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會為了孩子選擇不離婚嗎?


會的,但也要看婚姻破裂到什麼地步。

一、能湊合過就過

俗話說,能拆八座墳不拆一棟婚。可見一個完整婚姻家庭的重要性,而且對孩子的培養教育、成長進步將起到關鍵性的作用,特別是對孩子的童年,將留下無數美好的回憶。結一次婚不容易,並不同於小孩子過家家,所以如果沒有原則性的問題,還能維持,只是有離婚的念頭,那就為了孩子不要離婚,盡量維繫婚姻,雙方都要意識到,為了孩子還是有個完整的家才好。孩子最大的快樂就是父母的陪伴。

二、實在不行再離

如果婚姻破裂到了無法挽回的地步,在一起生不如死,同床異夢,那就離吧。與其說天天吵架,打打鬧鬧,別彆扭扭,夫妻之間的緣分也就到頭了,感情也沒有了,之間有的全是抱怨、仇恨、無端的猜忌、無限的不信任,這樣勢必會影響孩子心理健康,造成孩子沒有安全感,唯唯諾諾,膽小怕事、膽戰心驚,不如快刀斬亂麻,徹底解決痛苦,徹底走出圍城,奔向新生活。

三、一定顧及孩子

俗話說,一日夫妻百日恩。何況中間還有個孩子,所以夫妻之間再不和睦,仇恨再大,畢竟夫妻一場,一定不要把事情做絕,一定得留有餘地,好合好散,不可大打出手,恩斷義絕,否則犧牲的是孩子,受苦受累的是孩子,孩子是無辜的,孩子是可憐的 。

總之,孩子畢竟是父母的親骨肉,血脈流淌者,即便雙方離婚,各自也不能太自私、太任性、太鬥氣、太絕情,孩子成了單親家庭中的成員,本來已很可憐了,在思想上、生活上不要再給他太多的打擊和不便,再次造成幼小心靈的創傷,從而埋下仇恨的種子。為此,父母雙方一定要從孩子的角度出發,從全局出發,充分考慮孩子的感受和權利,讓孩子再次享受到父母的溫暖、親情和愛,並在其它的方面加倍補償。

(圖片來自網路)


這件事情得看已經到了什麼程度,如果真的就難以相融,每天伴隨孩子成長的不是吵就是鬧,其實不如離婚。

首先說這樣一種情況下繼續維持對孩子造成的壞處:一:精神壓力大,孩子會懼怕擔心同時也許還會憎恨自己為什麼就攤上了一對這樣的父母。

二:孩子的學習會受影響,這樣的家庭狀況對孩子的學習指導甚至教育也不會令人放心。

三:對他們的成長會造成陰影,留下印記,如果不能得到及時的疏導,或者大了之後自我調節能力又跟不上,孩子會有不健康發心理狀態。

以上這三點是最為突出和顯而易見的,再說說不離婚的好處,有的孩子小小年紀對家庭的安全感就有強烈的渴望和依賴,如果一對夫妻長期不和導致離婚邊緣,孩子在適應了這種家庭背景下的生長環境,反而最後只希望他們不要離婚就好,只要爸爸媽媽還同時出現在家裡,孩子還能保留自尊心和安全感,這是唯一僅存的一點好處。

其實不管離婚不離婚,我想建議雙方的是,都要擺正心態,不管你們二人如何針對彼此,首先要承認都對孩子別無二心,都還是疼愛孩子的,當然也有個別的父母一方對孩子真的不是那麼上心,但也要把心態擺正,客觀的去評價對方,讓孩子對父母有個正確的認識,不要扭曲事實,也不要詆毀對方什麼,為孩子在心中保留一份美好和幸福,否則離婚加上對對方的詆毀就等於更加一層的傷害了孩子。


現在有的夫妻,雙方沒有感情了卻不離婚或者隱瞞離婚,兩個人共同的理由都是「為了孩子的成長」。但是一句「為孩子好」真的是萬能借口嗎?用「隱瞞」對待孩子真的是最好的方式嗎?

每個妄圖對孩子隱瞞離婚的父母,都把孩子想得太簡單。原本幸福的一家人起了變故,作為家庭成員之一的孩子,絕不會毫無感覺。就像張愛玲說的,小孩不像我們想像的那麼糊塗。父母大都不懂得子女,而子女往往看穿了父母的為人。在感情破裂卻假裝恩愛的父母夾縫中生存的孩子,比離婚家庭的孩子還可憐。

在人們看來,離婚就是不合格父母的表現。但事實上,是不是好父母,離不離婚並不是唯一的標準。

我們看到過國外夫妻離婚後仍然一起帶孩子遊玩其樂融融的新聞,也看到過單親家庭中培養出來的優秀人才。因為他們的父母用坦誠對待他們,像對待成人一樣傾心交談:爸爸媽媽雖然不相愛了,但永遠愛你。

超模米蘭達·可兒和前夫奧蘭多·布魯姆,更是離婚界的典範。協議離婚後,還保持著相當友好的關係,像一家三口般出街。

真正為孩子好,就是要與孩子坦誠相待,把對孩子的傷害降到最低,而不是把「為孩子好」當成自己逃避責任的借口!

有很多人,窮其一生都學不會為人父母。為人父母,在學會為孩子負責任之前,必須先學會為自己負責任。很多人,以愛孩子為名,做著傷害孩子的事。也許每一個家長都應該重新思考,到底什麼才是「為孩子好」!


其實這是一項很難做的選擇題,雖然不願意做選擇,可是我們人的一生都是在不斷做選擇,如果是我會為了孩子選擇不離婚,但也要看選擇後的實際情況,如果雙方都為了孩子好,日子還是可以過下去的。

壹 感情破裂為了孩子是否離婚

正方:感情破裂後為了孩子不離婚。

從為了給孩子一份完整的愛的角度出發,大部分家長會選擇繼續生活在一起,只要矛盾激化得不是太嚴重,一般還是能給孩子幸福。

案例:八零後(孩子的角度出發)

我家有四姊妹,父母是相親結婚的,婚後由於三觀不合,性格差異,於是隔三差五的吵架、打架,但是雙方為了孩子的成長,堅持了一輩子。

如今已經年方六十了,也算是夫妻和睦,彼此謙讓,一起扶持相互關心。主要的是我們四姊妹的性格都比較好,沒有性格方面的問題。偶爾聊天,我們四姊妹都很感謝當年父母的付出。

反方:感情破裂後為了孩子離婚。

感情破裂的情況不在乎三觀不合,婚外情之類,如果真的無法生活在一起,就沒必要強求,俗語有云「強扭的瓜不甜」,如果在一起痛苦,不如解放彼此,對孩子講好父母的愛不會少,只是不在一起生活了,這樣孩子也會更成熟些。

案例:離婚後復婚(孩子奶奶)

主角今年45歲,生二胎的時候孩子爸爸出軌離婚,大兒子常年偷雞摸狗,偶爾還翻牆偷鄰居家錢(被抓住過),小女兒口吃有點結巴。主角心情不好對孩子非打即罵,等發現孩子問題時候為時已晚,將孩子交給爺爺奶奶自己出門打工。

小女兒10歲那年,孩子爸爸浪子回頭,兩人在老人的撮合下復婚,主角也是為了孩子,有了健全的家庭,給兒子找了一門好親事,兒媳生完孩子交給主角待,小夫妻倆外出打工。

如今一家人也算和睦,小女兒今年十二歲,爸爸每次回來都要開心半天。

貳 這樣對孩子的壞處和好處

即使感情破裂,選擇離婚對孩子的傷害更大(心靈創傷:孤僻、不合群是常見問題);選擇不離婚,對孩子的傷害與否全在家長,如果家長不放下心結,語言暴力對孩子的傷害也大,完成孩子性格冷漠、多變、厭世、戾氣。

夫妻感情破裂,無論選擇離婚與否,對孩子都是沒有好處的,所以家長在發揮性格自由時候,先考慮家庭因素。


夫妻離婚傷害最大的是孩子。不離婚,讓孩子繼續生活在一個充滿懷疑,整天吵吵鬧鬧,充滿暴力的環境中也不好,

會讓孩子變得更加膽小自卑懦弱,長大後會排斥婚姻,對婚姻充滿恐懼感。相反的離婚了也許對誰都會是一個新的開始。


曾經我覺得如果兩個人感情破裂了,為了孩子也要繼續在一起,但是現在我不這麼認為了,身邊也有兩夫妻感情破裂將就在一起的,這其實對孩子的傷害更大,兩個人沒有感情了還勉強在一起,不僅對兩人是折磨,孩子也會覺得不幸福,父母因為是將就在一起,無形中會爭吵、冷戰,這種低氣壓孩子是感受得到的,也會給他幼小的心靈造成不小的創傷,的確,孩子最好是在完整的家庭中長大的,但這種完整是建立在有愛之上的,如果兩個人沒有了感情,不如好聚好散吧!就算離婚了,爸爸媽媽依然是孩子的爸爸媽媽,關於孩子的撫養權,我認為應該考慮誰對孩子的成長更有利,擁有撫養權的一方應當允許另一方定期探視孩子的權利,


離婚?我想這對於自我感覺幸福的家庭來說,這個詞對他們很遙遠,可對於每時每刻都生活在水深火熱亦或沒溫度的家庭里,這個詞彷彿隨時隨刻都置身在身邊。

曾經我也一度以為婚姻是兩個人的事,無關孩子,無關家庭,特別是沒結婚之前。也曾一度認為,那些不肯離婚,拿孩子做借口的都是弱者,是對自己更是對孩子的不負責任……當我自己一次又一次掙扎在離婚的邊緣徘徊不定,特別是吵過鬧過後無結果時,才知離婚沒那麼簡單,曾經以為的一紙婚姻並不是說你能撕毀便撕毀的,孩子們更是一萬個不肯不願見著自己的家庭破碎。

當然這並不是說我們不離婚便是對孩子好,如果我們覺得感情破裂的無以復加,而整天除了吵吵鬧鬧便沒了其它,甚至有的父母不管孩子在不在場,當著孩子的面吵個不停,還有甚之把孩子當作出氣筒,說什麼之所以這樣那樣全都是因為他們(孩子),把一切罪惡的源頭全都指向孩子,讓孩子氣整天除了擔驚受怕便是整日惶恐不安……這樣的婚姻不如沒了,這樣做家庭還不如早點破裂。

雖婚姻完不完善,與孩子們毫無關係,可我們如一味自私地以為孩子們便不懂不指家庭的風吹草動,那便是大錯特錯。記得那時的我讀初中吧,有段時間,不知咋回事,爸媽突然特愛吵,雖然不當著我們的面,可世上沒有不透風的牆,更何況在我們那個大村,人多嘴雜,就算你家沒事,都能給你整出一大籮筐來,更何況有那麼點事呢,更是要煽風點火地把事情給說大了。我聽了,本是迷茫的心在那個青春躁動的年紀便是像失了心的找不到前進的方向,成績一落千丈,就算老師找談話軟硬兼施都無用,因為他根本不知道,年少懵懂的心不是說風懂了我們便懂了。

再說現今的孩子吧,他/她們好像比之那個年代的我們更加敏感、更知曉世事一些,心亦比之我們那年代的人成熟得更早些。所以說,只要父母一個不小心,他/她們便會看到,掛在心上。比如我小孩吧,我覺得我還算做得比較好,以為她們不會知曉。如不是這次回家,我那大的跟我吵一通,還真不知原來現在孩子們的心是如此敏感和「多心」。

所以說,婚姻關係穩定不穩定,我覺得對孩子還有有一定影響的。之前我以為個人幸福比較重要,以為自己都不幸福又怎能帶給孩子們幸福,當走走路過這婚姻的殿堂,才知道,我們對孩子和家庭不只有愛,還有一份責任。

也許離了婚,你是幸福了,可孩子們呢?他/她們沒了一個完整的家,他/她們能健康地成長嗎?特別是當今社會,競爭力那麼大,沒了完整家庭的孩子拿什麼與幸福家庭的孩子來抗爭,就算他/她們能力超強,能競爭得過,可那得花費比之多大的力氣?……

當然,我說這些並不是說,我們就得為何孩子忍辱負重,不要自己了。我想說的是,婚姻不幸福,我們還有其它是吧,可孩子們呢,他/她們的路才剛剛開始,在成長的路上只有我們能幫助。雖說我們不能為了他/她們便把自己完完全全放棄,可如果我們連他/她們,作為我們身體的一部分都放棄了,我們便真的能幸福嗎?

不過,如果說你的婚姻真的糟糕透了,而一方又條件不錯,或者你自己本身條件還可以亦或倆方能和平解決,對孩子不會產生什麼傷害的話,那沒必要死守數為了孩子堅持不離,那樣反而對孩子不好,因為孩子們除了要一個愛他/她們、護他/她的爸爸媽媽外,更要一個有主見、堅強、勇敢、果斷的形象引領他/她們在未來的路上不畏艱難……

哎!怎麼突然覺得像兩面派啊,唔……其實人生就是這樣一個矛盾體,是吧?好了,最後祝每家每戶都幸福完美!永遠快樂!加油!


常聽到有人說,都有孩子啦,湊合過吧。

其實,「離婚與否」並非重點,親密關係的品質才是關鍵。

在夫妻互動不佳、關係惡劣的情況下,若堅持不離婚才是對孩子好,這是一種可怕的迷思。

因為父母的長期婚姻衝突對孩子所造成的負面影響,經常要比離婚本身來得大。

還不如正視現實,選擇乾乾脆脆地談妥離婚安排,讓每一個家庭成員特別是孩子有可能安心邁向下一個人生階段。


如果夫妻之間真的感情破裂即使有了孩子我也會選擇離婚,因為,孩子需要的是一對有愛的父母和有愛的家庭氛圍。

相信就算父母離婚只要父母處理得當,孩子也不會留下心裡陰影。譬如王菲李亞鵬。每當對方需要支持時彼此都是第一個站出來的。而他們的女兒絲毫沒有被他們離婚所影響,仍舊那麼樂觀。所以可以看出孩子的心裡能不能健康成長不是取決於夫妻關係是否存在,而是父母各自的心態與引導。

如若夫妻雙方已經沒有愛,為了孩子勉強生活在一起,於人於己都是折磨。情商低的父母免不了爭吵打鬧,就會有「我一切都是為了你」的自我犧牲者心態。這種心態下的父母,心裡無不充滿著怨憤,在對待孩子時免不了會把自己的情緒傳遞給他。更有可能變成你們的直接出氣筒。

雙方都被怨氣所籠罩,即使父母都是情商超高的人不會在孩子面前吵鬧或表現出什麼,那你們家的這個氣場怎麼會溫馨有愛呢?有些事情即使大人不明確表態,孩子再小也能感覺出氛圍。而在這種環境下成長的孩子性格往往陰鬱,極端,敏感。往重了說傷害的是一輩子的幸福啊!再看看社會上的不良青年,他們大多有一個不幸福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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