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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44歲,女兒12歲,20歲兒子病逝後老公要再生兒子,說不生就離婚該怎麼辦?


其實,你老公的心情也可以理解。既然現在國家放開二胎政策了,再生一個也可以。

女人44歲,年齡不算大,如果更年期沒有提前,月經,排卵依然正常,身體素質很好。可以考慮一下你老公的建議,畢竟老大沒了,老公傷心是肯定的,想再要個兒子,傳宗接代,這個想法也不算錯。

生二胎的前提是,經濟狀況允許不?如果家庭經濟狀況很好,為什麼不考慮這個問題呢?畢竟為了這個問題,和老公離婚,有點冤。

我們小區有個45歲的女人,大兒子16歲,出國讀書了,人家今年又生了一個兒子。說是怕那個兒子到時候不回國了。當然人家經濟條件好,家裡老公開公司,有父母,保姆,司機,不用自己帶。

其他的,老大都上高中了,40多歲又生二胎的,這樣的情況有好幾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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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老公完全就是不考慮你的感受,還說什麼不生孩子就離婚,完全就是在威脅你。雖然兒子去世作為父母的肯定會特別傷心痛苦,但是也不能說立馬就要生一個兒子,不生兒子就離婚,那萬一不是兒子呢?會不會讓你繼續生?生到兒子為止呢?

我曾經遇到過一個家長,他家孩子溺水淹死了,然後當時還沒有開放二胎但是她也連著生了兩個孩子。家長說,如果當初是兩個走了一個還有一個啊,所以他就算罰款也生了二胎!

但是這個前提是這位家長還年輕,而且經濟條件也還可以,可是你的年齡已經44歲了,有的四十四歲女人已經絕經了。如果你的身體沒有問題,能夠再懷孕,你老公是不是也應該徵求一下你的意見呢?考慮一下你的身體狀況呢?你這個完全是高齡產婦,是特別危險的,雖然現在有很多四十多的一樣在二胎。我想他們一定是兩口子商量好了的吧!你這情況完全是,老公自己的命令,還不是建議。

我的建議就是如果他可以考慮你的感受,用的是商量的語氣,你家條件也還可以,那麼可以再生,只是你要辛苦一點。如果一直是堅持這個態度,那就沒有必要再生了,離婚就離婚。

你們覺得呢?


喪子之痛,可以理解,但是當這個男人用生孩子來要挾你,否則就離婚的時候,我覺得他是個渣男。

孩子是你們兩個的,失去了兒子,他痛苦你更痛苦,孕育生命的母親,絕對和孩子的感情更深。他有沒有想過你失去兒子的痛苦嗎?

如果你們只有一個兒子,現在失去了,我支持你們再要一個,畢竟有了孩子,才有了情感慰籍生活的希望。但是現在你們還有女兒,而你已經44歲了,這個年紀生育女人的風險很高了。他現在逼一個傷心的母親在40多歲的高齡,再去生孩子,考慮過你的心情,你的感受嗎?想過你的身體健康和生孩子風險嗎?

一個男人只會滿足自己的慾望,不去考慮女人的感受,就是個渣男。40多歲的女性不是不可以生孩子,但是要雙方協商好,做好準備,而他直接用這個要挾你,什麼不生就離婚,簡直就是屁話。

從這些跡象懷疑他讓你生孩子,並不是因為喪子之痛,而是因為重男輕女,如果是這樣,這個男人更可恨。女兒也是自己的骨肉,女兒也是自己的孩子,因為這個不顧自己妻子身體的健康,逼著你冒著生命危險去生兒子,傳宗接代延續香火,只能說他根本就沒有把你放在心上,在他眼裡,你只是生育工具。

你們說這樣的老公這樣的男人還能要嗎?


養到20歲的兒子病逝,痛失愛子,那種傷心可以理解,想要再生一個孩子,但必須理智。44歲的女人,從

生理上考慮,再生一個應該不是問題。但是,畢竟是高齡產婦,需要多方位全面仔細斟酌。

首先,夫妻倆對待再生一個孩子,需要有商有量,雙方同意,不被動不威脅不強迫。20多年的夫妻感情,不能因為生與不生而鬧翻。凡事商量決定,相互尊重。孩子是媽媽身上掉下來的一塊肉,要論痛,誰也比不過媽媽那種心如刀絞的痛。

其次,要考慮身體因素,這麼大年紀了,

到底能不能生?這需要夫妻倆去醫院做個全面檢查,一切聽從醫生的。至於能不能生個健康寶寶,這也是需要考慮的風險,及應對風險的措施。還有,生下孩子後,有沒有精力和能力帶。

2)再次,要考慮經濟因素,如果經濟條件還可以或富裕,倒是可以考慮生了,國家二胎政策已放開,你這情況可以辦准生證。不過養大一個孩子不簡單,要有心理準備。生孩子容易養孩子難,教育費用等不輕鬆。

最後,要考慮的是生兒生女沒法保證,國家也不允許做男女鑒定。所以,夫妻倆個要有一顆紅心兩手準備。不管是男是女,都是自己用生命搏來的寶貝。

最後,請你的老公理智一點,20多年的感情不要動不動就提離婚。40多歲的人了還那麼血氣方剛,夫妻倆把離婚做砝碼,太傷感情了。前半生已經過去了,後半生還要靠老來伴,沒伴沒家日子荒涼。我是「二胎全職媽媽」,善長親子關係建立、家庭教育、全職媽媽生活等內容,對家庭矛盾、婆媳關係也很在行,現實生活中是個知心大姐,請關注我的頭條號,我發表了很多文章,總有一篇對你有參考價值。


都44歲了還非要生二胎,而且是以離婚為要挾,嗯....讓我來分析一下你老公,給你出一點主意,請謹慎參考。你老公可能會出於這樣幾種想法:

1、你老公重男輕女。你原來有兒子,過的很好,後來兒子沒了,他抓狂。在你還有女兒的前提下,還以離婚為要挾,所以他在乎的不是再要一個孩子,二是再要一個兒子!這樣的話,即使你冒著高齡生育的危險給他再生一個孩子,如果生出來的孩子是女孩,那麼他的態度還是一樣的,還是不會對你好。這種情況下,一定要挺起脊樑,堅決不生。你和我離婚好啊,分割完財產,自己帶女兒單過,你去找別人給你生兒子吧。

2、你老公怕一個孩子孤單。你們在已經有兒子的情況下,還是堅持生了一個女兒,這說明他非常想要兩個孩子,他認為多子多福,怕一個孩子孤單。如果是這種情況,積極備孕吧,如果能懷上順利生下來,20年後你們才65歲,還算可以,女兒也算有個伴。如果懷不上也就算了,儘力了,你老公也不會太多埋怨。

3、你老公沒走出悲痛陰影。白髮人送黑髮人,多麼難受的意見事情,換誰也是承受不起的傷痛。你老公可能在這次喪子之痛中受到了巨大的打擊,一時無法走出,才表現的如此極端。如果是這樣,你首選要做的不是懷孕生孩子,而是和他溝通交流,通過愛,幫他走出心理陰影。但如果實在不行,如果家庭條件允許,能生就生一個,把一個小生命從小到大撫養大,也算是他照顧兒子經歷的重新來過,這種血緣親情,也許能幫他走出陰霾。


首先,如果你們只是單純的還想要一個孩子,無論男女,那麼也未嘗不可。夫妻二人一去醫院看看,如果身體條件各方面都沒問題,懷孕也沒什麼危險的話,就可以生。

如果你老公只想要兒子,也必須要兒子的話,那就算了。我們上初中的時候老師就說過,重男輕女的人是沒有良知的,因為他們連自己的親生骨肉(女兒)都不愛。

你已44歲的年齡,並不能保證千辛萬苦懷上的二胎一定是男孩,萬一是女兒怎麼辦?退一萬步說,就算你真的生了兒子又怎麼樣?又沒有皇位要繼承,哪來的母憑子貴?

所以如果你老公堅持生不齣兒子就離婚,那就讓他滾吧!

你只要愛你自己,愛你的孩子就好了。


我今年44歲,女兒12歲,20歲兒子病逝後老公要再生兒子,說不生就離婚該怎麼辦?

我覺得你們20歲的兒子因病去世,對你和你的丈夫打擊肯定很大,你丈夫在這個時候提出讓你再生一個兒子的想法,是可以理解的,關鍵是現在國家政策允許生二胎了,於情於理都能站得住腳。

不過有一個現實的問題就是,你的年齡已經44歲了,雖然比44歲大的婦女還能生孩子的人多的是,但是你自己的身體狀況也只有你和你的丈夫才清楚。想必你丈夫要你再生兒子是你的身體狀況很健康,否則,提出這個要求就有些無理。

所以我的意見是如果你的身體狀況允許,就應該再生一個,當然,能不能生兒子只有50%的可能。但可以猜測的是,再養育一個新生命的過程,也許就是你們忘掉失子痛的最好心藥,到那個時候,你懷的是不是兒子你丈夫可能也不會太在意了。

對於這麼一個重大的決定,你們可以坐下來好好討論一下。如果你丈夫堅持要兒子,那再生了女孩怎麼辦?如果他非得要你生兒子才甘罷休的心結不能改變,那你就必須果斷地放棄,要離婚也沒有辦法。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你的身體健康狀況不允許確實懷不了,那也是不能勉強再生育的了。但願你丈夫只是在痛失兒子的時候說的一時之氣話。同時也希望你能打開心結,身體允許的話44歲生兒子也沒有什麼可怕的。離婚絕對是兩敗俱傷的事,對你們12歲的女兒更是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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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如果是女性朋友面對這樣的情況,我會比較建議你,過不下的日子就不要繼續忍耐了,也沒有必要繼續過下去了。

從樓主的題面來描述,樓主的丈夫是完全把你當做成生育機器:你能生,我們就繼續我們的婚姻,你不能再生孩子,我們就要離婚。

光是從這樣狀況來看,我就可以斷定,對於這樣的男人,心裡最深處,對你本身,是抱有幾乎沒有的愛意的。因為當一個人真的愛你,他一定會尊重你的意見、也會去嘗試接受你的想法,但在題目中,我只能看到你作為一個女人的不願意和一個男人的強迫,絲毫沒有看到任何換位思考的體諒。

如果你想要讓自己過得更好一些,而不是僅僅維持著在常人看起來正常的婚姻狀態,我會建議你擺脫現在這樣婚姻狀態。如果你覺得為這個男人付出多一些沒有關係,你們雙方就處在於一種「一個願打一個願挨」的局面,那自然就不需要我來勸說了。

祝好。


說句實話,我今年52歲,在銀行工作,我愛人49歲,是學校教師,我們家只有一個孩子,都不知道怎麼養大的。

你今年44歲,已經生了兩個孩子,說明你的家庭條件遠遠好於我的家庭。

你的長子英年早逝,確實令人痛惜,而你老公可能是比較傳統,他讓你再生一個兒子,可能是因為你家境富裕,存在家族財產傳承的問題,如果你不生,就要跟你離婚,確實就有些過分了。

更何況,就算是你同意再生一胎,誰也保證不了一定會是男孩,而且,作為40多歲的夫妻,已經過了最佳生育年齡了,這不但影響產婦的健康,也影響到後代的生命質量。

建議你跟你老公坐下來,開誠布公地好好談談,如果能說服他,那就最好了,如果說服不了他,那就應該另做打算了。


首先向這對夫婦說聲「請節哀」。失子之痛,確實是撕心裂肺的,會一輩子留下陰影,可生活得繼續啊!

你丈夫要你再生一個,也許他已經考慮到你家的經濟和你自己的身體狀況,是完全可以生下這個孩子的,你也應該答應你丈夫的這點要求。再過20年你也就是60多歲,可你生的這個孩子也都成人了,你還擔心他不會照顧自己嗎?再說,有了這個孩子,你會忘記曾經的傷痛,全身心地投入到對新生孩子的呵護、教育,心情好點,生活也有了勇氣。還得說的是,你若不答應,夫妻別彆扭扭、吵吵鬧鬧,更會忘了你失去的兒子,痛苦不堪。真要是為這事鬧僵了,非離不可了,你不覺得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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