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不離家的婚姻會長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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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不離家的原因有很多,但是基本上都是從為孩子和工作的方面來考慮的;

現在社會已經進入多元化時代,原來父輩們所遵循的從一而終的思想和道德規範變得越來越難以遵守。很多人將近些年出現的離婚潮原因歸結為網路過度發達導致,其實在某種程度上來說,這也是社會進步的一種具體體現。夫妻二人沒有兄弟姐妹的親情關係,從小生活在不同的家庭和生活環境中,長大後因為感情結合到一起。這種關係本身就比較脆弱,由於每個人的脾氣秉性和生活習慣和為人處世等諸多方面都不盡相同,對待事情的處理便都有各自不同的看法。感情融洽的夫妻在面對分歧的時候多數都能求同存異、解決問題。有的夫妻則在慢慢的相處中感情漸漸出現裂痕,最後因感情破裂而選擇分手。

分手大致可以分為幾種,一種是感情確實破裂,二人一拍兩散,各走各路;從此老死不相往來,自然也就沒有了離婚不離家的情況存在;一種是感情尚未完全破裂,仍有迴旋餘地。又都彼此不肯說破,也便在一個屋檐下暫且棲身,看看能否有破鏡重圓的可能。一種是感情雖已破裂,也已扯了離婚證分了家產成了自由人。卻因為收入菲薄或者一方一時間找不到合適的房子搬出去,也就在一起湊合著住著;一種是夫妻有感情,卻因為都有脾氣或者事情處理不好一賭氣離了婚又後悔的,扯了離婚證卻抹不開面子求複合。以各種理由留在家裡,通過孩子的斡旋期待有一日重新複合的;最後一種是感情確實已經破裂,但是由於夫妻均擔任重要職務或者為了讓孩子避免受到婚姻破裂影響學習而選擇離婚不離家的;凡此種種,也就道盡了人世間夫妻的種種酸甜苦辣、箇中滋味。

緣盡緣散,一切都是定數。相信宿命者,紅塵中終有一劫;夫妻間的分手有很多其實都是當時的一時衝動,因為拉不下臉子回頭,卻給自己留下終生的悔恨。大千世界中,兩個沒有任何關係的人能夠相識、相愛,走向婚姻的殿堂,相扶相攜的度過一生本身就是一種大緣分。無論時代如何發展,對愛情的忠貞和夫妻之間的誠信都是愛情保鮮的重要秘笈。希望每個在婚姻中經營的人都要珍惜感情、熱愛生活,原諒每一個可以原諒的人,珍惜緣分,經營好這份來之不易的感情。


謝邀。極少數人會,離婚不離家的婚姻會象兩個極端發展,一個是復婚,一個會象仇人一樣再次分手,我就簡單地說說這兩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只有少數夫妻離婚,由於夫妻雙方一時衝動,都沒有大的原則問題,比如婚內出軌、家庭暴力等等,離婚後雙方冷靜下來,都感覺有些後悔,這樣做離婚不離家,會慢慢地重新走入婚姻殿堂,就會長久。

第二種情況,由於大的原則問題,使夫妻離心離德,同床異夢,但又迫於一些客觀原因,而選擇離婚不離家,這種情況,因為離婚而失去了對雙方婚姻的法律約束,雙方或一方更加肆無忌憚的顯露出對原婚姻產生破裂的行為,使夫妻雙方更加厭惡對方,輕者會象仇人一樣再次分手,重者會產生不可挽回的悲劇。

最後說一句,離婚是大事,想好了再做,離婚不離家這種事最好別做,有時會傷人傷已。


離婚不離家的婚姻能長久嗎?

我覺得這個要分兩種情況來看,一種離婚不離家的情況是良性的。兩口子本來有感情,誰也捨不得誰,只是一時衝動賭氣就離了婚,為了孩子他們依然住在一起。兩人都沒有重組新家庭的意思,只是賭氣等著對方賠禮道歉作出讓步,然後破鏡重圓只是遲早的事。

再有一種情況就是。兩人的感情的確已經破裂,但因為房子的問題,不得不暫時居住在一起。這種情況跟孩子無關,復婚沒有可能離家是遲早的事。我想能夠提了婚還住在一起的人,個性一定都很強,誰也不怕誰,否則還敢住在一起嗎?

我從網上看到還有一種非常特殊的情況。夫妻兩口子都是講面子有知識很理性的人,但因為某一方有外遇,但為了孩子為了父母為了整個家庭的聲譽,他們選擇私下裡離婚,也就是離婚不離家,去了性生活之外,其他生活看上去未變。

這種情況,一旦孩子大了或上大學或工作了或成家了,可以名正言順的離婚離家了,但也有可能因為犯錯的一方痛改前非,獲得對方的原諒而復婚。總之,大千世界無奇不有,比這更特殊的情況還有,難以盡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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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問的有些不合適,既然已經離婚了,那就不能叫做婚姻。離婚後兩個人都變成了自由的個體,不在受任何約束,有重新選擇新生活的權利。

不離家的原因有很多種,可能是兩個人賭氣,也可能是因為沒有地方住,暫時住在一起,也可能是離婚並沒有告訴雙方的父母,還有可能是不想影響孩子的學習等等原因。不管是那種原因,都不能在稱之為婚姻。

結婚證是法律賦予婚姻的一種保障制度,是對夫妻雙方的一種約束。既然已經離婚,這種保障和約束也隨之結束。這時候兩個人就像是合租房子住的租客,有重新追求彼此的權利,也有重新選擇另外一段感情的權利。

做出怎樣的選擇,還要看雙方內心的真實想法。既然已經離婚了,婚姻狀態已經解除,就更談不上長不長久了。


我感覺這種婚姻應該能長久下去。

兩人離婚沒有關係了仍住在一起,這是種合夥關係。既然是和伙大家都多了一份自由,相互之間不會幹涉對方,情感,利益等等就不會有那麼多恩恩怨怨。

婚姻解體了,所有不滿,怨恨也都消失了,再往在一起就是朋友,朋友是相敬如賓的。

離婚後住在一起,能給孩子一個心靈慰籍,他感覺他還有爸有媽,而且兩人住在一起對孩子教育問題,成長問題都是利大於蔽的。

離婚不離家這條路對還有點感情但愛爭吵的夫妻來說應是一條直路。


離婚說明夫妻兩人的感情己盡,離婚不離家的婚姻,反映了城市人的辛酸與無奈,夫妻兩人一輩子只有一套房,在感情己盡的情況下又無奈的住在一起,那麼夫妻離婚不離家,不但不會長久,而且還會有以下隱患。

一.女方難免會遭遇男方騷擾

二.讓他(她)錯失找另一半的機會

三.導致他(她)情緒長期低落

四.如果有孩子還會影響孩子健康成長

愛情也好,婚姻也罷,都是人生路上的一場修行,我們都在修行的路上,且行且珍惜。


說實話,我現在就屬於這種狀況,因為孩子還小,上學需要接送,學習需要盯著,還不想讓孩子有心裡陰影,我的工作時間比較寬裕,可以接送孩子上下學,很多地方都需要考慮所,以暫時就這樣湊合,也談不上什麼感情,夫妻生活,長不長久之類的,就是為了孩子在一起搭夥過日子。有時感覺是挺累的,心情也挺煩的,看孩子,堅持吧!不能讓孩子受罪孩子最無辜。


謝邀,首先,離婚後,兩個人的關係就已經不再受法律保護,所以,對這段關係當中的人,少了很多約束,因此兩個人的責任感也會隨之大大降低,即便不離家,也如風中茅屋,難以抵擋風雨。一方或者兩方有了新的感情,極易造成多角、更複雜的矛盾。

第二,諮詢當中有例外的情況,夫妻二人在離婚後只是分居,並沒有離家。彼此之間感情很深,只是矛盾掩蓋了感情。離婚不離家,這種儀式上的距離感反而使得兩個人少了對彼此的控制,反而弱化了過去的對立,感情好於離婚前。不過,這種關係持續一段時間,多數選擇了復婚。

三,一般情況下,離婚不離家持續的時間都不會太長,不是因為各自心有所屬徹底分開,就是選擇復婚。所以,離婚不離家的關係,因為既不符合傳統道德,也不受法律保護而很難維持長久。


離婚不離家,我理解的是兩人還在一起,但是婚已經離了,或者類似於婚前同居的狀態吧!

很有趣的是,我覺得有一種情況和這種有點類似,什麼呢?事實婚姻,說的是我們倆在一起,共同生活很長時間,日常基本就是倆口子,但是我們並沒有領結婚證,這種情況可能對現在人很難想像,但是農村確實存在大量這種事實婚姻。那麼這代表類似婚姻也可以和諧存在嗎?不是,因為毫不避忌的說婚姻生活中,一紙證書,可能不用就沒什麼,但是到最後相處出現問題,至少這本結婚證,會給你一份法律的底氣。當然如果自身有底氣,去承擔,那麼我說的是費話。

回過頭來,對於已經離婚的人,再來過這種事實婚姻的生活,我覺得純屬不靠譜,外加多此一舉。如果生活中出現的問題能解決,當初幹什麼離婚,如果不能解決,繼續在一起也只是徒增煩惱。

最後如果你們不是感情破裂離婚,而是出於其他原因,我建議儘快復婚,有時候一本結婚證真的很重要。


我身邊有這麼兩對夫婦都是離婚不離家,女方都是被離婚。用男方的話來說,在家裡得不到溫暖。可為了孩子,暫時不能離家,就相當於雇了個保姆。可該有的夫妻生活還是會有。可女方的想法是雖然離婚了,捨不得孩子跟老公,將就著過吧。

這種想像現在很普遍。在我看來,他們這麼做的原因有以下幾點

1、在這個越來越壓力的社會,兩個人雖然分開了,如果有一套房子的話,會為了給自己免去一部分費用而選擇這種方式繼續生活。

2、孩子的教育問題。兩個人不合適,在孩子面前做到相近如賓,可以在孩子的教育問題上盡出最大的努力。可我覺得,一個已經沒有愛的家庭,對孩子的身心健康才是最大的傷害!

3、面子問題。基於雙方父母的擔憂考慮,選擇這種方式一起生活。還有在親戚朋友面前,怕遭到一些語言攻擊和嘲笑,或者不想讓孩子抬不起頭來!

總結出這麼三點,雙方都已經習慣了這種方式,就時間長了,真正分開的幾率不會很大。

在我看來,離婚不離家,既然已經選擇離婚,那就代表著雙方都已違背婚姻的初衷,感情破裂,性格不合等等一些列問題,這些問題已經形成,就算離婚不離家,也存在,也不會因為離婚所能避免。所以,離婚不離家,這種方式我不會採納。個人建議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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