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為了老百姓而殺貪官,為什麼還被黑?
可以說,歷代開國之主殺功臣最狠,最絕,最多的就是朱元璋,而且株連甚廣。朱元璋之所以如此決絕原因是多方面的,但絕對不是為了百姓,至少主觀上他沒有這種意識,讓一個封建帝王擁有民本思維是不現實的。
朱元璋與劉邦是歷代帝王中絕無僅有的平民出身。第一是,最底層出身的朱元璋對官員又一種本能的反感有仇恨,對於這些官宦之家及其厭惡,想到自己當年餓死的父母家人,這些官員的錦衣玉食。所以成事以後他要狠狠地報復,以發泄當年的不滿。第二是,出於自私,在朱元璋的眼裡,我的是我的 你的也是我的。你的一切既然都是我給的,自然我也有權力剝奪,這是天經地義,理所應當。第三是,有些官員的卻該殺,這些官員橫徵暴斂。民怨沸騰,自然該殺。朱元璋對這些人更不會手軟。
第四是,為了朱家的家國天下,萬世基業,尤其是太子朱標去世以後,太孫羸弱,朱元璋更是殺紅了眼,朝堂為之一空。
朱元璋的如此大規模的屠殺官員,但的卻沒有殺民,而且及其安定百姓,客觀上讓大明百姓得以休養生息。至於說,朱元璋為何被黑,因為話語權不在百姓手裡,在官宦,士族的筆下和嘴上,再就是滿清摸黑,造成朱元璋殺戮太重的形象,而實際上那個皇帝都是殺人如麻。
朱元璋不是被黑,而是他本來就很黑。舉幾個例子,就可以看出朱皇帝的黑了。
1、洪武二十七年,朱元璋詔刑部:「京都人煙輻輳,有等奸頑無籍之徒,不務本等生理,往往犯奸做賊。若不律外處治,難以禁止。所以在京犯奸的姦夫姦婦,具各處斬。」在京城犯奸的姦夫姦婦,一律斬首。
2、洪武二十二年三月二十五日,朱元璋聖旨:「在京但有軍官軍人學唱的,割了舌頭。下棋打雙陸的,斷手。蹴圓的,卸腳。作買賣的,發邊遠充軍。」
3、周漫士《金陵瑣事》載:「明太祖造逍遙樓,見人博弈者、養禽鳥者,游手游腳者,拘於樓上,使之『逍遙』,盡皆餓死。」夠狠吧。
4、朱元璋要求:「農業者不出一里之間」,他們平日里,每一天的活動範圍,都應該控制在一里之內,「朝出暮入,作息之道互知」;就算碰上饑荒,逃荒外出,地方政府也有責任將他們遣送回原籍;從事醫卜之人,也「不得遠遊,凡出入作息,鄉鄰必互知之」(朱元璋《大誥》、《諭戶部敕》)。
5、朱元璋又要求,「凡軍民人等往來,但出百里者即驗文引。」(《大明會典》)凡離鄉百里,就需要向申請通行證,經官府批准之後方許啟程;獲准外出的商民,在按規定的日程回到原籍之後,還要到發引機關註銷,「驗引發落」。
6、洪武二十七年三月,朱元璋政府貼出榜文:「今后里甲、鄰人、老人所管人戶,務要見丁著業,互相覺察。有出外,要知本人下落,作何生理,干何事務。若是不知下落,及日久不回,老人鄰人不行赴官首告者,一體遷發充軍。」(《南京刑部志》)
請注意,上面所說的嚴厲管制,都是針對平民,而不是什麼貪官。
老朱是天下最自私的皇帝,沒有之一,真正把天下作為私產。
一,其殺官完全是為了鞏固江山。如藍玉一案,一個錦衣衛告他謀反,二月初八被捕,初九入錦衣衛,初十被殺,族誅。一個大將軍,被一個錦衣衛告死了。一天定罪,沒有辯白,沒有會審,甚至都沒有大理寺等公開審迅,而是內衛審迅,他自己也沒認罪記錄。平民都不能這樣定罪呀,你說合理嗎? 還有李善長,只由一個家奴加一個親戚的供詞,連審都沒審,賜死,並誅全家七十餘口,堂堂韓國公連審問都不用,依規的三司會審也沒有,直接殺了,賊心昭然。至於後來空印案等大案誅連數萬,不管對錯,直接誅連,官員一時不足,直接將地方勢力與朝臣勢力殺光了,鞏固了高度的中央集權君主專制體制。
其次,朱老八輕罪重罰,凡官吏犯貪賄之罪者一律革職查辦,絕不寬恕。如果查查朱元璋欽定的案例,會發現連私收一件衣服、一雙襪子、一條頭巾、四本書的,也定了罪。刑罰從重,動輒用死刑,且行刑方法嚴酷,如墨面文身、剁指、斷手、砍腳、凌遲、梟首、腰斬、閹割等五花八門,殘忍的已經過分了。而明朝,又是中國官員待遇最低朝代,工資低連養家都不夠,海瑞不貪,二品官要靠朋友接濟,官員太窮了,不貪活不下去。這種情況,朱重八完全不把官員當人看,而是當成他的奴隸。低俸祿,高工作量,嚴酷的條例。能做到的只有舍小家為大家的"聖人"(海大人,對家人冷酷的道學家),可大多數官員不想當奴隸,想當人。對比下宋朝工資或雍正養廉銀,差別多大。
三是為朱家謀產。朱明皇族與官員一對比差距立現。以下是洪武九年定諸王公主歲供之數:
親王,米五萬石,鈔二萬五千貫,錦四十匹,紵絲三百匹,紗、羅各百匹,絹五百匹,冬夏布各千匹,綿二千兩,鹽二百引,花千斤,皆歲支。馬料草,月支五十匹。其緞匹,歲給匠料,付王府自造。
靖江王,米二萬石,鈔萬貫,餘物半親王,馬料草二十匹。
公主未受封者,紵絲、紗、羅各十匹,絹、冬夏布各三十匹,綿二百兩;已受封,賜莊田一所,歲收糧千五百石,鈔二千貫。
親王子未受封,視公主;女未受封者半之。子已受封郡王,米六千石,鈔二千八百貫,錦十匹,紵絲五十匹,紗、羅減紵絲之半,絹、冬夏布各百匹,綿五百兩,鹽五十引,茶三百斤,馬料草十匹。女已受封及已嫁,米千石,鈔千四百貫,其緞匹於所在親王國造給。
皇太子之次嫡子並庶子,既封郡王,必俟出閣然後歲賜,與親王子已封郡王者同。女俟及嫁,與親王女已嫁者同。
凡親王世子,與已封郡王同,郡王嫡長子襲封郡王者,半始封郡王。女已封縣主及已嫁者,米五百石,鈔五百貫,餘物半親王女已受封者。郡王諸子年十五,各賜田六十頃,除租稅為永業,其所生子世守之,後乃令止給祿米。
洪武二十八年詔以官吏軍士俸給彌廣,量減諸王歲給,以資軍國之用。乃更定親王萬石,郡王二千石,鎮國將軍千石,輔國將軍、奉國將軍、鎮國中尉以二百石遞減,輔國中尉、奉國中尉以百石遞減,公主及駙馬二千石,郡主及儀賓八百石,縣主、郡君及儀賓以二百石遞減,縣君、鄉君及儀賓以百石遞減。自後為永制。
(以下來自百度)
只許宗室有錢,不許官員賺錢。為什麼不減少宗室供給增加官員的俸祿呢,因為宗室是家人。厚已家而薄天下,這種對比下,官員可能不貪嗎?
朱元璋反貪,從來不是為了人民,而是為了朱家的江山。官員皆我朱家的奴,膽敢撈本屬於我朱家的錢,殺,借你頭安民心,護我朱家天下。中國真正走到了家天下時代。
老百姓沒有享受到反貪的實惠,朱家卻坐穩了江山。
先感謝邀請。
第一要講的是,朱元璋殺貪官,絕對不是為了老百姓,是為了朱家天下的千秋萬代。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貪官貪的是他們家的私有財產,朱元璋肯定要弄他。
第二要講的是,朱元璋屬於殺紅了眼的那種皇帝。屠殺的不僅僅是貪官,更有因為大案牽連的無辜官員,最為典型的是胡惟庸案,藍玉案,空印案和郭桓案,前兩個案件誅殺了四萬人,後面兩起案件誅殺了七八萬人。你能說這十幾萬官員都屬於貪官么?不過是為了皇權穩定採取的血洗而已。用《明史》裡面的話說
「才能之士,數年來倖存者,百五一二」。
而當時的官員據說每次上朝之前都要和家人生離死別,抱頭痛哭一番。傍晚能看見丈夫回來,就是官太太最大的幸福時刻。哈哈。
朱元璋掌權之後,廢中書省和行省制,把皇權和相權全部抓到手上,建立了高度集中的集權體制。此外依靠讀書人出謀劃策,依靠一幫悍將廝殺坐上皇帝的人深知這兩撥人的厲害,為了江山永固,除去這兩幫勢力是在所難免的選擇。朱元璋第一次把讀書人的斯文當做了擦屁股紙扔到了地上:設立廷杖之法,大臣犯錯,當場脫褲子打板子,對於讀書人來講不啻於最大的侮辱。而歷史是由讀書人書寫的,你侮辱了讀書人的斯文,後代寫史書的讀書人能饒的了你么?
總結:朱元璋濫殺官員,殺的並非都是貪官;朱元璋被黑,既有事實依據,也有讀書人的鞭屍泄憤。先說一句題外話:明朝的開國元勛很少有善始善終的,大多被他殺了。他的嗜殺也用在對付貪官污吏上:對貪污六十兩銀子以上的官員格殺勿論,包括一些功臣;利用殘酷刑法處置貪官,採取「剝皮揎草」、挑筋、斷指、斷手、削膝蓋等酷刑;明朝允許百姓扭送不法官吏。
朱元璋當政31年,先後發起6次大規模肅貪,殺掉貪官污吏15萬人。其決心之大、力度之強、措施之精確,收到強烈震懾作用。朱元璋從登基到駕崩,他「殺盡貪官」運動貫穿始終未減弱,但貪官現象始終未根除。
列舉幾個案例:郭桓案:明朝初年大臣,被朝廷封為戶部侍郎。洪武十八年(1385年)四月,御史余敏、丁廷舉告發戶部侍郎郭桓利用職權,勾結其他官吏,私吞太平、鎮江等府的賦稅,史稱「郭桓案」,這是明初四大案之一,屬於官吏貪污案件。其涉案金額巨大,明太祖將六部左右侍郎以下皆處死。為了追贓又牽連到全國各地的地主,遭到抄家破產的不計其數。
空印案:發生在明代洪武九年即公元1376年,朱元璋嚴懲地方計吏預持空白官印賬冊至戶部結算錢穀的大案。此案在當時受到明太祖朱元璋相當程度的重視,並因此誅殺數百名官員,連坐被殺的人數以萬計。
開濟案:開濟,明初官吏。洪武十六年,刑部尚書開濟接受一死囚家賄銀萬兩,用另一死囚做替死鬼。還勒索其他罪囚家人錢物,並導致一家二十口人全部自殺。加之開濟瀆亂人倫有傷風教的醜聞曝光,朱元璋頗有恨鐵不成鋼之憾,怒而殺之。
趙勉案:趙勉,官居戶部尚書要職,是朱元璋的寵臣。但他夥同老婆內外受賄十幾萬銀兩東窗事發,夫妻二人被斬。
另外:朱元璋制定整肅貪污的綱領《大誥》和《醒貪簡要錄》。《大誥》一書是他親自審訊和判決的一些貪污案例成果的記錄,書中還闡述他對貪官態度、辦案方法和處置手段等內容。朱元璋下令全國廣泛宣傳這本書;他還叫人節選抄錄貼在路邊顯眼處和涼亭內,讓官員讀後自律,讓百姓學後對付貪官。
個人認為:其牽連之廣,未免矯枉過正;此外,他誅殺貪官,歸根到底還是為維護其統治。
內閣大學士一百伍拾八兩年俸祿!不貪?你得生活多困難?二十幾兩一年一個知縣,除了這一大家子人男女老少投奔你的親戚外甥以外,你還要給「吏」發工資,因為古代封建社會師爺衙役之類的「吏」是由他所服務的官來發工資的!
不貪?夠用嗎?何況這二十幾兩還不都是現錢,明朝收稅發俸祿都有實物存在。造成很大不便和貨幣商業不興旺的情況。總之,朱元璋的眼界格局都太狹隘!用一個窮人溫飽的標準去給當了縣太爺,州府大臣發工資,這樣就造成了無官不貪!然後他再大開殺戒,還要株連無數無辜家小!又造成了君臣關係緊張,一直到大明滅亡都沒有糾正過來……
朱元璋時代正值地球進入小冰河世紀(且伴隨著明朝滅亡而結束),農作物減產不豐收,物資匱乏,朱皇上看在眼裡為百姓著想,對貪官污吏嚴懲不貸,殺貪官是前無古人 後無來者,確保了江山社稷的穩固?之所以對此持貶義,恐怕是手握權力或有影響力的人私心所致,對貪官者網開一面的目地是為自己的貪腐行為減輕刑罰,自己萬一被逮到以便給自己留條活路。貪腐是危害最大的犯罪,不僅僅是不勞而獲,還會直接危害國家政權的基石,敗壞社會風氣和腐蝕民族的文化精神信仰即價值觀的崩潰……反觀中外歷史,一個政權無不是因為腐敗到無可救藥而覆滅,教訓深刻。
史書是為人民的公僕服務的,殺公僕還想史書誇你,回老家做夢去吧?這世上誰敢說殺公僕發了財的,一般只能是公僕殺人放火,
明朝才立,1為鞏固江山,2震懾宵小。3為恢復漢人元氣。不要小瞧開國功臣,這些對皇帝來說都是不穩定的因數。最後繞過來不管出發點是什麼最後得利的還是老百姓。偽君子和真小人誰更可怕,我覺得還是真小人更可怕,因為他無所估計,就要弄你,明目張胆,無法無天,偽君子至少要有條件才能整你,他還有最起碼的麵皮要。
狗屁為了百姓殺貪官,他是為了自己的江山不被別人奪取才殺貪官。只要有一絲影響到他家族統治的,比如官員名聲太好,百姓過於愛戴,影響了朱家權威,哪怕再清廉的官,他也照殺不誤。至於普通百姓更不用提了,你家房屋蓋的多一根檁條,就會被以越禮而治罪。他要維護的是朱家統治而不是百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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