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要結婚了,父母傾其所有是理所應當的嗎?
這是一個很不好回答的問題,我個人認為應該沒有一個固定的答案,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還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量力而行的好。下面我先和朋友們分享一個我親身經歷的事情,這個事情應該對回答這個問題有參考和借鑒價值。
2016年春季,洛陽牡丹盛開的季節,我和愛人報團參加了河南嵩山少林寺、雲台山、洛陽龍門石窟、洛陽牡丹花會一線的旅遊團。
在開往鄭州市的卧鋪車廂里,結識了一對六七十歲的老夫婦。這對老夫婦在包頭市兒子家住了將近十年了。
剛來兒子家時,老頭和老太太都在一家馬家私房面打工,老頭負責打掃衛生,老太太洗碗。最近兩年,飯館嫌棄老頭面相太老了,幹活不利索了,就把老頭給辭退了,只留下來老太太在飯館裡繼續洗碗。
老太太說,他倆在一起的時候還好,天不亮就到飯館上班去了,晚上10點多了才能回到兒子家裡,一年四季在不了家裡多少。把老頭辭退後,可把老頭可憐壞了,原因是,老家講究公公不能和兒媳婦在一起,即使在一起,雙方都感到彆扭、不自在。特別是到了周六、周日,兒媳婦休息在家,老頭就沒有了待處。夏天還好說,老頭白天除了回家吃飯,每天早早就出去了,公園、廣場、馬路邊,哪裡涼快就在哪裡待著。到了冬天,包頭冷啊,往往白天的氣溫也在零下十幾度,老頭在公園裡凍得不行,也不好意思回家待會暖和暖和。
老太太說,她在馬家私房面乾的好,裡面的領導都不願意讓她休息。她在飯館工資是最高的,因為她的工齡最高,工齡獎最多;她的出勤率最高,滿勤獎最多;她的加班最多,加班費最高。
老太太問我們吃不吃馬家私房面?我告訴她說,經常吃,早晨吃碗面去上班,有時晚上不想在家做飯了,也會過去吃碗面。老太太說,她在那裡快乾10年了,從來沒有在那裡吃過一碗自己花錢買的面。我問她為什麼?是不愛吃面嗎?她告訴我說,她喜歡吃面,在老家吃了一輩子的麵條也沒有吃夠。現在上了歲數,更喜歡吃點像麵條之類的湯湯水水了。我更加不解地追問到,那是為什麼啊?老太太說,身上沒有錢啊?我迫不及待地問:你不是一直工作嗎?工資呢?老太太說工資每月都打到卡里,我的工資卡從來都沒有看到過,我兒子拿著呢。我明白了,同時也無語了。
我們都沉默了一會兒,老太太告訴我說,現在馬家私房面正在搞活動,吃早點一碗面送一顆茶雞蛋,還有一小瓶飲料。我說知道,我每天早晨上班前都是去吃面。
我問了問老太太和她兒子的情況,老太太告訴我說:他們老家是河南漯河農村的,一個閨女一個兒子。兒子大學畢業後,在包頭參加了工作。參加工作不久,買了房子,結了婚。房子面積小、開的車不太好,兒子和兒媳婦想換房、換車,沒有錢,就讓我和他爸爸把農村的土地承包給了別人,我們過來掙點錢幫幫他們。
他們這次坐火車,是在深圳打工的女兒讓他們過去住幾天,畢竟將近十年沒有見到女兒她們了。
當這兩位老夫婦知道我們是出來旅遊的,他們十分不理解。說你們這是在浪費錢啊,有錢給子女留在多好啊。
這兩老兩口,真是讓我們即氣憤又可憐。氣憤的是她們的兒子,父母親已經把他供到大學畢業工作了,還不放過老人,繼續壓榨父母親的血汗,就是為了他們小家庭改善住房面積,換一輛好一點的車輛。可憐的是老頭、老太太從來都沒有考慮考慮自己。都這麼大歲數了還在為子女掙錢,自己連打工的飯館裡的一碗面都沒有吃過,都六七十歲的年齡了,還在為孩子們活著。
咱們再回到題目上來,孩子結婚,父母傾其所有應不應當?這真是一個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的問題。一方面,咱們中國人的傳統就是父母一生勤勞多掙錢,就是為了孩子能夠生活的好點。話又說回來了,父母親掙再多的錢,不全都是孩子的嗎?等到了百年之後,能夠帶走一分錢嗎?孩子結婚了,盡父母最大可能幫助孩子也無可厚非。
「傾其所有」我認為就不合適了。孩子結婚,父母也都上了歲數,頭疼腦熱等毛病也會多了起來。如果「傾其所有」都給了孩子,父母有個病、有個災的拿什麼去應急啊?再說,孩子結婚了,父母不是還要繼續生活嗎?日常生活不是也需要有購買柴米油鹽醬醋茶的錢吧,「傾其所有」後,買日常生活所需的錢哪來去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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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一過18歲,他就是一個成年人了,父母已經盡完了養他成人的義務,再沒有什麼是父母理所應當為他做的了。
我國《婚姻法》有這樣一條,父母離婚後,不帶孩子的一方給帶孩子的一方付的撫養費也是到孩子成長到18歲。這一點足可以說明,父母對孩子的義務終於孩子18歲。18歲,法律意義上這是成年人的標誌,他應該為自己的一切行為負責任,而不應該是父母再包辦代替他的一切。可是現實生活中,真正能這樣執行的人也沒有幾個,因為,這個歲數的孩子許多還在求學,經濟還不獨立,還需要父母的幫扶。而結婚的時候,因為剛剛參加工作,收入也不會太高,又沒積蓄,結婚又是個特別費錢的事,所以,還真不得不靠父母。父母呢,自己的寶貝兒子或女兒結婚,也做不到袖手旁觀讓自己的孩子自己去張羅婚紗,大多少的父母一定會傾其所有,給兒女張羅,他們才不會想什麼成人不成人,在他們眼裡,孩子永遠都是孩子,永遠需要照顧,父母的偉大也就在這裡。
但是作為兒女,一定要明白,18歲以後,父母為你做什麼都是不應該的,我們應該心存感恩,永遠記得報答父母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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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說語文的邀請,可憐天下父母心,中國父母百分之九十對子女的愛,無私到傾其所有,甚至連棺材本都拿出來,有的連老屋到賣了,僅僅是為了兒女一句話,要換套學區房,方便孩子上學。或者是要換輛車,輕輕鬆鬆,就把父母的養老錢榨光了,連個落腳的地方都沒有。寫到這裡,超極想罵人,罵狼子狠女,這樣對生你養你的父母,良心何在?不怕遭報應嗎?有本事自己掙錢換掙錢買啊
一鄰居,父母含辛茹苦養大了五兄弟,老二在十多歲時不知是長期營養不良還是什麼原因,患了白血病,無錢醫治死亡。四兄弟相繼成家立業,在父母幫助下有了自己的房屋,小日子過的平平淡淡,卻以相安無事。
隨著父母年齡增大,田間地里的農活父母也做不動了,沒法再種疏菜買錢,生活日漸拮据,加上一輩子辛苦操勞,身體一日不如一日,生病吃藥打針成了常事。四兄弟都不願掏錢養父母,生怕吃虧,最後商議父母分開,一人到一家輪流養,一家在一個月,每月搬著鋪蓋換一次。
當父親換到三兒子家時,正值寒冬臘月,北風呼嘯。一天晚上,老父肚子疼想方便,怕在家大便惹兒媳更加嫌棄,就出門到院子外的公廁去方便。誰知返回時,風太大把門給吹鎖上了。老父出來時忘了帶鑰匙,現在門鎖上進不了院門,回不了家,只好站在寒風中喊三兒子的名字,但一直沒人聽見。老父冷得縮成一團蹲在門邊。六點鐘,一個鄰居騎車去趕集,看到那三兒門口蹲一個黑影,嚇了一跳,仔細一看,老父都快凍僵了,臉色蒼白,上下牙直打哆嗦。鄰居大聲幫老頭喊他兒子,剛喊幾聲,三兒子就跑出來打開了門。老父被凍了一晚上,高燒不斷,三兒子也沒送醫院,也沒帶去村衛生院打針,倆口子依然早出晚歸去幹活,對父親生病不管不問。三天後,父親死亡。試問,父母不分開住,起碼生病有口熱水喝,餓了有碗熱飯吃,以不至於什麼時候死了都沒人知道
幾年後,三兒子又重新蓋了二層新房,兒子以結了婚。結婚後一個月,兒子兒媳嫌棄三兒子倆口子,不許他們住新蓋的房子。
房檐水點點滴,父母是子女最好的榜樣,第一老師,父母怎麼為人處世,對待父母兄弟姐妹,孩子從小就在學習,有什麼樣的父母就有什麼的子女。那些沒本事自己掙錢換車換房,只知道敲詐父母保命錢的狼子狼女,就不怕睡不著,遭報應嗎?
痛心疾首啊
孩子要結婚了,說明孩子已經成年了,要組建小家庭了,那就應該要負起自己的責任。父母幫襯,是情分,不是本分,更不是理所應當的。根據現實情況,大多數年輕人結婚時並不能夠完全依靠自己賺夠結婚的開銷,而且結婚後也要留有餘錢去生活。甚至結婚有孩子後依然需要父母幫襯,因為一個人的收入根本無法養家!可是,就這樣要求父母幫襯且認為是理所應當,甚至要傾其所有,我是不贊成的!
相信大多數父母都是希望子女們過得好,所以在婚姻大事上也會儘力幫襯,那麼作為父母來說這是對子女的愛,作為子女來說,一定要心中有數,心存感激,而不要認為是父母該做的。
如果父母對孩子的婚事傾其所有,那子女婚後父母還要重新為自己的老年生活辛苦打拚嗎?想想都覺得殘忍。所以,為人子女,請善良,請感恩!
我認為不應該,父母把兒女們養大,供他們讀書上大學,直到他們工作。有能力養活自己了。以是仁至義盡。
也不是說結婚父母不應該掏錢幫忙。畢竟是自己的孩子,沒有哪個父母會不管的。在能力範圍內幫孩子們是情理之中,可若是要砸鍋賣鐵,傾盡所有的為孩子付出。我覺得不應該。他們辛苦操勞了一輩子,到了晚年,應該好好的為自己活。
首先,我認為父母老了,他們的收入除了靠一些微薄的退休金。基本就沒別的收入了。還有像我們農村的老人,若是把錢都給自己的兒女了。那以後自己老了,沒有收入了,有個頭疼腦熱的拿什麼看病。一開始可能兒女們會給錢,若是時間長了呢,他們還會願意給嗎?
雖說養兒防老,可又有幾個人能做到呢?都說久病床前無孝子。我認為這句話一點不假。
所以說,我認為父母們應該給自己的晚年生活留點保障。不應該一味的為了孩子。也應該為自己想想。
孩子結婚,父母傾其所有不應該,這個世界沒有理所應當的事情,只有理所應當的父母。為什麼,父母對子女的愛毋庸置疑,但區分在愛的分寸,有些愛過分了,就是溺愛,反而害了孩子。
孩子結婚,父母出一部分錢是應該的,畢竟以孩子目前的經濟水平而言,房子車子票子如果沒有父母支持,估計一輩子都娶不上老婆或者一輩子都準備不起一份嫁妝。
就看出多出少而已,結婚所需費用其實沒有任何上限的,如果家底厚的話,比如孩子(男孩)結婚,彩禮給女方20萬,裝修費女方來,或者訂的婚禮宴會廳是當地的五星級酒店,新娘身上穿的一件婚紗就要好幾萬,婚戒也是十來萬或者更多,所以這種婚事是沒有任何限制的。
完全取決於經濟條件的,能夠拿出幾十萬娶媳婦的,家裡還有積蓄的,那就按照新人喜歡的模式來。如果經濟不太理想的,那就按照實際水平來辦理婚姻。
辦婚事不是用來炫耀的,也不是用來擺闊的,結婚要的是幸福。出得起多少,就辦多大的婚禮現場。量力而行,一切要在合適的範圍里。
謝謝邀請。
在我們國家,父母把孩子養大一直到結婚後才算是任務完成了。要說理所應當,當然不是了。但是具體問題要具體對待。在我們國家,孩子要結婚了,你要不給孩子想辦法買房子,至少交個首付,那你的孩子在同等年齡的年輕人中,生活是很自卑的。要是男孩子,可能都找不著媳婦。
我有兒子,我個人的意見是:孩子結婚時,房子的首付肯定是要給交的,他結婚的時候已經有工作了,房子的房貸需要他們兩口子去還,讓他們感受到生活的不易,房子的房本上也一定要有媳婦的名字,那是屬於他們倆的共同財產。他們的小家也需要他們倆共同去經營。我不會為在房本上加不加媳婦的名字去糾結,既然一個女孩心甘情願的嫁給了我兒子,作為男人就要負起責任來,假如他們今後走不遠,走到離婚的地步,也應該給女孩有一定的補償,畢竟這個社會女人仍然是弱勢群體。
我們這個年代大多都是獨生子,現在社會保障也比較好,兒子結婚的時候,盡自己最大的力量給兒子一份好的生活未嘗不可,但絕不是理所應當的,也不能讓孩子感覺到是理所應當。
孩子結婚,父母傾其所有也是理所當然的,因為孩子是父母的心血,自然也會用心澆灌。
中國人不同於西方國家,咱們沒法和他們相比,也不想和他們相提並論,我們的祖先傳承下來的文化習慣,也是應該按照這個習慣延續下去的。
子女雖然長大了,但是他們需要成個家,單單靠他們自己的能力是不夠用了,所謂眾人拾柴火焰高,只要父母和孩子一起共同努力打拚,才會打造成一個完美的家庭基礎,孩子有了好的家庭基礎和生活環境,生活質量才有可能提高了!
父母終其一生為了什麼呢?不就是為了自己的孩子們能有個安樂窩么?一輩一輩都是這樣子生活下來的,雖然說以前的孩子結婚花銷小些,但是他們的生活質量肯定也沒法和如今的年輕人相比擬。如今的孩子,大多數都是上學上到二十幾歲,有的快三十歲了還沒有畢業,怎麼賺錢,又怎麼能自立自己的婚姻,必須得有父母伸出援手,房子車子,生活必需品這都需要很多開銷,所以,父母能為孩子成個家是很有必要的,否則你一輩子掐指一算作為父母都幹了點什麼事情呢?
心靈雞湯可以喝,但是無需過量,美國人的育兒心得並不適合中國人,我們的土地自然要種上我們自己的種子,發出自己的新芽兒,也更需要我們自己好好呵護,才能結出純正的果實!
父母養育後代的義務就是讓兒女長大成人可以自立更生就應該算是盡到做父母的責任了!但中國太多的父母總是擔心害怕兒女長大了吃苦受累,恨不得包辦兒女的一切。結果自己到老了卻居無定所,衣食無著,兒女結婚當父母的也應該量力而行,自己更應該留夠養老的錢!以免到時間給兒女增添麻煩和負擔。老了對兒女最好的關心就是自己身體好,可以自給自足,盡量不住在一起可以減少很多的家庭矛盾。讓兒女可以安心過自己的小日子。兒女結婚時一定要量力而行,一定要留有自己的養老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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