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不該為了孩子不離婚?
不應該,毫無疑問!
如果夫妻倆為了孩子勉強在一起,那麼夫妻間的不快樂,不開心,會讓孩子看到很多的不好不完美,形同陌路的倆夫妻或者每天爭吵的兩夫妻對孩子的影響,遠遠會大於離婚對孩子造成的影響。
如果早個十年,我會勸你們為了孩子,忍忍吧,但是現在我會勸你們早點分開吧。
原因一、現在孩子對信息的接受度高,你所擔心的事情,他(她)早就通過電視,其他的途徑有了深刻的認識,他們比你想像的更成熟,更能從容面對父母離婚這件事。
原因二、冷戰或者吵架的夫妻,對孩子的影響更惡劣,這種狀態下的夫妻,對孩子的關注度會下降,而且孩子可能會因為你因夫妻間不和所導致的各種不良情緒,會完美傳達到孩子身上去,不是你故意而是不自覺。
原因三,不好的夫妻關係,可能最終會影響孩子對於婚姻,對於未來生活的扭曲價值觀。
如果說你們夫妻可以在孩子面前偽裝成超級恩愛,那麼我想說的是,你們為啥要離婚,明明可以不離婚的,不就是每個人在努力一點,不就可以過上恩愛生活了嗎?不就是偽裝從孩子下課到睡覺的時間變成24小時嗎!
所以說,如果你覺得雙方已經確實不能再過下去了,相見都是恨,錯了相見等如不見的話,還是早離早超生,對你,對他,對孩子都好!
謝謝邀請。
離婚對孩子的影響,成為困擾很多夫妻在面對夫妻感情破裂時如何抉擇的問題。根據調查結果顯示,70後80後90後各個年齡段都是一致的意見,認為離婚對於孩子的負面影響大於正面影響。
《婚姻法》規定了夫妻感情破裂的四種情形,以確定是否判決離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合分居滿兩年的。
所以不能籠統的將離婚與否跟小孩子直接掛鉤,而應該根據婚姻情形具體看待。
對於第一種情形,現實中更多的表現為出軌。對於這些對婚姻不忠誠的行為。絕大數的人在碰到的時候並未馬上考慮離婚,而是願意給對方改正的機會。如果對方願意改正,一般都會選擇原諒,以維持整個家庭的完整。我個人也認為這種情形下,如果對方真的願意改正,可以考慮不離婚。畢竟相對完整的家庭比起單親家庭對於小孩子確實更有利。
至於第二和第三中情形,家庭後暴力和惡習,在我碰到的案件中,這種家暴和惡習是極其難以改正,而且一般只會越來越嚴重,而這種家暴和賭博吸毒的惡習不僅僅是影響其個人,更多情況還將給配偶子女帶來無盡的災難。如果是這兩種情形,建議儘早離婚,這種情形離婚只會對小孩子有好處!
至於第四種,長期分居跟離婚實際上沒有本質的差別,本就不是完整的家庭,可以選擇離婚。
謝邀。離婚與否是由兩個人的感情、婚姻質量決定的,與孩子的關係不是很大。
如果說,為了孩子勉強在一起,兩人貌合神離,這並不能給孩子帶來快樂與幸福。每天無論兩人怎樣掩飾,那種家的溫馨和諧,其樂融融的氛圍沒有了,孩子是能感受得到的,別認為孩子小,他們的敏感性高,感知幸福的能力強。這樣反而對孩子的傷害更大。
如果說,夫妻之間的矛盾沒有硬傷,通過彼此的理解溝通,可以解除誤會,個人建議別離婚。
聽過一個報道中國百分九十的離婚原因是,夫妻溝通障礙。不能理解對方,試圖去改造對方而產生的矛盾,不是選擇理性的溝通,而是選擇感性的抱怨。離婚對孩子肯定會造成一些傷害,一定要慎重。
如果說,夫妻之間的矛盾已到了無法調和的程度,還是選擇分手較好。但事前一定要跟孩子溝通,讓他們知道,爸爸媽媽離婚是兩個人感情出了問題,與他們表現無關,並且分開爸媽同樣愛他。因為事先知道,對孩子的影響會小一些。
總之,能走到一起是緣份,且活且珍惜,能修復盡量修復夫妻關係。只有真正意義上的完整家庭,才能帶給孩子快樂,才能讓孩子心靈健康,才真算得上為了孩子好。祝好!
謝謝你的閱讀與分享,歡迎大家一起討論。
圖片來自網路,向作者致謝!
作為一名法律工作者,很多時候我會聽到夫妻之間因為生活不下去鬧離婚,甚至去法院打官司!
那麼,在離婚世界裡該不該考慮孩子呢?我認為,是十分必要的!
在婚姻家庭法,遵從的婚姻自由原則,追求婚姻是個人自願的前提下去組建家庭,繼續生活,任何第三人都不能強制和干涉婚姻。
需要注意的是,任何第三人!!!那麼,這就說明,即使兩個人的孩子也不能成為夫妻雙方婚姻維持與分離的條件!
不過,法律永遠來源於生活,是生活的濃縮與精華,在婚姻家庭法,還有一條基本原則:保護婦女、兒童與老人的合法權益原則。
這可以看出,即使夫妻雙方鬧離婚甚至已經達成離婚協議,也要基於保護孩子的合法權益的基礎上,不能說只考慮自身感受與利益,將孩子推脫在一旁而不管不顧;而且父母對於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
在筆者看來,夫妻雙方考慮離婚應該將孩子納入考慮的範疇:
孩子畢竟需要父母的關懷與照顧每個孩子都不希望自己生活在婚姻破碎的家庭,無法享受母愛與父愛,這在孩子心裡容易留下抹不去的陰影,不利於孩子今後的成長!
父母作為孩子的直系親屬,是孩子最親的人,所以為了孩子,兩個人可以坐下來好好聊聊。
孩子是父母感情和家庭的紐帶沒有什麼問題是解決不了的,如果夫妻之間出現矛盾,應該首先考慮的是矛盾的等級大小與可調節程度,而不是動不動就吵架,分離雙方的關係。孩子是天真浪漫的,不是什麼大的問題,父母應該平靜心去對待,去合理溝通;
如果問題還是不能解決,希望在私底下進行解決,而不是告訴孩子這樣糟糕的事情。
為了自己以後的孩子,請謹慎步入婚姻殿堂,請理性對待自己的家庭,有愛的家庭,孩子的成長才會充滿正能量!
該不該為了孩子不離婚?這是成為許多離婚男女糾結的問題。
夫妻結婚後,如果說兩個人過不好,想離婚的話也非常容易。只要雙方達成協議,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即可。
對於沒有孩子的家庭,夫妻雙方說離就離,思想上都沒有羈絆。但是一旦有了孩子,離婚就不那麼容易了。
有的人捨不得孩子,就下不了決心離婚。當然這種情況是好的,為了孩子能過下去還是盡量的過下去。這是對家庭負責任的表現,是對孩子負責任的表現,應當受到讚賞和鼓勵。
但是對於那些名存實亡的婚姻,如果說雙方在一起是痛苦和不幸的,那麼倒不如離婚算了。雖然離婚捨不得孩子,但是權衡利弊,也不能為了孩子放棄自己幸福生活的權利。
按照《婚姻法》的有關規定,離婚的條件就是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也就是說,只要夫妻雙方的感情完全破裂了,那麼就可以離婚。
並不是說為了孩子就不該離婚,但是離婚後一定要想辦法把孩子照顧好,經常探視孩子,並盡到有關撫養義務。
您好,陳律師為您回答這個問題。
結婚也好,離婚也好,都是婚姻當事人自己的事,是當事人自己的人生選擇、人生安排、人生決定。
當事人的路要自己來走;
當事人的苦要自己來吃;
當事人的甜要自己來品。
任何別人都代替不了。
我國的婚姻法規定的非常明確,婚姻自由、婚姻自主、婚姻自願,不容任何他人干涉,不帶任何附加條件,即使是您的父母或孩子,也不能成為您結婚或者離婚的條件。
但是話又說回來,我們生活在社會上,並不能時時事事處處都去完全刻板的去按照法律規定,每個人有每個人自己的價值觀、取捨標準。
當孩子還是未成年人的時候,做父母的婚姻當事人確實是不得不替未成年子女著想,因為未成年子女的存在而對離婚深有顧慮,這是正常的反應。
那麼您是否為了孩子而推遲離婚或者乾脆不離婚,為了孩子維持原生家庭,這就要您自己本人和您的配偶去認真仔細的斟酌、思考這個問題。
首先,是夫妻之間的矛盾爭議糾紛,能不能調適,關係能不能改善?
如果能夠調適、能夠改善,使夫妻關係變得平和親切,那麼,為了孩子不離婚就是值得的。這樣的狀態,對孩子的成長是有利的。
其次,如果實在是改善不了,能不能在孩子面前迴避矛盾、不在孩子面前去爭吵去爭論?
能做到這樣也是有價值的,因為在孩子心目中父母俱全家庭尚在,孩子感受不到父母的裂痕和讎隙,所以說,雖然父母之間很冷淡、很膈膜,但是這種負面的狀態沒有傳導給孩子,這時候父母不離婚對孩子還是有利的。
如果這個還做不到,而是整天讓孩子耳聞目睹父母的爭爭吵吵、廝廝打打,那就不是真的替孩子做著想,維持這樣的婚姻對孩子的成長,並不見得有利。
總之,如果您為了孩子而暫緩離婚,或乾脆不打算離婚,那就要真正去想辦法改善夫妻關係,否則僅僅保留一個夫妻的家庭的「殼」,沒有家庭生活的溫馨和睦,對孩子並不有利。
您既然問到這個問題,相信您會考慮清楚、處理妥當。
祝您如意。
我覺得夫妻如果出現實質性問題,不應該為了孩子勉強湊合不去離婚!
一、為了孩子我不能離婚。
有些夫妻矛盾很多,天天大吵大打,可就是死活不離婚,美其名曰「為了孩子」。然後,只有夫妻鬧矛盾就開始指責孩子,全是為了你!
二、指望孩子來緩和解決夫妻問題。
夫妻吵架,一定要讓孩子評理,「你說,我對還是你爸對?」孩子夾在中間是左右為難。兩個成人之間的問題,不要推給孩子。
兩個人的婚姻認真對待,過不下去也要坦然去接受,不要讓孩子去為你們買單!不要因為孩子讓不可能的婚姻再延續!
該不該為了孩子不離婚?這個得看你們的婚姻是因為什麼原因出了問題,是到了非離不可的地步了嗎?
先說說我身邊的一個例子。我身邊有一對夫妻,當時也是鬧得不可開交,已經到了非離不可的地步。那時孩子趕上初中,知道父母鬧離婚後沒有心思學習,原本孩子的學習成績不錯,老師發現孩子不想讀書後就問了和她要好的同學,發現是因為女孩父母要離婚的原因。
之後老師就找了女孩的父母談話,讓他們為了孩子,先別離婚。後來女孩的父母和好了,女孩又開始用心讀書了。之後這對夫妻為了孩子能好好讀書,再也沒說離婚的事。日子一天天過著,竟越過越好了。
如今他們兩孩子已經大學畢業,都有了孫子外孫。
若是他們當初執意離婚,若不是為了孩子忍一忍,我估計他們現在不會過得這麼幸福。
要問該不該為了孩子不離婚,我認為為了孩子,離婚的事先擱置。很多時候想離婚,是因為盛怒之下的衝動,當冷靜過後,或許也沒那麼嚴重。
若是實在過不下去了,必須要離婚才能過上更好的生活,那建議徵求一下孩子的意見,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離婚後父母都繼續關心孩子的身心健康,讓孩子感到父母雖然離婚了,但他們對他的愛依然沒變,我想,這樣即便真的離婚了,對孩子來說,應該也能把傷害降低到最小。
謝謝邀請!離婚是實在過不下去了才有的行動。雖然老人們說「寧拆一座廟,不破一樁婚」,但為了孩子不離婚我覺得不好。既然已經走到了這一步說明也是經過深思熟慮的,離婚是會對孩子在家庭教育、性格的培養、人生價值觀的認識和學習等等產生一定影響,單親家庭也確實對孩子的成長不利。
為了孩子不離,雖然孩子又有了一個完整的家,但孩子又要回到以前無休止的爭吵、謾罵甚至動手的環境中去,這同樣對孩子有危害,也不利於孩子的成長。而且兩個大人天天也沒有一個好心情,孩子同樣也心情不好,不論在工作中還是生活上也會因此而受到影響,與其一家人不高興還不如離了,還大人和孩子一個清凈,還孩子一個好的學習環境。凡是結婚的都是在爭吵中過來的,這都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了,兩口子相處多一些理解和包容什麼問題都沒有了。記住了理解能使你們幸福,包容能讓你們幸福一生!首先第一點夫妻還有沒有可能存在的一點點感情,,哪怕是一丁點兒。如果完全沒有感情了,甚至產生了仇恨心裡,這種情況下,孩子也影響不了你們離不離婚,要是單純的為了小孩而勉為其難的在同一個屋檐下繼續搭夥過日子。可能對小孩子內心的成長更不利,因為無法沒給他建立起一個良好的環境和榜樣。這種無感情的氛圍是掩飾不了的,大人們的一舉一動都能被他看在眼裡,記在心裡。慢慢的日積月累給小孩子灌輸了一種不良思想,紮根在他的腦海里,導致他的成長也是灰暗的甚至有抑鬱症產生的可能,所以夫妻之間完全沒任何感情了趁早離掉,長痛不如短痛,解脫也是一種美。對小孩子而言傷痛只是一時的,過了這個坎更能找到新的快樂,新的生活!以上僅為個人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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