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前男友分手兩次了?這次還可以和好么?
07-18
我不知道你和你前男友分手兩次,是你提出的,還是他提出的。
如果是你提出的,那你就太惡劣了,你把你男朋友當成什麼,寵物嗎?「呼之即來,揮之則去」 ,這是不對的。我要是你,我就沒法這樣做,你想走的時候就走,看到別人不如他好,又回來,是什麼樣的自信支撐你這樣干,難道你男朋友沒脾氣嗎?由著你為所欲為,他配合就好了嗎?他也是有自尊心的,你來來回回這樣,他肯定不想跟你和好了,說不定已經開始新的生活了。如果你有自尊,就不要去打擾人家的新生活,他也有權利開始新的生活,不會一直在原地等你。
如果是他提出來的,分手兩次了,很顯然,他沒有尊重你,只是把你當成填補空白的備胎,所以你更應該放手,開始新的生活。
怎麼說嘞,這個主要看你是否真正的還愛著他,還是只是在意以前的那種感覺。記住,最好的不一定適合自己,個人覺得如果分的次數多,就說明你們之間還需要很大程度的一個磨合,性格,價值觀,家庭各方面的。用薛之謙的一首歌給你,不要害怕一個人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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