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一個人卻得不到他(她)的感覺是怎樣的?
相遇往往都是猝不及防,而離別大多都是蓄謀已久。得不到只能說明緣分不夠吧。
喜歡一個人卻得不到他,真的挺難受的,之前喜歡一個男生,相見恨晚,可是卻由於某些原因不能在一起,所以後來大家選擇了相忘於江湖,可是這過程真的蠻痛苦的,不能一直跟人說,不然時間久了,大家都會像看祥林嫂一樣看你,也不能去找他,怕控制不住自己,也怕對兩人目前的生活造成困擾。只能自己一個人默默地憋在心裡,無處發泄,像個神經病一樣,行屍走肉。甚至都覺得自己得了抑鬱症。
然而生活還是要繼續,只是有些人只能想念,不能聯繫,希望所有愛而不得的人最後都能遇到那個能把你當成獨一無二不可替代的那個人,攜手走一生。
喜歡一個人是一種很舒心,很安逸,很興奮快樂的感覺。得不到心裡很難受,很痛苦。表現:
一,不甘心,Ta為什麼不喜歡我呢?
二,再對Ta好一點,還是不喜歡,就佛系佛系。
三,儘力了,不勉強,前面肯定會有更好的。
四,放棄吧,藏在心裡也是一種愉悅。慢慢就忘記了!
喜歡一個人並非愛上一個人。人世間有種感情叫喜歡,另一種叫愛,愛是她在的時候,眼裡只有她一個人,她不在的時候,茶不思飯不想,南腦子裡都是她的畫面,一切都是她的影子。當你站在你愛的人面前你會心跳加速,但你站在你喜歡的人面前,你只會感到開心,當你與你愛的人思目交投,你會害羞,當你與你喜歡的人四目交投,你只會微笑,當你愛的人哭,你會陪她一起哭,但當你喜歡的人哭,你會技巧的安慰她,當你不再愛一個人,你要愛上眼睛並忍著淚水,當你不想再喜歡一個人,你只要掩住雙耳!喜歡卻不一定愛,愛了,就一定喜歡!其實喜歡和愛就差一步,想要邁這一步就看你了,是喜歡邁這一步,還是愛邁這一步!
這種感覺分為三種:
1、暗戀,喜歡卻不敢明說,或默默做一些事情讓對方注意到自己,或者離的遠遠眼不見為凈,這時候只是有些失落而已吧!
2、明戀,喜歡說了被拒絕,覺得自己哪裡不夠好,立刻發憤圖強改變自己,爭取做她心中的英雄或公主。
3、多次被拒絕,這時候要麼回家添傷後重拾鬥志,要麼回家後一傷不起,混混度日。
總體看來,都不好受。
和一個男生相見恨晚,想他卻不能見他,想做他的女朋友,可是他卻已經有了。每天只能看著他在空間里秀恩愛,而自己只能躲在被窩裡哭,一次次真心的付出,換回的卻是他的一次次傷害。心酸可是卻找不到傾訴的對象,想和他表白,卻害怕表白完再也不能做朋友。只希望能和他聊聊天,說說自己的心聲。
喜歡這個人偏偏對方並不喜歡你,這種感覺估計是世界上最痛苦的事情。不過,人有時候就是這麼偏激,越是得不到,越覺得珍貴,希望看到對方幸福,可當對象的幸福和自己無關時,心裡又很失望。有時候又想對方不幸福,這樣自己才能有機會,雖然這樣想很不道德,可是還是喜歡當備胎。
感情的世界裡,付出和收穫永不對等。之所以達到平衡,是因為懂得相互補給,怕的就是,我沒有底線的掏空自己,你毫不吝嗇的收納一切,總有一天,我把愛都消耗完了,你充盈飽滿,去了遠方。
喜歡一個得不到的人,就像一場漫長的失戀,從你喜歡上的那一刻起,結局就早已寫好。愛是思念穿山越嶺,想到達你身邊,但你沒有品嘗到,所以一個人稀釋。想盡辦法的走在他的身後,但他卻沒有回頭看。
肯定是難過.會覺得人生毫無意義.不過愛她就希望她幸福.而自己還會等到愛的人.人不可能會一輩子愛一個人的.時間是最好的療傷葯
這個問題非常好!有過這種感覺,很痛苦!有一個夥計,關係不錯,我們同時喜歡一個女孩子,因為她們認識在前,礙於情面,從來沒有表達過,看到他們在一起,有點失落,嫉妒,特別是他們周末出去,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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