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兩人女子有了身孕,母親不同意結婚怎麼辦?
07-23
有句話叫做好事多磨,多做做父母工作,用真誠去打動丈母娘(婆婆),做到曉之以理。找一個和父母對脾氣的人去調和一下關係,我想不應該有什麼障礙的。再說了國家法律明文規定婚姻自由,父母不得干涉兒女婚姻,你們可以拿著雙方的身體證,到對方的戶口所在地戶籍科複印一本自己家的戶口簿就行了,
現在已經生米做成熟飯了,得儘早辦理結婚證,將來孩子生了好辦孩子的出生醫學證明,不然孩子的醫學證明只能以女方辦理,孩子只能隨母姓,沒有結婚證男方沒有監護權,將來孩子的戶口如果想入到父親的名下只能做親子鑒定了。
我和孩子母親當時也是這種現象,由於我和孩她娘歲數懸殊太大,丈母娘不同意以死相逼,只好分手了,後來孩子醫學證明辦在孩他娘身上,最後,孩他娘把醫學證明也銷毀了,沒辦法,只好做親子鑒定才入上戶口,
隨後,我朋友對我說起他們結婚也是這種現象,女方家裡不同意,就拿著女方的身份證去女方戶籍辦複印戶口簿結婚的。
你們已經違反了國家的《婚姻法》!為什麼沒有結婚就同居!誰給你們的權利!父母當然不同意!父母要是不反對,你們的孩子都要結婚了!你們未婚同居,嚴重踐踏國家法律!不受法律制裁就算不錯了!
是男方母親不同意還是女方母親不同意?只能說如果在我那,有了身孕,父母即使之前反對,但有孕了都不會反對!如果是我就結婚,決定有性生活就決定一輩子要在一起的人。有孕了就更要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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