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結婚前出錢買的房子,結婚房子寫女方名,將來離婚男方是什麼都得不到么?
07-24
謝謝邀請。
先看產權登記時間。
如果產權登記在女方名下是在婚前,則房產是女方個人財產,付款憑證也不能起作用,可能會被認為是贈與。
如果產權登記在女方名下是在婚後,則房產是共同財產。
如果男方在婚前全額付款買的房,有證據(如果付款使用的是掃碼轉賬就另當別論了),但取得產權證是在結婚後,產權證寫男方名字,男方認為這是男方的婚前個人財產,有道理,但最好雙方有書面約定,否則以後可能會有爭議。如果產權證寫女方名字,則肯定是共同財產了。
保留證據,比如交款單據,合同,兩人商談錄音等等,防人之心不可無啊。能證明是你出的錢而且要證明是以結婚為目的的贈予,還是有機會的。如果是貸款就沒問題,其碼還款是共同債務也是共同財產,要是全款估計就沒戲了,屬於婚前贈予,無法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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