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後有一個幸福的家庭了,讓女兒忘記爸爸,還是定期去爸爸家住,哪個對女兒成長更好?
我也遇到了跟你差不多的事情。前夫渣男,離婚孩子跟我。從你的描述里可以看到,你孩子自己還願意到你前夫那裡去,所以其實我建議你還是應該適當讓孩子到前夫那裡去住,這樣對你對孩子都有好處。理由如下:
1、從孩子的成長角度講,她需要接觸不同的階層和社會。看得出,孩子跟你必然是生活優裕。但是,她也應該去體驗其他的生活,沒有對比她怎麼知道什麼是最好呢?
2、從親子關係來講,如果你不讓孩子和她親生父親見面,長此以往,恐生叛逆。在過去有很多例子,帶孩子的一方對孩子無微不至,但孩子就是不領情,就是更叛逆。雖然孩子也知道帶他的那一方對他更好,但就是剋制不住地要頂撞之類。帶孩子的其實都有一個經驗,就是你越不讓孩子做什麼,孩子就越要做什麼。同理,你越是不讓孩子跟她生父接觸,她內心會越渴望,可能她不會告訴你,當長期以往也可能會有怨懟。所以從這個角度來講,可能還是緩緩圖之。
3、最後,孩子不屬於父母中的任何一個人,他有他自己的生活和判斷。父母不該把自己的意願強加於孩子身上。如果現在是孩子提出她再也不願意去生父那裡,那你堅決支持就好,但孩子還願意去,請尊重孩子的意願。不要覺得孩子什麼都不懂,所以你該幫孩子去判斷、拿主意,孩子自己在對比、體驗中,自然該做出她應有的判斷。
再婚後,孩子怎樣和親生父親相處的問題,我覺得首先要看孩子年齡段,然後看爸爸是個什麼樣的人。
孩子尚小,不懂事,最好暫時不讓孩子知道自己有兩個爸爸,讓孩子在現有家庭中健康成長。等孩子大了,青春期前,媽媽告訴孩子,她有兩個爸爸,一個是給她生命的爸爸,一個是陪她成長的爸爸。不建議早早告訴孩子,讓孩子從小知道身邊的男人不是自己的親爸爸,會讓孩沒有安全感,同時親爸爸時不時出現,也會影響孩子對繼父的感情(這裡建議孩子父親可以找機會接觸孩子,但不要告訴孩子是親爸爸)。有人可能會說,這樣對親爸爸不公平,他有權利見自己的孩子。但我想真正愛自己孩子的爸爸,一定會站在孩子的角度考慮問題,孩子幸福才是最重要的。
如果離婚時孩子大了,懂事了。孩子爸爸又是個懂道理真正愛孩子的人,就定期讓孩子見爸爸。畢竟血濃於水,不要把父母離婚或再婚這件事,成為父女障礙正確引導孩子,這裡一定要和孩子爸爸溝通好,為了孩子的身心健康,不要在孩子面前說對方的不是,讓孩子知道離婚只爸爸媽媽分開了,都會一直愛她,再婚了,只是多了一個人愛她而已。這裡一再強調孩子親生爸爸的人品,如果爸爸是個渣男,如果有可能,孩子也同意的前提下,最好在孩子成年前不要讓孩子和他過多接觸,免得對孩子有不好的影響。(這是個爭議性很大的問題,站在不同角度有不同看法,以上只是個人建議,不喜勿噴)
針對你的情況,雖然說你現在的丈夫很有經濟實力,而且對你跟你前夫的女兒也很好。你和現在的老公又有一個女兒,他不希望你的跟前夫的女兒回去看她爸爸。 我覺得你現任丈夫的想法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他想讓孩子不再回去看她爸爸而且讓她慢慢忘記她爸爸,這點於情於理都說不過去,對孩子本身來說也不好。
因為孩子這麼大了,她有自己的記憶,也有自己的情感,她回去看他爺爺奶奶,回去看他的爸爸那是天經地義的事情 ,所以你要跟你現任丈夫說明白,不要阻止你女兒回去看她爸爸和她爺爺奶奶。將心比心,她爸爸和爺爺奶奶等又怎麼捨得不和孩子見面呢?骨肉親情是永遠割捨不掉的啊!順祝你全家幸福快樂!文海撈夢話育兒:已出版作品《走過花開的石林》;一孩之媽,專註育兒話題。歡迎關注我的頭條號,歡迎轉發,歡迎大家在評論區留言探討,謝謝大家!
看你描述,孩子3歲,應該認識自己的爸爸媽媽及奶奶家人,已經有了角色的認定。人為的阻斷隔離,讓女兒忘記爸爸,於請於理說不去過。即使父母離異分開,也不應該剝奪孩子與父母雙方的聯繫,畢竟有血緣關係。目前孩子的父親離異後還沒有再婚,希望孩子能定期回去住,是可以理解的,因為他愛孩子,想給予孩子愛,甚至對孩子有些溺愛。將來父親再婚後,是否願意讓孩子回去還不一定呢。所以,應該替孩子珍惜父親與孩子相處的時光。
你說現任丈夫很愛孩子,希望孩子忘記自己的父親。站在他的角度,是可以理解的,畢竟,孩子慢慢長大,有2個爸爸就等於是一直在提醒自己,是二次婚姻,感覺不舒服。但這是不能改變的事實。因為孩子小,如果人為阻斷父女聯繫,孩子真的有可能慢慢就忘記自己的父親了。想一想你自己還記得3歲時候的事情嗎?
但是,孩子終究會長大,如果將來知道這一情況,會無法原諒自己的媽媽和繼父的行為吧。
讓孩子享受到兩份父親的愛,對於父母離異後的孩子來說,應該是幸福的事情。孩子將來長大,會感謝父母的處置方式吧。
身邊有離異的同學,總是按期把孩子送到父親或者母親那裡。雖然不能和完整家庭一樣,離開父親或者母親的時候也會難過,但是,這些都應該告訴孩子,是孩子應該與家長一起面對的。
所以,歸根到底,婚姻應該慎重,尤其是有孩子之後,更應該慎重。
個人意見認為,不應該讓孩子忘記自己的親生爸爸,孩子和爸爸有著天然的親密關係。
孩子現在遇到一個好的繼父,是孩子的幸運和幸福,但這也不是讓孩子不和自己親身生父親來往的理由。縱然孩子的爸爸有很多缺點,但是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爸爸是愛孩子,也想做一個好爸爸,否則,他就會對孩子不聞不問的。
美國前總統奧巴馬的父親是酒鬼,經常酗酒,在我們常人看來這是一個一無是處的父親,這樣的父親肯定給孩子起不到榜樣的力量,但事實證明,奧巴馬的父親給奧巴馬帶來了很多積極的影響。讓孩子得到兩個父親的愛,也是非常好的事情,不能因為前夫不是好丈夫,從而覺得他也不會是個好父親。
你女兒三歲的時候你再婚,之後有了小女兒,我想你的大女兒現在至少有四歲了。三四歲的小孩子其實是比較容易忘事的,但你的大女兒一直沒有忘記爸爸,而且還願意去,我覺得有些親情是割不斷的。
一、孩子的願望
尊重孩子自己的願望非常重要,雖然你是她的母親,出於「為她好」的目的,將她與她珍視的人強行隔離開來,在孩子小的時候可能她無法抗拒你的做法,隨著她慢慢長大,自理能力越來越強的時候,你是無法阻止她去見她的生父的,那時候,尤其是在孩子進入青春期,如果你和孩子之間的溝通不是很順暢,阻止孩子見父親的這件事將會使你們的親子關係陷入更難的境地。
二、生父的權力
見孩子是法律賦予孩子父親的權力,除非你有證據證明生父見女兒會給女兒帶來嚴重影響女兒健康成長的後果,否則,你是無許可權制他們父女相見的。
所以,於情於理於法,你都是無法阻止女兒和生父相見的。但,如果你確實覺得奶奶、生父的寵愛(其實,僅僅是寵而不是縱我覺得是沒什麼問題的)會對孩子成長不利,可以和孩子父親談,如果談不攏,還可以通過法律解決,當然,這種情況一定是你有證據證明孩子生父的行為對女兒健康成長不利。
親情是天生的,不能因為大人的關係,就要否定孩子跟自己親生爸爸的關係。其實不要以為孩子小,就不懂得,雖然你沒親自跟她講,但是她可以從日常行為以及別人的口裡面知道事情的變故,與其隱瞞不如如實告知,並且順其自然。刻意的隱瞞不能解決問題,反而會讓孩子失去信任。
你的前夫不管如何不好,對於願意接納孩子, 這一點是值得肯定的。有爸爸的陪伴,成長才不會遺憾。親情是不以金錢利益為基礎的。因為孩子不經常在身邊,奶奶爸爸寵愛也就會更加寵愛。
你現任丈夫的擔心,也不是沒有道理,但是在怎麼說,你要給予他信心,然後積極的溝通。比如周末把孩子送走,你們也可以有更多自由的時間。
我覺得如果孩子爸爸對女兒不聞不問,那麼讓女兒忘記爸爸也就是順其自然的事。而現在看出來爸爸還是很疼愛女兒,這種情況下強制不讓女兒和爸爸見面對女兒也未必好。就如你說的,女兒了樂意去爸爸那裡住,那就不應該剝奪父女相處的時光的。
另一方面你說爸爸對女兒比較寵,怕慣壞孩子,這個嘛,看看有沒有犯原則性錯誤。比如教女兒一些不好的言語啊,思想上給予錯誤的引導啊,教女兒說謊啊什麼的。如果有,那就跟前夫約法三章,要見女兒可以,但必須做到你要求的那樣,共同來教育好孩子。
同時你也多花點時間在女兒身上,言傳身教給女兒好的影響,畢竟女兒跟你和現在的爸爸相處時間要更長一些對吧。所以我相信你們能給女兒更多的影響和教育。
最後是減少女兒去爸爸家小住的次數即可,畢竟孩子也大了,要上幼兒園要上學上興趣班什麼的,時間也就不多了。這也避免女兒長時間與爸爸和奶奶在一起受到不好的影響,這樣順勢而下,也省了跟女兒發生衝突,讓女兒覺得你強制不讓她去爸爸家,我覺得這樣會比較好。
作為一名幼兒園老師,我來說說我的看法:
對於這個問題,我首先說的是親子關係。良好的親子關係對於孩子的健康成長有著重要的意義,這一點大家都是知道的。比如說孩子安全感的建立,需要父母和諧相處,創造出和諧的家庭氛圍;比如說孩子自我情緒管理,需要父母的表率和引導等等。
一提到離異,很多人一想到的就是孩子受到傷害,的確不假。很多父母離異後,給孩子造成了比較大的傷害。這裡面主要原因是,夫妻雙方沒有正確處理好離婚這件事,男的說女的壞話,女的說男的不對,時間長了孩子那裡很容易對父母不正確的認識。
那麼關於這個問題,是要女兒忘記爸爸還是定期去爸爸家住?這二者我不能盲目的給你一個選擇,但我能明確告訴你的是,讓女兒忘記爸爸是不可以的,也是不可能的。哪怕是已經離異,但對孩子的教育依然是你們兩個人的共同責任,不要企圖通過一些其他方式來讓父親的形象在女兒心中淡化,那樣對於女兒的成長肯定是不利的。
另外,需不需要去父親家住?這一點我也是持保守態度,為什麼呢?因為你沒有詳細的講明孩子父親家現在是什麼情況?倘若說那邊的環境的確不利於女兒,那幹嘛要去呢。如果說女兒自願選擇願意,也不是不可以的,把更多的選擇留給孩子,而不是帶來傷害。
我覺得首先先換位思考,如果是你,你的前夫讓你的女兒忘記你這個媽媽,你心裡是什麼感受?從題中描述,我還是能感受到爸爸對女兒的愛,也能感覺到女兒還是很願意跟爺爺奶奶,爸爸在一起的,你覺得你如果不讓他們見面,對女兒的心理上有沒有傷害呢?所以我覺得在這一點上還是定期讓去爸爸家住吧。
你在題中也提到前夫以及爺爺奶奶對孩子都是十分寵愛,我不知道寵愛到什麼程度,但是我覺得如果超出你可容忍的界限,你可以跟前夫約法三章,如果發現孩子有被過於溺愛的事情,可以約束甚至是減少孩子去見爸爸的時間。
推薦閱讀:
※如果母親出軌你該怎麼辦?
※沒有父母祝福的婚姻你敢繼續嗎?
※女性的體重在和身高在多少比較合適?
※門當戶對,是對還是錯?
※女方向男方提出離婚的,女方要求男方一次性付五萬元,男方不同意,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