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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買房,女方應該出錢嗎?


這怎麼說呢?我認為沒有什麼應該不應該要,根據兩家的經濟條件水平而定,兩家相互協商一下,如果男方家庭有條件能夠獨立買房,可以不用女方出錢,如果男方沒有經濟條件的情況下,可以相互協商女方出錢,畢竟是結婚後還得一起過日子都是為了能有個美好的家庭。

好像現在中國一般都是男方出錢買房,但是如果女方家庭條件允許也可以出錢,這樣不但體現出對男方的重視,還是對自己子女的重視,對於女兒嫁到婆家,在婆家的地位和兩個家庭的相處更加融洽。

我身邊很多同事就是女方出錢買得房子,如果女方能力經濟水平都比較好,那為什麼非要逼著男方買呢?畢竟以後還要在一起,一起生活,組成一個家庭,兩人有感情基礎,相互都比較滿意的情況下,女方經濟基礎允許的情況下買房出錢是很正常的事情。

因為每個人對待婚姻的看法不一樣,想的,做的也不一樣。有的認為就得男方出錢買房,也有的家庭認為女方可以出一部分錢,有的人認為可以接收女方出錢買房。但不管怎麼樣,大家都是為了能夠為了組成一個美好的家庭。


說到結婚買房這個問題,其實在中國的傳統觀念看來,這個是一個自然而然的事情。但是面對如今房價越來越高,買房成為一件越來越困難的事情。特別是生活在一線城市的適婚男女,面對結婚這個問題,如何買房成為他們結婚前最糾結的問題。

而對於女生而言,她們都是一群急需安全感的動物。她們渴望遇到命中注定的人,更渴望能和他組建屬於自己的家。這也是為什麼越來越多女生都希望在結婚前可以有一套自己的房子,這不但是觀念,更是他們要的安全感。

而這個時候,問題也來了,那麼雙方結婚買房,女方應不應該出錢?這個問題,無非就兩個觀點。一個認為,畢竟是女方嫁入男方家中,從小到大被家人捧在手心長大的姑娘,要嫁入別人家當媳婦,從被寵愛的小公主,轉化角色,成為一個妻子,一個媽媽。有句話這樣說的,女人的一生,一天的公主,十個月的皇后,一輩子的操勞。雖然說得有點誇張,但也從側面印證了,女性為家庭的付出。所以憑著這個觀點,不少女生結婚前,都希望男方可以把房子的首期付下來,為日後的生活增加一個保障。

可是,希望總是美好的,我相信,如果喜歡的人憑著自己的努力,都可以付清房子的首期,那麼,相信大多數人都希望可以如觀點一那樣。但事實就是,憑藉男方個人,想迅速在婚前買房,確實挺吃力。這樣情況下,女方和男方一起努力分攤首期,再一起月供,這樣也不是不能接受的啊。畢竟是雙方的家,一起供房也是可以理解的對不對?

所以,在我觀點看來,男方願意並且有能力解決首付,那就可以在首付後,雙方一起供房;如果不能,則雙方一起努力給首付和月供,畢竟婚姻是雙方的,家也是兩個人共同經營的。


我認為沒有應不應該,只有雙方相互協商。結婚買房,男孩經濟條件可以獨立買房的話,女孩可以不參與購買。如果男方經濟條件達不到,完全可以共同購買,因為這是日後兩人共同生活的家。

關於結婚涉及到的問題有很多,尤其有關金錢的東西更加敏感,所以合理的處理好婚前這些問題,是非常有必要的。身邊很多朋友在結婚前都會產生類似的矛盾,最根本的原因是因為彼此都在為自己的利益考慮,所以我認為,最好的解決辦法就是不要將金錢看的太重,多換位思考。

兩個人結婚,不僅是兩個人的結合,還是兩個家庭的融合,難免在風俗習慣等方面產生分歧,所以在這個時候就需要心平氣和的溝通,千萬不要把對方往壞處想。不僅是結婚,婚後生活更需要包容和理解,只有這樣兩個人才可以以結婚為起點,一直幸福甜蜜下去。


這是個好問題,尤其對女人來說。

我希望所有未婚女性,都能在婚前買個屬於自己的小房子,或者和男方家一起出錢買房,在房產證上加名。因為婚姻是太過複雜的事情,誰也無法確定今天愛的死去活來的人他日會不會翻臉無情,而房子,財產是你觸底時強有力的保障與安全感的來源。

新婚姻法你也看到了,它保障的不是婚姻中弱勢的一方的權益,他保障的是有產者的權益。

中國現在還是男權社會,婚姻仍以男娶女嫁為住,加之中國傳統重男輕女,基本上有條件的家庭都會給兒子置辦房產,對於女兒,只希望她嫁個有房的男人。所以這整個鏈條下,女人處在極弱勢的地位,既得不到來自家庭的經濟支持,婚後萬一婚姻不幸,以離婚收場,男方的財產,尤其是佔大頭的房產是壓根跟你沒關係的。

所以在這樣的婚姻法與國情的雙重作用下,我強烈建議各位未婚女性在走進婚姻時努力成為一個有產者,也希望有女兒的父母不要過於短視,要為女兒的長遠打算,陪嫁什麼車啊,裝修什麼的不如出錢和男方一起買房,這才是女兒在婚姻中的底氣。

最不濟的情況就像我和我老公這樣,結婚時沒錢買房,婚後努力攢錢,雙方父母再幫助一點,買個屬於兩個人的小房子。

再次重申,婚姻法保障的是有產者的權益,所以你生孩子痛的死去活來,為了帶孩子犧牲事業,整天做飯做家務為家庭付出,如果你離婚,就只能靠那個男人的良心了,不過,男人如果有良心的話,大抵也不會走到離婚。

所以,姑娘們,要做岳父岳母的長輩們,買房子才是正道啊,別再問應不應該,最好就是有條件要上,沒條件創造條件也要上啊。


婚姻是兩個人的事情,不是你們父母的事情,我們都要明白一件事我們的父母已經結婚了,你們成家立業,買房,買車。這些事情都需要夫妻雙方共同商量才可以!我只希望有些事情父母可以不參與!因為日子需要自己的孩子去體會,如果當時選一個好日子,那自然而然就會過得甜,如果當初選擇一個普通家庭,那麼苦日子那就得雙方兩個人去面對!選擇權在你們談戀愛開始的那一刻已經決定了,所以是好是壞,自己選擇的路,跪著也要走完!

每個女人都嚮往著自己一開始就可以有自己的房子,車子。他們的家長也會把這些因素列入兩個孩子能否結婚的原因當中,有些父母認為,沒錢,沒房,沒車。自己的女兒過去過得苦日子!把自己女兒養這麼大,誰都不容易,在家裡有吃有喝,有助。到別人家庭里,就像一個掙錢奴一樣的,每天辛苦工作掙來的錢全部去還房貸了,其實在我看來這種觀點很現實,很實在。到我個人感覺一個男的比一個女的大幾歲,雖然說出社會早,但是同齡人當中,如果都成為了成功人士,那麼這個社會為什麼會出現層次的劃分呢?所以人和人不同,處理問題的方式應該不同。

父母老了要去孝敬這個是中華名族的美好傳統,別在一窩爭鬥才是最好的選擇!我感覺一個男方家庭結婚前要拿出彩禮錢(這個錢可以說是習慣了,這個給女方家庭也是應該的,因為全國各地都有這個傳統!),還要拿出房錢,車錢!我想一個差不多點的家庭一次性拿出這麼多錢真的有點困難!這些錢雖然看起來數字不是很大,如果按雙職工教師的工資去還這些錢。一個月兩個人算6000。我們當地一套房子裝修下來得花90萬。兩個人不吃不喝得還12年,這是一個什麼概念啊!所以雙方家庭都不容易,應該付出就付出,畢竟自己的孩子,家長自己有錢夠花,孩子過得幸福才是最重要的。

先想辦法讓孩子有穩定的家庭生活,等你老的,有足夠的錢養老。所以作家長的知足就好啦!雙方家庭共同付出才是最重要的!


在中國西南傳統農村女方眼中,女孩結婚,要以男方為主,即男方負責完一切,我送個人給你。喜歡我的女兒過上好日子,還有,嫁給你,就是你家人,你家添人,我家走了一個。結婚,你男方家要整完一套流程。其實這樣是有原因的,女方家的父母都是打工的,農村傳統,很少有買養老保險的意識。他們要把一生財富留給兒子,兒子跟他們綁在一起,負責到底。如果獨女,那麼他們就會把女婿當做兒子,就會傾囊相授,搬離農村跟著女婿,至少一個城市裡。買房女方本人也認為該是男方家事,很多善良的農村女孩,想得不是自己,是想著自己嫁人這次撈點錢,回報父母的都有。嫁給什麼人,很多都是父母意思。我女朋友家比較有錢,就是現貨嘛,買房這個事,我家竭盡全力又借了來都不夠,女方也不肯出一分錢。寧願分手。她父母也不願意出錢。錢和房子還有可種植的土地,都是由兒子繼承和接著干。對媳婦在意,對女婿無所謂,他們知道。女兒過得好不好,女兒自己造化,跟他們關係不大,就算女兒過得好。父母也沾不了什麼光。如今,我們這邊要求男的有車站有房,還看身高長相,沒辦法單身農村女孩少。隨便給她介紹的都是有車有房的男孩兒。自己還在挑。女孩讀了書,也有了見識,知道找好工作的男人了,不再喜歡單單有錢的打工的人了,農村女孩選教師,醫生,事業單位,公務員。就非常有興趣。甚至房子可以緩一緩,但是工作必須是正經的,編製類的。她知道打工一輩子不穩定。城裡的男孩因為沒房娶不到,農村的,就算買在縣城裡,女孩都不幹。讀了大學,眼界寬了,地級市都瞧不起了,往省城看房子。


有幾種情況。

女方經濟條件好,父母直接給女方買套全款房作為女方的婚前房子。這種情況女方沒必出錢和男方一起買房。

女方家庭條件一般,自身能力不錯。婚前貸款買房。女方也沒必要出錢和男方買房。

女方和男方家庭一般,雙方都沒有房子。大家可以一起出錢買房,共同還貸,寫雙方名字。

獨生子女,有的是男方父母或者女方父母出資,寫雙方名字,男女共同還貸。

男方有錢,全款房,不需要女方出錢。

男方婚前首付房,沒錢裝修,可以建議女方出資裝修和購買家電,不過前提是去公證裝修款、家電費用占房子首付和女方出資總額的百分之幾。如果男方不同意,建議女方自己有錢去貸款買套婚前房。同理,女方婚前房,男方出裝修和家電也要去公證。


既然已談婚論嫁,證明愛到水到渠成,誰家有錢誰買房就ok了!


首先你得想清楚,應該是什麼意思??應該是理所當然、必須要的意思!這得看雙方的文化涵養和物質條件能不能匹配上了!!

條件好的,誰買房都無所謂,人家不在乎,就像小老百姓給對象買件衣服似的,一件衣服的錢罷了,還分你我嗎??

但大多數老百姓來說,買房是大事,很多女方把房子當作男方彩禮中的一個重要附加項,男方有條件可以買、反正婚前買了也是自己名字,自己也要住,買下來也是安穩對象的心,何樂而不為??

條件差一點那就按揭,男方首付、裝修,女方嫁進來一起還房貸,房子兩個人的名字!

再差點兒,那就兩家一起出首付了,婚後一起房貸,房本同樣也是兩個人的名字!!

您再軟點兒,可以找個有錢媳婦兒,人家女孩子出錢買房,你提溜著行李可以住進去了,這就不是娶媳婦兒了,叫倒插門!!

您想娶媳婦兒還是倒插門就看您自個兒了,千萬可別一邊嚷嚷著自由平等讓女孩子出人出錢出力,這邊又想著男尊女卑的各種傳統風俗來標榜自己是「傳統的、正兒八經的」男人,那就真真的虛偽又可悲了!!


不是該不該的問題,是能不能的問題。有的女方家條件好,給女兒也買房子。或者條件一般,但男女平等,也給女兒錢,倆家一塊買房。或者女方父母法律意識強??,女兒結婚買房出錢,寫小夫妻名字,給女兒保障。這都是愛女兒的父母會做的。

還有一種父母,重男輕女,要彩禮給兒子買房。給女兒一點點被褥,家電就打發出去了。好一點條件,但法律意識模糊的父母會出裝修,車子,但房子必須男方買,這種父母也很多。或者女方父母很窮,但有力出力,有多少出多少,也很多的。

所以結婚買房,女方家會不會出錢,全看女方父母的。如果出錢,男方家裡應該注意到,婚後男女平等,不能拿嫁到我家,就是我家的人之類的話,來綁架女方權利。孩子姓氏,家務勞動也該和女方商量決定。不能買房的時候男女平等,其它地方都按傳統。那男方也太不要臉了。

如果不出錢,看女孩子的態度。如果女孩意識到父母的態度,並且結婚後以小家為重。可以買房娶進門。如果她覺得父母不出錢理所應當,結婚本來就是男方家出錢,並且偏向娘家說話,那就算了吧!純屬拎不清的女孩。心底善良,孝順父母是沒錯。但父母偏心,對女兒不慈,女孩孝順歸孝順,心裡也應該有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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