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愛時離婚是正確的選擇嗎?
謝邀!
走進對方的心裡談談,是真的不愛了,還是由於溝通不主動,存在誤解?
兩個人陌生人,因愛而結婚,如今又因不愛要離婚。
這是兒戲,也是草率。
慎重考慮,是一方要離婚,還是雙方都願意離婚?
走進婚姻里的人,不懂得珍惜、包容、理解、惜福、謙讓。離婚是必然,只是遲早的事。
婚姻生活,不是戀愛期的童話。
婚姻其實是一杯白開水,誰能喝出蜜糖水的味道,誰就是贏家,誰就是幸福的,幸運的。
婚姻是你給她蓋被子,她給你捋一捋散亂的頭髮。懂得珍惜,懂得感恩,懂得相濡以沫,更懂得忠誠相伴。離婚的事才會遙遠。
如果婚姻不能維持下去,離婚只是一種暫時解脫,是很傷感的事,不存在對與錯。
根據著名的愛情三角理論,愛有三種成分:激情,親密和承諾。
激情不可描述,親密是指信任,承諾是指責任。
隨著時間流逝,激情是會慢慢淡去的。但是親密和承諾卻可以永遠保持。
很多老夫老妻,彼此相敬如賓,相互理解和信任,堅守著對愛情的忠誠,對婚姻的責任。
所以,如果你只是感覺沒了激情,大可不必急著離婚。因為人生不能無止境地追求新的激情,那樣的人只是不可描述的奴隸。
但如果彼此之間的信任也已經不存在了,那麼離婚就是一個可以考慮的選項。
要先搞懂為什麼不愛了,當初為什麼會走到一起的,如果曾經愛過就要走下去,因為那是你當初的選擇,每個人的感情都會有三個階段,弟一階段是遇到自己喜歡的人,然後就決定在一起義無反顧的那種。弟二階段就是在一起時間長了那那都不對,也忘記了曾經的海誓山盟,在這個時候最關鍵熬過來了就沒事了。弟三階段到晚年的時候,想法也沒那麼多隻要孩子們好好的,生病時候有人陪著說說話就行這時又會記得曾經那些山盟海誓可在也回不去了,所以要珍惜現在所擁有的一切。
如果兩個人的婚姻感精真的破裂了,選擇離婚是最好了。在一起沒有共同語言,共同的愛好,沒有了激情還有什麼意義!對孩子也不好。我今天看了一篇《深度美文》,裡面的女主人公就是為了兩個孩子不願離婚,一直忍受男人的打罵,每天在外喝醉酒,回家就打罵她,小孩和家裡的事不聞不問,幾年後,女主人得了嚴重的抑鬱症和焦慮症,跳樓自殺了!才三十歲。以前的夫妻就是不愛了也吵吵鬧鬧地將就過了一輩子,沒有幸福可言!!
我們一直覺得愛是激情,是永不分離的承諾,但是時間久了,激情褪去,那就意味著不再愛了嗎?
愛,有很多種形式。
愛,可以是山無棱天地合才敢與君絕的執著;愛,可以是相望無言卻心有靈犀的默契;愛,可以是你儂我儂山盟海誓的承諾;愛,也可以是平平淡淡一起到白頭的相守。
你以為你不愛了,只是少了最初的激情,其實,愛,一直在,只是變成了親情,親情式的愛情
夫妻雙方沒感情了可以申請離婚,這是離婚自由,沒有正確不正確的。
但這裡強調的一點是夫妻雙方要達成一致意見。如果只是一方由於有外遇或者其他原因移情別戀,那就是不道德和不負責的表現了。
既然已經結婚了,那就不只是兩個人之間的事兒了。婚姻牽扯的方面很多,孩子,雙方父母,財產等。
兩人能結成配偶,是一種緣分。沒想好就不要結婚,結了婚就要擔起婚姻的神聖使命。
不要試圖從這裡聽取我們的意見來決定你自己的婚姻,那樣對他和你都很不好,因為每個人的情況或多或少都不同,不要用別人的經驗分析你們,家家有本難念的經,情況不同,只能用心去想一想,你可以給自己設幾個問好?比如,為什麼有這種想法,不愛的原因,分開了是否對自己是最好的選擇,是否深思熟慮不要讓自己後悔,如果有孩子該怎樣對孩子說,畢竟我們不是小孩子,一言一行都要負責,對他人對自己都是如此!說的不合適的請見諒,只是希望所有的人都能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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