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下私自安裝廚房下水管止回閥,導致樓上的住戶被淹,樓下有沒有責任?


沒責任,這個我深有體會。我家就是住二樓,廚房不能說經常堵吧,反正隔幾個月就不通,只能叫物業來通下水道,一次50元。因為一樓是單獨下水道,要堵只能堵二樓。

那天我出門了,早上走的,下午兩點一進家門,我就傻眼了,廚房已經水漫金山,兩個水槽滿滿的,廚房地上水差點就到客廳了。因為是老房子。廚房沒有地漏。滿地全是污水,忙活了4個小時才清理乾淨。這次我真的是生氣了,叫物業來疏通後我就上樓挨家收費,每家10元錢,因為是6層樓,也就是從二層到六層是共用一個管道,下水道堵了都有責任,不能光我自己一家承擔。不自覺的太多,一共4家,有三家挺好,因為是老鄰居都理解。就是三樓,因為是後搬來的,不交,說啥也不交。他家就是怪癖,他孩子在家玩玻璃球,我在樓下聽的清清楚楚,上去找他人家說是4樓玩的。我直接無語。(我知道有玻璃球聲音有可能是鋼筋原因,但是響了有好幾分鐘,鋼筋總不能響個10分鐘吧。)這次找他要錢,人家就不給。無奈我自己改了下水道,就把二樓原來管道封死,要堵直接堵三樓,因為太可氣了,整個油鹽不進。

住二樓的實在是受不了,只能是自己想辦法解決,我不能一次次的交50塊錢吧。


樓上私自安裝廚房下水管止回閥,導致樓上的住戶被淹,樓下有沒有責任?

答案是從法律上講樓下沒有任何責任,但是從道義上會受到譴責,因為你自私。

先說為什麼法律上沒有責任:

樓上私自安裝廚房下水管止回閥,是在自己家裡支管上安裝,又不是在主管道上安裝,怎麼會導致樓上的住戶被淹?

看圖片,青蛙給你分析這個問題:

  1. 止回閥的安裝位置,是在廚房45°斜三通上口,完全對公共排水立管沒有任何影響,這個位置是二樓業主私有的,裝止回閥誰也管不著。

  2. 再說止回閥的作用,止回閥顧名思義就是防止水倒流,止回閥就是防止公共主管道的污水堵塞,通過45°斜三通流到家中,不會妨礙主管道。

我們可以得出結論:止回閥安裝在自己家的私有物品上,又沒妨礙主管道,三樓家中被泡,跟二樓安裝止回閥沒有任何的關係。

再來分析到底是誰的責任?

那麼責任到底由誰負責,查看物業管理辦法,你就會知道應該是由物業來負責。因為物業收取物業費,其服務項目就包含小區公共設施的維護和管理,而下水道不通,就是物業管理不善造成的,跟我們業主沒有關係啊。

最後青蛙教你如何來防止下水道堵塞事件的發生:

  1. 督促物業定期檢查下水道清掃口,及時清理疏通。

  2. 經常性檢查室外污水檢查井,看是否排水通暢,發現問題提前處理。

  3. 我們業主自己也要自覺,不要往下水道倒剩飯剩菜等容易堵塞下水道的雜物。

忠告:小區是我們的家,維護要靠大家,如果二樓裝完止回閥,三樓裝,然後四樓裝....後果你能想像的到!


小編講的一般為:7層以下多層住宅樓!

這樣多層住宅一般下水管道走向為:

一樓戶為獨自下水管道,但樓上不通?則需在他家維修,"屎尿雜物″搞的廚房和衛生間污物遍地,臭氣熏天!

如一樓廚衛有吊頂,熱水器,油煙機"擋事″!這拆起來很費勁!而且會產生費用!

不協商好?一樓可拒絕施工!

如主管道堵塞?可在室外"化糞池"內疏通!或從樓頂用"長竹片″疏通!

一般為堵在地面下"彎管處″!也好通的!

關鍵要有"好毛竹片"和"一定長度的竹片″來"捅″!

如是樓上各戶"自身″通往"主管道"的分管堵塞?!

目前一般無須到"樓下″取"馬桶″彎管堵板!除非特殊物品!

請疏通管道者上門在馬桶內"疏通器″就能搞定!

一般稍懂"上下水施工"者都會自行"疏通″!

除非"太特殊了″!

另:各樓層在"自有分管″上裝"止回閥″?這也應經"樓下″住戶同意才能裝上!

否則你是無法正常安裝的!

樓下給你裝?你就能裝!

如都裝了?!

倒不如"合夥協商″怎麼樣主管道不堵?堵了又如何解決?!拿出一個協商一致辦法來!

因為,既然各層都同意裝了"止回閥"那又"水漫″何人呢?難道都不排"屎和尿″了嗎?!

不過多層建築一般人"不買二樓戶"的!

因為,樓上所有戶下水管都集中到二樓出戶!


二樓安裝止回閥和三樓家中被淹並沒有直接的因果關係。

1、首先先了解一下什麼是止回閥?

止回閥只是防止水倒流的單向閥體,並不會影響下水,也不會堵塞主管道。

2、止回閥一般都是安裝在住戶家中,和下水公用主管道是沒有關係的。

3、並沒有規定,家中不能安裝止回閥,二樓安裝止回閥,是對於防止下水管堵塞倒灌的正常措施,就像大家都用防臭地漏一個原理。

4、二樓有沒有責任?有。但責任不在於安裝止回閥,而在於下水管道的堵塞,在無法確定下水管道堵塞責任人的情況下,共用這一條下水管的所有住戶都有責任。


現如今有人什麼東西都往下水管里倒,很容易造成堵塞,這時候倒霉的就是二樓,一樓一般是單獨的下水管。三樓因為水倒灌被淹,怪罪二樓安裝了止回閥,那他們又知不知道二樓安裝之前家中被淹了多少次?所以二樓安裝止回閥純屬無奈之舉。

這種情況下想找二樓承擔責任是不太可能的,總不能說二樓就應該承受下水管道堵塞所造成的後果吧。

打個比方,現在很多房子都有兩個衛生間,有的人不需要,就把其中一個改成雜物間另作他用,封堵住自己家中的下水管,這時候如果下水管堵塞,樓上住戶回水,那難道能怪把自己家中下水管堵住的樓下住戶嗎?

歸根結底,還是要大家有素質的使用公共設施。造成三樓家中被淹的根本原因是下水管道堵塞,而解決堵塞的問題,需要整棟樓大家共同注意。


作為一名物業服務人員發表一下自己的個人看法,不準確的地方請指正。

首先給大家分析一下二樓業主裝止回閥的原因。

1.在以前疏通堵塞管道時,產生的疏通管道費用分攤時得不到三樓以上業主的認可,三樓業主或者是其他業主有不出費用的情況,導致出現矛盾,迫使二樓業主加裝止回閥。

2.廚餘污水能從三樓業主家的排污管道中溢出,說明不單單是二樓業主加裝了止回閥,一樓業主也加裝了止回閥。

3.從以上兩點大家就能知道,在以往發生管道堵塞時,因為疏通管道費用問題,一樓和二樓業主所受到的難為和無奈有多少,鄰里之間不到無法溝通無法理解的地步是不會做出裝止回閥的舉動。

其次是責任問題。

1.此管道為共用管道,管道堵塞是大家使用所造成的,三樓業主家的損失與二樓業主加裝止回閥無關。

2.二樓業主能夠加裝止回閥,就說明他家也遭受過廚餘污水溢進家中的情況,請問他追究過一樓或者其他業主的責任沒有?

再次關於疏通堵塞管道費用的分攤問題。

1.在一條共用管道上的所有業主都有責任承擔。

2.作為共同生活在一個單元里的鄰居,如果你沒有正常居住或者是沒有裝修居住,鄰居間都是心知肚明的。

3.共用管道出現堵塞,一、二樓業主能夠積極的找人疏通,其他業主應該慶幸自己有這樣的好鄰居,你只分擔費用沒有操心勞神的找人處理,沒有受到污水溢進家中煩惱,應該感謝這樣的好鄰居。

再再次關於管道頻道堵塞的問題。

1.使用問題,建議刷有油的餐具用熱水和洗潔精。

2.管道問題,管道地埋部分可能因為沉降原因導致坡度倒置,請專業人員檢查一下,進行改造。

最後遠親不如近鄰,人生苦短,且住且珍惜。


樓下住戶在自家的支管上做什麼都無責任,說白了就是為了保護自己不受莫名的侵害。否則豎向污水立管一旦在埋地出戶管段被油污等雜物堵塞時樓上的污水從一樓家廚房水槽返出來。事實上,一樓住戶在自家水槽排水支管上加裝閥門,對誰都好,不但保護了自家,而且對保證管道的排污能力也沒壞處,原因是,管道偶爾發生排水不暢時,如果一樓沒有閥門,污水可能非常容易地從一樓廚房水槽返出,而加裝閥門後,可能立管內的存水水位上升,增加了「靜態壓力」,反而容易排出。但這也只能延緩管道徹底被堵死。最根本的還是物業管理應該行成一種定期清通的管理模式,即:每年定期從室外出戶的那個檢查井用竹條反嚮往回清捅,以保證水平管和立管之間的彎頭部位不積存污垢。否則,管道一堵塞總有一家倒霉,首先是一樓,一樓住戶如果加了閥門保護自己(主要是不受無準備的突發溢水侵害),就是該二樓倒霉;二樓如果也裝那就該三樓倒霉……。但是還有一個問題未引起大家注意:那就是一樓加裝閥門,暫時看上去避免了水槽突發溢水,而是二樓住戶水槽溢水,但是如果二樓住戶家中無人,溢水持續嚴重時,滿地的污水又會從一樓住戶房間的屋頂漏下,事實上給一樓造成的損害遠遠大於從水槽溢出來污水。

所以最根本的問題是大家做鄰里,每個單元從底至頂都要有統一認識和對待,比如含油污水盡量從能洗浴的衛生間馬桶倒下,而不要從廚房倒,因為廚房管道較細,而且日常水量又小,容易掛積污垢,而依靠排水沖刷的「自凈能力」有很弱,所以非常容易堵塞。還有就是要求物業管理把出戶管段(就是樓房前後最貼近樓房的那個檢查井)清理作為一種規範作業程序。這是涉及到所有住樓房人家的事情。


這個問題有意思,二樓自己安裝廚房下水管止回閥,完全是自己防患於未然的措施,與別人家沒有關係,雖然二樓以上共用一個下水管道,但自己在自己家裡怎麼裝修和任何人都沒有關係,這就好像說三樓家裡招了賊,而抱怨二樓一樓的防盜門太結實一樣,根本沒有半毛錢。

但這個問題裡面卻造成了下水道疏通費用問題,要具體分析是那一層的下水道堵塞了,如果是二樓以上(不包括二樓),則分攤費用與三樓家裡被污水反灌一點關係沒有;如果是從二樓堵塞的,那分攤費用就與二樓有關係,但二樓自己安裝止回閥與三樓被淹沒有關係,畢竟法律沒有規定,下水道堵塞必須從二樓反罐污水,三樓生氣就生氣吧,誰讓你沒有這種意識呢,這只是道德問題,誰也做不了你的主。

所以呢,樓上被淹不要將問題指責樓下,畢竟人家比你想的周全,如果可能的話,樓上幾家都安裝止回閥,等到下水道堵塞,誰家也別用,一起想辦法解決,看誰還干不掏這份錢。


法律界定責任,有一個重要的前提:就是其事實呈現的因果關係。

上述問題: 下層樓樓要追究上一層樓的責任,第一步,要找相關單位,正式鑒定其損失和二樓安裝下水管止回閥產生的因果關係,沒有這一步,追究責任,可能很難。因為有可能遭遇死不承認的情形;第二步:持鑒定結果,找下樓業主協商賠償。第三步:如果死不認賬,樓上住戶只能先列支損失清單,然後提起賠償訴訟。

賠償包括二大部分:一是地板、傢具等等導致的直接損失,要列支詳細清單;二是間接損失,包括重新裝修,涉及到的誤工費用,這個費用,一是可以按照當地平均工資計算;二是按照本人工資收入折算成日工資,再估算花費的工時來計算。

該問題解決難度:就是損失因果鑒定,但樓下住戶拒絕配合等問題,必要時候,只能通過報警的方式解決。

責任認定,才是後期索賠的直接依據。


樓下住戶當然有責任,應當為樓上住戶排除妨害、消除危險並賠償損失。

業主的建築物區分所有權是一種比較特殊的物權,因為每個業主不光是對專有部分享有權利,還同時對和其他業主相鄰部分和業主共有部分承擔義務。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同一棟單元樓里的相鄰住戶之間,其各自專有部分往往有較多重合部分,比如樓下住戶的天花板和樓上住戶的地板其實共用一塊地面,同一層樓的左右住戶共用同一塊承重牆。因此,每名業主即使是在自己的專有部分內也不能為所欲為,而是承擔著較重的容忍義務和注意義務。

法律規定,雖然業主對自己的專有部分享有佔有、使用、處分等權利,但行使權力應當具有限度,不能對共有部分和其他業主的權利造成損害,如果對其他業主的物權造成損害,則需要對其承擔排除妨害、消除危險和賠償損失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七十一條 ……業主行使權利不得危及建築物的安全,不得損害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

如題所述,樓下住戶私自安裝廚房下水管止水閥,他應當預見或者已經預見這樣可能會導致樓上住戶被水淹,但他仍然這樣做,最後果真導致樓上被水淹,傢具被泡壞,構成對其物權侵害。因此,樓下住戶應當拆除止水閥、清除樓上住戶的積水、並賠償他們被水泡壞的傢具。


筆者的住宅在二樓,住了十年有餘,幸未遭淹。看了幾個本問題的回答,竊以為少數幾個回答匪夷所思,忍不住前來聊兩句。

單元涉事的共用排水立管下端頭為二樓以上單元住戶唯一的出水口。如果立管某處堵塞,自該處起以上樓層的所有住戶(不含未居住用水戶)都有疏通職責,如果物業安排人員疏通該共用立管提出支付疏通費,本單元以上所述用水戶該分攤此費用。

該單元二樓住戶在廚房洗滌槽處和廚房地漏(如有),即廚房下水管專有部分安裝了單向止回閥,其功能作用是阻止污水向二樓室內流淌,其正常使用時不會對該立管其餘用戶正常排水造成影響為免責明證!

本案例說提三樓遭水浸之損失事故,發生的緣由是三樓之下至一樓之上立管某處堵塞所致,而非二樓安裝止回閥之故,因為二樓水槽不是三樓以上住戶排水通路!

有一位回答者的舉例頗妙:三樓因不幸遭竊,而責怪二樓半夜鎖門?是有點故意爛扯意思。

三樓的損失,樓下有沒有責任?

首先要查找堵點在哪裡。如果堵塞點在二樓之上,即二樓排水不受影響,那麼三樓的損失與二樓無關。如果二樓排水也受影響,那麼三樓的損失,與二樓也是有關的。

下面以這個實際舉例:一棟11層的小高層住宅,出現二樓之下的排水立管堵塞,疏通管道費用以及三樓水浸的損失皆應由2樓至11樓10戶均攤。如果8樓和5樓住戶能夠舉證自己長期未入住、使用排水,以上所述疏通費及損失由其餘8戶分攤,包括三樓住戶自己。

這是因為這個立管的堵塞,無法分辨具體的責任人責任戶,根據法律規定所有使用人共同擔責。

所以三樓的水浸損失與二樓在專有部分管路安裝單向止回閥一點關係都沒有!只跟所有住戶廚房水槽不當使用有關!與未及時傾倒水槽殘渣及油類等粘稠半液體物有關!

這是少數幾個侵權賠償糾紛中涉及到的舉證倒置的案例,類似賠償處理的是無法查找責任人的高空墜物傷人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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