情況,雖然心裡有一百個不樂意,還是應該扶養弟弟吧。畢竟血濃於水,是自己的親弟弟。而錯在父母,弟弟是無辜的。

第三,如果目前父母還是有一定的扶養能力,只是為了給弟弟提供更多的物質條件,而把女兒拉進來一起承擔這個責任。這就看姐姐自己的心裡意願了。如果姐姐甘心扶養,那皆大歡喜;如果姐姐不想扶養,那也無可厚非。


作為父母,我並沒有想著讓老大為老二做什麼。雖然世人都覺得老大幫助父母帶老二這是天經地義的事情。但我並不強求。

要老二是夫妻共同決定的。既然想要,要生,那就要負責養育。

不要自己只是生,生完孩子了想著讓大孩子照顧小孩子,這是父母不負責任的表現。

但是在我國,有著傳統的兄弟姐妹相親相愛的美德。大的帶著小的,好像是一道美麗的風景。

有很多傳統的年畫上還是姐姐背著弟弟割豬草,喂弟弟吃飯等。

也有俗話說的:長姐如母。長兄如父。就是講的這個道理。

傳統是傳統。現在社會發展變化快。年輕人的思想觀念也日新月異,她們更多的想法是怎樣讓自己活得更好。至於要不要幫助父母養老二要看她們心情。

所以,凡事不強求!隻影響!用自己的言行影響孩子學會互幫互愛,相親相愛一家人。


不該養!女兒有她自己的孩子,憑什麼養弟弟?父母既然自己不能養,為什麼要生?這樣的父母就是無恥。

女兒結婚後,她會有自己的孩子,養大養好她自己的孩子,才是她的責任。至於弟弟,她在有條件的情況下,可以幫扶一點,但不能無底線,否則對她丈夫就不公平。

畢竟小舅子不是他兒子,憑什麼讓一個不想乾的人養呢?再說,一個父親,給女兒這個大一個包袱,估計這女兒都不好嫁人。

如果丈夫不認同,女兒會難上加難。別自己能生不能養,那樣就別生,還讓女兒養,問一句,弟弟長大了,給姐姐養老嗎?

別拿所謂的道德綁架別人了,女兒就不能養弟弟,不該養!換做是我,我要跟父親說清楚,你自己不能養就別生,生了沒人管!


父親希望女兒把弟弟養大,我覺得女兒對弟弟好,對弟弟盡心意就好了,至於養弟弟這個問題個人覺得不必要。

我覺得在我們家裡,我的家長是很開明的,媽媽對我和弟弟一視同仁,還說以後大學畢業後自己能養活自己就行了。我覺著父親希望女兒把弟弟養大,還是存在重男輕女的觀念,對於大多數父母是不存在重男輕女的觀念的,而對於少部分的父母,還是受中國上下五千多年的重男輕女的封建思想觀念的影響,在他們的觀念里,男孩都是繼承家業的,在家庭中處於非常重要的地位,而女兒則是要嫁人的,是要送人家去了,在這種觀念下,當然會更看重男孩。

我覺著對弟弟好,對弟弟的照顧另一種形式上也是對家人孝順的體現,但是養弟弟這種做法不是女兒的責任。所以說啊,從一定意義上來說,父親希望女兒養大弟弟,這不是女兒的責任。


父親,希望女兒把弟弟養大,只是希望,沒有必須。也許姐弟差很多吧。

父親突然病倒,其它問題,產生的盼忘。

可憐天下父母父,當你遇到這孩子有世前時,為什麼不考虛您的年紀已過養育,教育能夠,幾十天那,問問自己能否給這個孩子生命後的責任,也許,你們也考虛到,當你們不能給這孩子未來時。

大如媽年紀的姐姐能接,能幫。問過大女兒了嗎?她沒有因你們的不是,改變她的人生軌跡。

如果,兩姐弟,差幾歲,家出狀況,姐姐在小的年紀,也會向小大,一樣,愛互小弟,將代用自己的能力保護血脈相連的弟弟


我家就是這種情況,我比弟弟大十歲。父母一天天變老,說不養心裡也過意不去。但是養也有個度,在保證自己能正常生活的前提下會適當的幫助。如果為了養弟弟要犧牲自己的正常生活。那我恐怕做不到。

這個養與不養,並沒有特別明顯的界限。我現在就一直再給弟弟買東西給弟弟錢。但是等他到了一定的年齡我肯定會鼓勵他自己養活自己。因為任何人都不能養他一輩子。


那姐姐老了弟弟會照顧嗎?完全就是扯犢子,說什麼萬惡的舊社會,萬惡的永遠都是人,明明生不起還作死死命生,生了不養是違法行為,跟做姐姐的有半毛錢關係,別跟我說什麼情意什麼的,情意是無私的,既然本來就是個交易就應該在出生前徵求姐姐的意見,沒有哪個女人天生活著就是為了一生活在弟弟的陰影下的


該,也不該。

現在的社會很多這樣的情況,想來大概是這兩種情況。

第一種:現在開放二胎,很多家庭選擇之前的獨子或獨女的基礎上再要一個,姐弟年齡差極大。

第二種:像《歡樂頌》裡面蔣欣飾演的那個角色一樣。即便是弟弟已經結婚了,還要姐姐負擔弟弟的家庭。

為什麼是該,也不該呢?

第一種情況,如果確實家庭和做女兒的溝通好了想要一個弟弟,希望自己老了以後做姐姐的幫襯一下,這個是該做的。不管說是從道義上還是報答父母養育之恩,這個我們可以做,但是當然,這也不能是道德綁架,必須是我本人願意去做,家人理解的前提下。我可以去做。

不該做的情況就很明顯了,就是第二種。重男輕女的情況直到今天,還是有的。明明都成家了,家裡的父母還要拿著自己是父母養育之恩的這把尚方寶劍來讓自己無限制的付出,這個時候,需要我們大聲的說:NO。我不做,每個人都要有自己的人生,我的弟弟和我留一樣的血,有困難我可以幫助,但是,卻不可以接受這樣沒有任何限期的負責,沒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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