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25年,在工作崗位上打盹5分鐘被開除,對此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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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工作25年的老員工,因為生病不適,「打盹五分鐘」。就被開除,我表示非常憤慨!
1、人心都是肉長的,25年的員工對公司來說是一筆多大的財富?一個人一生從初入職場到退休,花在工作上的年限最多也就40年,他把最好的25年青春都與公司共成長、共進退,到了精力衰退的年齡,隨便找個「莫須有」的理由,直接解僱人家,這個公司憑什麼?
2、每個員工都有一個圈子,公司這樣做警惕引起辭職潮。每一個員工都會有輻射面很廣的關係網,公司直接辭退員工,會讓多少員工為之心寒?對公司失望之後,怎麼可能留在公司?又怎麼可能像以前一樣死心塌地為公司出力?
3、如果遇到類似情況,員工可以向國家有關部門尋求幫助。
勞動者屬於弱勢群體,屬於公家勞工部門重點保護對象,現在已經有很多完善的法律為大家維權做保障,所以如果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一定要挺身而出,切莫縱容。
我真的不知道一個老闆在什麼樣的情況下會做出如此不人道的決定!我不知道當你老了遇到這樣的情況,你又會作何感想!
一個好的領導者一定是有著好的同理心,更懂得感恩!如果你的老闆連這最基本的兩條都不具備,那還是謹慎為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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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經常和朋友聊中年危機和職場未來的事情,看到這個問題也是讓人深思。市場發展這些年,民營企業職場人也到了職業尾聲的年齡,員工、公司如何面對?老員工如何對待等等問題都需要討論和分析。以下是我的一些觀點:
1、問題中所述的問題是否合理?這個事情,從通常的角度看是不和人情的。打盹5分鐘是否給公司造成了很大的經濟損失?是否給公司帶來了極大的聲譽損害?如果都沒有,那麼就需要這位老員工去找找仲裁機構聊一聊了。
對於一些不恰當的做法,職場人一定要記得評估一下自己的利益是否有法律可以去保護。
2、老員工似乎成為了社會和公司的累贅。人總會老,老員工由於身體的衰老,工作強度的承受能力往往會不如年輕力壯的新員工;薪酬由於多年的積累,往往又比年輕人高。但老員工會有更多的經驗,經驗是新人無法比擬的,依次為依託,工作效率也會提高。
所以,老員工並非一無是處,他們有劣勢也有優勢。
3、公司應該給出更多方法和寬容。對於公司,一定會要考慮整體公司的活力,有些公司甚至清理老員工,甚至有老員工因此跳樓。但老員工的貢獻,不容磨滅,考慮老員工的利益也是公司的社會責任。
所以,公司可以設立一些能夠發揮老員工長處的崗位,如諮詢顧問;甚至,可以對有一些創業想法的老員工,公司內提前退休,支付部分退休工資,鼓勵創業,成功後進行分成。
4、對於職場人的啟示。在年輕的時候,記得多賺錢、提升能力、掌握資源,這樣變成「老員工」的時候,自己有更多的價值和底氣。
以上是我的一些觀點,希望有所幫助。 願所有老員工能夠有好的職業尾聲!
小時候曾經聽過一個說法:「美國是青年人的天堂,中年人的戰場,老年人的墳墓。」這句話講的是美國社會對中老年人的不友好,年輕的時候雖然過得自由隨行,但是中年時期壓力會非常大,而老了之後則面臨著孤獨生活的局面。
轉眼之間二十多年過去了,美國有沒有發生什麼變化我不知道,但我們國內似乎也在慢慢向這個趨勢發展:年輕的時候從名牌大學畢業,意氣風發地簽下好工作,待遇好到讓曾經的中學同學嫉妒。轉眼之間人到中年,體力精力都大不如前,但工資卻高到讓單位分分鐘想開除你。畢竟在同一個職位上,比你年輕比你能幹活受累的人多的是。偏偏這時候的你是最不能失去工作的,畢竟上有老下有小中間還有房貸,那一樣都不是省油的燈。必須竭盡全力,才能維持生活的平衡。
所以張愛玲說,中年男人是最孤單的,因為他一睜眼,四處都是要依靠他的人,卻沒有一個人可以讓他依靠。
而老年階段呢,就更不用說了,「空巢老人」這個稱呼大家都不陌生。等到大家老了,偶爾要去廣場上跳個舞,沒準兒還要被年輕人嫌棄素質低。可是這個世界發展那麼快,那麼多陌生的新事物,又有誰來關注過老人們,帶領他們去接觸和了解呢?
世界殘酷,殘酷世界,不管是華為解聘35歲以上員工,還是中興解聘42歲員工,亦或是本題中打盹五分鐘就被開除的員工,本質上其實是一類人:那種經驗過於豐富、體力大不如前、以至於被公司嫌棄、恨不得甩之而後快的人。
我能想到很多勵志的口號來為大家寬心,比如說終身學習、永遠奮鬥什麼的。但是我們都知道,人生不只有學習,奮鬥也不可能終身,我們都是普通人,都是生活中的一粒微塵。如果每次都把被解聘的原因歸結於自己不夠努力不夠優秀,那就是認同了資本家有勢利和過河拆橋的權利。長期來看,最終傷害到的是每一個普通的勞動者。
未來,這個社會還會怎麼發展,會不會善待那些燃燒過青春而如今只想安安心心打盹5分鐘的人,讓我們拭目以待吧。
這個事件最後的判決是:2017年12月25日,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的終審判決:用人單位解除行為屬於違法,應該賠償員工 151261.3元。
這個事情的整個經過是這樣:
中山的梁某,1991年11月入職中山某科技有限公司,一直為電鍍車間,表面處理車間從事電瓶車運輸操作工作。
2016年的9月9日,梁先生因為身體不舒服,眯眼閉目休息,被公司有關人員發現,認為梁先生違反公司相關規定,給予解除勞動合同,不知福任何補償的處理。並且告知他以後再也不用來上班。
梁先生認為自己行為輕微,公司屬於變相的方法無理地去解僱一個在公司長達25年的老員工。
公司辯稱,這是員工手冊中規定的不許在上班時間睡覺。
梁先生說,當天他是因為頭痛吃藥,所以在車間眯眼休息了5分鐘,並不存在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的情況。
這個事件的焦點在於:《員工手冊》到底是怎麼規定的?
是這樣寫的:工作時間睡覺者,一經發現,給於書面警告處分。
蔑視公司規章制度並且發泄自身不良情緒,工作期間頂撞上司,拒絕工作安排和指令,給於解除勞動合同並不支付任何賠償。
明眼人都能看得出來,這家公司分明就是想藉此機會處理掉這個幹了25年的老員工。說實話,員工手冊上面那些東西,請問有幾個員工能一五一十,一條一條地全看下來,全記下來,全做得到?這個梁先生,只是倒霉,眯了5分鐘被人發現而已。公司或許希望殺雞儆猴,或許早就看著年過半百的梁先生不順眼,希望藉此機會讓他走人。
法院一審判決認為:梁先生在上班時間睡覺,按照員工手冊應給予書面警告處分。即便是在被管理人員發現後逃跑了100米才聽下來,該行為並沒有嚴重到「要接觸勞動合同並且不支付任何賠償」的程度。
最後法院認定,該公司屬於違法解除與梁先生的勞動合同,應該給予梁先生賠償金 151261.30元 (3689.3元(每月工資)*20.5個月*2倍)。
也就是說,法院也認為,該公司是在殺雞用牛刀,是違法的。
後來,該公司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做出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再次為法院打call,能夠站在普通老百姓的身邊。畢竟,從1991年就入廠工作的人,25年的時間都給了這家公司,一個人有幾個25年,算一算,梁先生現在也是53歲的人,就這樣被5分鐘給毀了?
沒錯,企業有規章制度,但是這個實例中,企業借故炒掉老員工,變著法子讓看著不順眼的人走掉,還不用給任何補償。說實話,執行者真夠沒人味的。
法院是人民的,合情合理合法的保護了勞動者群體,點贊!
這個案例今天刷朋友圈時看到過,後續事件進展是這位打盹員工隨後提起仲裁和訴訟,法院終審判決:用人單位因員工上班打盹5分鐘就解除勞動關係的行為屬於違法,應賠償員工151261.3元。
這事兒給所有的職場人兩個啟示:
首先,國有國法,家有家規,企業也有自身的規章制度。在職場中工作,大公司有完備的員工手冊,小公司也有各類制度辦法,這些都是企業用於約束員工的基本條款。
在實踐操作中,有上班時間抽煙被開除的案例,有上班時間吃瓜子被開除的案例,有上班時間無緣無故半小時不在工位被開除的案例。
無論工作在哪,都需要明確哪些是企業的雷池和禁區,不能越過。
打盹5分鐘被開除的案例中,企業之所以後來賠償了員工,還是制度不完善,因為這家企業的制度規定了"工作時間睡覺者給予書面警告處分」,並沒有無條件開除的規定,因此企業是違法解除勞動關係的。
但如果在有些嚴苛的企業中,會有「工作時間睡覺者給予開除的處分」規定,如果有規定而且通過了員工大會,是生效的,可以拿來執行。
其次,職場人不必戰戰兢兢,企業制度通常是「嚴格制定,寬鬆執行」!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
制度訂好了擺在檯面上,是對所有員工的管理方式。
但在具體的執行中是靈活操作的。
就拿制度中規定 了上班時間打盹可以被開除來說,如果一向表現優秀的員工前一晚加班到凌晨三點,第二天還必須一大早準時參加早已定好的項目談判,項目談判完如果還未到午餐時間即使在工位上趴著打個盹也是沒問題的;
如果是領導早就看不順眼的老油條員工,偷奸耍滑,還明目張胆的在上班時間睡覺,就別怪公司翻臉無情用制度去壓人了。
歡迎評論一起探討~
我是職場資深HR李小船,歡迎關注我。職場酸甜苦辣,陪你一路成長。
工齡越長,公司付出的勞務費用就趆高,你的工齡越長歲數就越大,你的介值就趆底,一份工作招一個新人付出底的勞務費用就ok了,可是有一部分老員工拿著高工資站著位,老闆會很傷腦筋,正常辭退,安勞動法是要付更多錢的。大多公司都是這樣,介值底的老員工直要危犯一點規定就會好不客氣重罰或者開除。目的就是讓你走人還不用付你應該拿的錢。個人看法就是老牛辛苦一背子最後還是成了飯桌上的食物。
一家公司的規矩,它跟你工作了二十五年是沒有關係的。規矩就是規矩,如果看在人情面上,為了你破例的話,未來我就很難再管理了。因為你要知道,一個國家的法是不講人情的,同樣一家公司的規矩,也是不講人情的。
就好像前兩天我認識一個老闆,他是全國優秀勞模,可是他們工廠有排污水,那不是照樣要處罰他,照樣要罰款,又不會因為他是勞模可以網開一面,對吧!更典型的例子就是城管,街頭的攤販們起早貪黑,為了生計,為了一家老小,擺攤是他們在城市裡賴以生存的手段。其實從人情上面來講,城管驅趕攤販是殘酷的,但是從城市建設,城市環境的相關規定來說這也是沒有任何問題的。再比如,阿里p8的程序員,就因為一件搶月餅的小事,被勸退了,多少人為他喊冤,頂頭上司直接在朋友圈發文惋惜,就是因為失去他等於失去左膀右臂!
但是這個可以有更人性化和更讓人心裡舒服的處理方法。攤販們在規定時間,規定地點集中擺攤。阿里的大神程序員也在半年後再次重新入職阿里。如果我是那個老闆的話,我雖然可能不會到開除這麼嚴重,但是一定也會很嚴肅處理的,如果不得不開除,我會背後給他一筆錢,或者是給他一些什麼好事做做,再或者給他介紹份工作。總之,在這個公司裡面,如果確實有這樣的規定的話,那是絕不能夠去破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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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面上看,只是打盹5分鐘,為何開除我?而且還是被公司以違反員工手冊規定為由開除,且不支付任何賠償。太沒天理了。我們靜下心來,冷靜分析一下,為何會有這種後果產生!
首先分析下年齡:工作25年,22歲開始工作,這位朋友大概已經快50歲了。
矛盾激發的背後是多種原因導致的通過描述可以發現,部門老闆和HR很早之前就已經盯上了這位同事。或許之前工作做得不好,或許部門架構調整涉及到利益糾紛,或許年齡太大等原因,前期積累了多種矛盾想把你開掉,只是沒有合適的理由。這時,突然發現抓住了你的一個把柄,就開始執行之前的決定——裁員! 對於即將 50歲的朋友來說,打擊無疑是巨大的!
還記得前段時間 42歲的中興員工被裁員嗎?然後放棄了家庭,自己跳樓了。通過上述案例,對於我們年輕人來說,會有什麼樣的思考和行動呢?
要有多份事業/職業如果企業之間競爭激烈,隨著年齡的增大,隨著競爭的激烈,難免會遇到被裁員的情況。在我們年輕的時候,就應該開拓自己的收入渠道,增加自己的核心競爭力,即使一份工作被辭退,還有其他工作的收入。完全不用擔心房貸換不上。實現這個的前提就是努力,堅持,付出,同時做好復盤。從現在開始,尋找屬於你自己的收入來源。
很多朋友會說,我好迷茫,沒安全感。我該怎麼辦?此時,你需要找牛人聊天,擴大你的視野和格局;你需要多讀書,擴展你的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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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運氣不好。我見過上班抽煙被開除,上班看視頻被開除的,上班吃早點被開除的。可能公司這段時間正在抓紀律,不巧正好撞槍口。
2,自己太隨意了。有的崗位代表著公司形象,比如前台。如果客人一進門看到前台在吃零食,在睡覺,感受會不好。如果特殊原因真的很困,跟主管說明情況,找人替一下,到倉庫打個盹眯10分鐘。
3,打盹只是個導火索。也許公司早就想清退這類老油條,正好找到個借口。
這麼說吧,如果員工加班5分鐘,這家公司能不帶半分猶豫乾脆利落地發加班工資,那我無話可說。但這家公司真的能做到嗎?在這個加班文化盛行、不免費加點班都覺得上了個假班的社會,我不相信這家公司能做到乾乾脆脆發加班工資。所以,問我怎麼看因為上班時間打盹5分鐘被開除這件事,尤其員工還生著病身體不適,對此我只想說我不想看,這家公司藥丸。
公司文化很重要,邏輯一致也很重要,只想要壓榨員工利益的公司早晚會被員工拋棄,到時候人財兩空誰也不會憐惜。
這時候公司會跳出來說,看,我們有員工手冊,這是規章制度,他違反了規章制度我們才開除他的!
是,剋扣員工福利時你提規章制度,聽起來完全符合規定,但少了點人情味。一家公司除非能夠給予其他公司所完全不能企及的絕對高薪,否則別妄圖用人情淡薄的絕對嚴苛標準留住員工,人心都是肉長的,誰都想飛去熱帶的地方過冬。
話說回來,這家因為員工打盹5分鐘就要開除的公司真不是早就想開掉這個員工了嗎?這難道不就是找個蹩腳借口為了避免員工所要賠償金嗎?如果員工和公司之間有著不可調和的矛盾,公司也對該員工「恨」之入骨、避之不及,這未嘗不失為一個辭退員工的好辦法, 畢竟是按照規章制度辦事,表面聽起來相當有理有據。如果是這種情況,那我不做評論,個中關係估計多了去了。
小編不做鍵盤俠,就事論事,如果該員工除打盹以外無過錯,那我覺得公司做得不對,如果員工和公司之間早就劍拔弩張,公司藉此理由辭掉該員工,那我就保持沉默。
(評論員: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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