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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未出生就離婚了,現在孩子2個月了,我想見孩子卻見不著怎麼辦?


我鄰居在很多年前嫁給了一個窮小子,結婚時租的房子,除了兩床被褥什麼都沒有,我鄰居也沒挑剔什麼,結婚後,男方還要從微薄的薪水中拿出一部分孝敬父母,接濟兄弟,問我鄰居也認了,直到我鄰居懷孕,希望男方能多顧及自己小家,少顧及他父母兄弟一些,男方大概是不當家不知柴米貴,不但不答應還斥責妻子自私不懂孝道。

我鄰居雖然生氣卻也無可奈何,一來那時候離婚還是飽遭非議的年代,二來心疼腹中胎兒也不願夫妻決裂,沒想到的是,一天早上,只因為男方想買雙襪子,我鄰居心情不好,隨口說了句,你掙買襪子錢了嗎。

一句話讓男方認為我鄰居瞧不起自己,踐踏了自己的尊嚴,而且不依不饒,兩人越吵越激烈,最後終於還是鬧到勞燕雙飛的地步。

離婚不久,我鄰居生下一個男孩,男方前來要求複合,我鄰居傷透了心,沒有答應,孩子剛出滿月,我鄰居將孩子託付給父母,隻身南下打工,期間認識了現在的丈夫,對她極好,對她兒子也極好,甚至在我鄰居父親生病需要照顧時,二話不說就結束了南方生意,陪我鄰居回到家鄉定居。

巧不巧的是,我鄰居回來後在一新開發樓區買房時遇見了前任,兩人竟然是上下樓,這些年前任也是仕途順利,又娶了一個二婚女子,帶著一個女孩,沒有人知道後來又發生了什麼事,只知道先是我鄰居瘋狂要賣房,賠錢也賣,沒等她賣出去,前任先搬離了,不只搬離,而且是辭職遠走,但房子沒賣,留給了我鄰居,分別時,對我鄰居說了一句話,我直到很久以後才明白你那時的辛苦,可惜太晚了,如果這個世上有後悔葯,我就是跳油鍋里也把它撈上來。不過,沒有機會了。

我從不認為夫妻矛盾會是一個人的責任,但家是講情不是講理的地方,一個男人一定要和自己的妻子青紅皂白,尤其是妻子在懷孕期間,還不懂謙讓,不懂低頭,已經不值得留戀了,在事情發生後還要不停推卸責任,找不到處理方法,那就更不值得女人回首了。

可是,一個女人獨自承擔孩子的全部養育職責,那份艱辛也是言語無法傾訴的。所以,女人嫁錯人其實不是最可怕的,為錯的人生下孩子才是最可怕的。


真是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啊!

見過不要臉的,沒見過你這種不要臉的!

把所有責任都帥鍋給了別人,彷彿你就是完全被動的,然後都是聽他們的要求去做的可憐人兒……

我呸!

你不簽字他們能死給你看?

別說什麼狗屁的兩遍老太婆逼著你去離婚,你自己也說了,到了民政局兩個老太婆吵架你前妻才鐵了心離婚的!

這說明什麼問題?

除了說明你就是個廢物啥也說明不了!你前妻在那一刻才真的相信,你就是個真的廢物!

你還有臉想見孩子?

你不怕你家老頭老太婆又出來亂咬?

以我看來,你去看孩子,被它們知道後,百分之百會罵人家娘倆,保不齊還能打上、罵上門去!家風至此什麼無恥的事兒還能做不出來呢?

你就老老實實在家跪舔二老吧!

真有心就按月把撫養費交了!

哪來那麼多心眼兒!

早幹嘛去了!

話說到這,我倒是覺得這婚離得真的是太對了!


和你爸媽過吧,就不該結婚,孩子和你沒關係了,只有媽沒爸,將來也別再打擾她們了,你是個沒立場 沒擔當,不成熟的男人,男人,只要結婚,就得保護自己的老婆孩子,你媳婦都不能保護,你結什麼婚,人家結婚是上你家讓你父母欺負的嗎?奧,她結婚了,你家三口欺負人,你也不向著她,那還過個什麼勁?再傻也不和你過了,人又不賤,非得低三下四的和你過?就你父母這樣,我勸你還是消停點吧!你自己過或者和父母過吧!別禍害其她姑娘了。人家姑娘能嫁給你,給你生孩子,說明想和你白頭偕老的,然後,你還護著你父母,至她於何地?虧了有個娘家,可以回,要不然還得流落街頭哪,要不說女孩不能遠嫁,被婆家欺負死都沒人知道。頭腦不清楚,這樣的男人不能嫁。


不請自來!這個證明你不是一般的渣,而且是渣到了無恥的境地。一個男人能無恥到跟一個懷孕七個月的女人離婚真的無話可說!你媽媽也不是好東西,你前妻在懷孕期間回娘家也跟你媽的做作有關!你們一家人太無恥了!一個女人在懷孕期間老公不管,婆婆在兒子兒媳有問題的時候還可以跟丈母娘吵架跟兒媳吵架,她本來就沒反省自己,為了差不多出生的孩子能忍忍就過去了,可是她不!在兒子兒媳離婚的時候還要跟兒媳跟親家吵,是人都不會跟你們好,就跟討厭臭屁蟲一樣討厭你們!不離你們遠點那他們就有毛病了,又不是聖母,又不是白蓮花!

離婚了你們更絕,還簽了協議,簽了協議後連理都不理為你生孩子的女人,現在連孩子什麼時候出生都不知道!我猜你們肯定是知道孩子是男孩了你才想要回來,你們家也是因為以為懷的是女孩才這麼絕情吧!你們家不是渣出了一般的境界啊!我都佩服得五體投地了!沒有人會原諒你的,你只是提供了一顆精子的人而已…當然你們在不關心不問候的時候你們想要看孩子想要孩子的監護權,你即使告上去了也不會贏的,因為大家都不是瞎子!

最後只是勸你有點自知之明,不要打擾別人了,傷害過別人又去打擾別人的人真的一點下限都沒有了!為了孩子我們有點良知吧!


都說人要臉樹要皮,我就想知道你沒有臉怎麼就能是個人?

以前我總認為離婚一定不會是一個人的錯,但是看過你寫的,我就明白了,她哪怕有錯也是可以忽略的。真是你個人的問題,或者說是你家庭的問題。

離婚前就不說了,你是媽寶,你有理。離婚後都已經不聯繫了,你還想怎麼樣?放人家娘倆一條生路不行嗎?別再去噁心人了。你不適合結婚,不配當一個丈夫更不配為人父。

你父母不要兒媳,當初怎麼同意你結婚的?沒以死相逼?你媳婦懷孕也是他們意料之外嗎?要不然怎麼會孫子也不要,他們估計只喜歡你這個兒子,而你也只適合在家做孝子。

讓你離婚你就離,你三歲孩子嗎?離婚後有人綁著你腿監視你嗎?她不聯繫你,你自己不能主動聯繫?自己不能偷偷看看?如果沒有孩子,你們一別兩寬,各生歡喜。沒人說個不字。但是你好歹是個男人,你們還有個剛出世的孩子。你真的有為你們的婚姻做過努力嗎?以為只做個孝子就能感動天動了?你還有心嗎?

啥都別想了,就當你自己從未結過婚吧。人家現在可不需要你全家再去噁心人。如果她是個好女人相信很快就能遇上個好男人。你少耽誤人家。


看了你的故事我只想說——你還是媽媽的寶兒,怎麼就有孩子了呢?

你的思想的?你的立場呢?你的行動呢?你媽都和丈母娘吵起來了你在哪呢?旁邊看熱鬧嗎?你,年輕力壯一大小夥子,攔不住倆老太太?但凡有點眼色也不至於讓事情發展到這樣不可調和的地步。

您的意思就好像您父母和對方父母一協議就把你們離婚了,可您作為完全行為能力人不想離您做了什麼?

小夫妻拌嘴打架的見過,但能把自己懷孕七個月的老婆逼到回娘家住,您家可真是厲害呀。

您攜貴父母勸老婆回家,貴母一套操作真是猛如虎。

最後求您放過你前妻一家吧。

你前妻懷孩子的時候被你一家子氣走了,現在孩子生了您是要接收成果嗎?


只能說明你腦子有坑,都結婚了自己的事情竟然媽做主,她讓你離婚你就離婚,你以為菜市場買菜呢。你們一家人心真狠,一點都不把媳婦當自己家人看,懷孕本來身體就有各種的不適應,應該好好將養照顧她的情緒,你們卻把她推出去,孩子生了知道是你兒子了,孩子的媽你都不要了還要孩子幹嘛。就算離婚了不說孕婦平常的營養費,生孩子時哪怕你送去三兩千塊錢現在也不至於這樣難開口,真是不知道說你啥好。看情況你們小夫妻矛盾不大,主要是雙方父母攪和的厲害,特別是你媽簡直胡攪蠻纏,丈母娘也不是省油的燈。

估計從離婚你再也沒有見過老婆,建議你放下面子,先找你老婆給孩子買些禮物給老婆一筆錢,讓她覺得你心裡還是有她們的,剛去可能不會見你多去幾次,精誠所至金石為開自己勤快點別嫌吃虧,伸手不打笑臉人,你只要誠心她會感動的,一定要背著你媽,先見到孩子再說,如果老婆想複合你最好搬出去住,一家三口其樂融融,過你們自己的日子,和你媽在一起雞毛蒜皮都會動搖你們的婚姻,剛複合的婚姻很脆弱經不起折騰,避開你媽能省去很多不必要的生氣。

如果你只是想看孩子,私下裡找個雙方都熟悉的人做個說客,你出一筆錢把老婆前期的營養費孩子出生費用拿出來,估計得寫個協議約定好以後的探望時間和孩子的撫養費,當然不排除人家一分不要,和你老死不相往來就是不給你看孩子,這樣就只能走法律程序那才是撕破臉鬧成仇人了。

行動吧年輕人,再晚老婆嫁人你兒子問別人叫爹,心裡彆扭不彆扭,一旦人家結婚你長一身嘴也說不清孩子是不是你的,孩子將永遠與你無緣,想再見孩子困難更大,人家現在的老公一家出頭阻擋你啥法也沒有了,不可能一輩子耗到告狀上吧。

結婚生子後都是成年人了,做什麼事三思而後行,自己要有主見不能什麼都聽你媽的,現在男女比例嚴重失調,成個家不容易別輕易放棄,努力爭取老婆原諒自己,抱著兒子享受天倫之樂才是正道。


第一,你其實比較窩囊,話不好聽,但是實話,你在抱怨無能為力,是因為你的無能,因為,你媽很強勢,你老婆和你媽一開始就不和,你在中間就應該調和,如果沒用,你應該選擇搬出去住,有時你可以得罪你媽,你是兒子,她會讓步的,即便再蠻橫,但是你媳婦懷孕,那個時候重心在她身上,這在歐洲國家是不可能離婚的,如果你母親強行干擾,還會受到拘留,所以,就是因為你的無能,估計物質上要依賴家庭,寧願過窮點,也要自己的小家,不然等到父母老了,走不動了,自己都到中年了,還不知道如何經營一個家庭!

第二,你丈母娘家還算比較走責任心的,把孩子生了下來,你現在是雞飛蛋打,你現在才想起去看孩子,當初,他們要離,你根本不會走到民政局那個地方去,他們要去是他們的事情,要離也要等到孩子生下來了再離,這是你態度,所以離婚後,你也沒有厚著臉皮去丈母娘家,看老婆,看孩子情況,就這樣拖著,現在孩子生了,想看,換個角度,你怎麼想!

第三,既然已經形成了死局,你自己想不想跟你老婆繼續活下去,如果想,你就要做出幾個承諾,跟你老婆說你們單獨生活,然後就厚著臉皮求情,你老媽現在有沒有後悔之意,如果有,叫她也去道一個錢,現在只有用軟磨硬泡的辦法,讓他們看到你的誠意和悔改,如果不想過,那你也要提供物質幫助,那必定是你的孩子,他長大認不認,是他的事,你要有你的責任!

第四,不要再像一顆牆頭草了,你是以及感覺很委屈,結婚後,老婆搞不定,老媽也搞不定,那兩個女人干仗,你茫然不知所措,她們不斷惡化矛盾的時候,其實從側面就是看你的態度,結果你沒態度


看了你的問題之後,對你也只有同情了。深深覺得你的父母也算是奇葩了。我估計你媳婦跟你離婚,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因為你的父母了吧。因為你的父母每次在你們談離婚的時候,好像都能起到神助攻的作用。

你母親是不是都已經給你找好下家了?

好吧,說孩子的問題。你對孩子有撫養權,是可以見孩子的。

但現實是不讓你見,建議你和女方好好的溝通。

畢竟,寶寶太小,一切以寶寶為重吧。

她讓你見了,是情誼;不讓你見,也無可非議。

畢竟,在寶貝這件事上,你沒付出多少,對吧。

在她孕期的時候,你們吵架。

甚至辦理了離婚,等於你主動的放棄了孩子的撫養權。

且是真的沒盡到一點點做父親的義務。

她生產的時候,你在哪?

所以說,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想要見孩子,先去對女方做些什麼,補償一下前妻和孩子吧。

即使,見了,你父母也依舊會那樣對待前妻和你的寶寶,

建議還是算了。先做好你父母的工作再說吧。


一個女人在司法孕期間,做丈夫的居然跟老婆吵架,把老婆氣回娘家,這已經夠奇葩的了!

更奇葩的是你爹媽,居然跑到兒媳婦娘家協商離婚,可見你父母也不是什麼善茬,你家也不是什麼良善之輩。

天底下做公婆的,哪裡有因小夫妻間吵架而火上澆油的?何況兒媳婦肚子里還懷有自己兒子的骨肉,這對奇葩公婆簡直不可理喻!

最不可理喻的是你這個傢伙,離婚時去民政局居然帶上你爹媽(岳母擔心自己閨女有身孕陪同前往情有可原),你是三歲寶寶擔心迷路了,還是沒斷奶啊?非要帶上你爹媽?

你奇葩爹媽是對你老婆有多大仇恨?以至於不惜一切代價也要逼著你與懷孕的老婆離婚?

可以想見你老婆跟你結婚後,你的爹媽是有多看不順眼你老婆,你老婆明裡暗裡又受到多少你爹媽的氣?你老婆向你訴委屈,你因為是媽寶爹寶不作為,不去跟你爹媽講道理,你老婆認為你保護不了她,你老婆自然就被逼的回了娘家,是這樣的吧?

如果想見孩子,想跟老婆重圓破鏡,建議你首先拿出誠意,改變自己,努力做到一個男人的擔當,人格的獨立,丈夫的基本義務,以誠心去感化你的妻子與她的家人,然後可以去找你妻子的親朋好友,去了解打聽她的現狀與生活的地方,上門負荊請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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