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27年,總想見女兒。前妻就是不同意,我該怎麼辦?
謝謝邀請。
離婚27年,您的女兒應該最少27歲了,早成人了。很多事她應該懂的。見孩子這個事,您的前妻同不同意根本不重要。
可是為什麼您無法見到女兒呢,我們從以下三個方面進行分析:
1.您前妻對您存有很大的敵意或者怨氣。如果我猜的不錯的話,您27年前肯定做了什麼對不起家庭的事,導致了離婚的悲劇發生,並且孩子歸了女方。當然這個事現在說起來不重要,畢竟過去了這麼多年。那這27年中,您前妻給孩子灌輸的肯定是關於您的負面的言論,導致您的女兒對您也是有很大怨氣的。她也是不想見您的。
2.您的前妻可能一直沒有再婚,而您可能有過再婚經歷。這也導致了您的女兒對您是抱著很大敵意的。因為在她心裡您是個不合格的父親。
3.離婚後,如果您凈身出戶可能還好點,可是您應該是分割財產了,同時應該每月給孩子的撫養費,您可能沒給。導致了孩子對您是徹底失望的。
所以問題的本質並不是您的前妻不讓您見,而是您的女兒不想見您。
鑒於此,給您三條建議:
1.放過她們,也放過自己。放手也是一種愛。
2.如果確實想的不行,欺騙她們您得了重病,很可能能見到,但是該方法只能用一次。
3.如果您現在也單身,而您前妻也單身的話,嘗試去復婚。但是這條路肯定會很難,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很可能走不通。
希望您早日達成心愿。
很多人碰上這問題都束手無策。其實好辦,有相應的法律條文完全可以保護您的合法權益。去請個律師詳細資訊一下,就都解決了。
作為外人,真的無法給出合適的意見。因為其中原因太複雜。但從表面現象看,她應該非常恨您。所以,想見女兒,或者說讓她們願意見您,首先必須從化解仇恨開始。但是一定很難,27年的遺憾基本是無法彌補的。你可以去懷著彌補的心態,努力去做一些事情,但是不要抱見面的希望。因為最壞的結果無非是維持現狀,但是過程也許就是對所有人的一種救贖,也可能會有水滴石穿的一天。真的希望所有人能想清楚再結婚,所有家庭都不要再有離散。最後祝你晚年幸福,很多事都不要太強求,盡己力,而後順其自然吧。我們每個人都只能要求自己,別人怎樣是無法掌控的,親人也不例外。
謝邀。
你現在已經離婚27年了,女兒應該不小了,那當初離婚的原因是因為誰的錯呢。如果是你的錯,那在這27年中,你前妻應該對你女兒訴說過關於你的事情,你女兒對你應該也有印象(個人覺得不是有利的),那麼,你想和女兒見面,只需你女兒願不願意就好啦,你前妻已無法插手去管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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