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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醫生治好的病人的病還是病人自己治好的?


謝邀。

與病魔抗爭其實真的不是一個人的事情,既不是醫生也不是病人自己,而是所有人通力協作而完成的。

醫生藉助各種檢測手段,通過自身的專業知識為病人確診,分析病因並制定治療方案,而治病的這個過程需要病人、家屬及所有醫護人員來共同執行。

病人要積極的接受治療,配合醫生的治療方案,並且保持樂觀向上的心態,醫護人員要全力幫助病人治療,按時監測身體情況,及時反饋並調整治療方法,家屬要全力做好後勤工作,與所有的醫護人員共同努力,以上幾點缺一不可,只有這樣才能最大可能的治癒疾病。

現在的中國社會,醫患關係很微妙,我們不排除一些無德醫生,當然我們也不排除一些無良患者,但這畢竟都是少數,大部分的醫生都是恪盡職守,珍惜每一條生命,所以我們要傳播正能量,只有醫生和病人的相互理解,相互信任,才能共同克服困難,在與病魔的抗爭中取得最大的勝利。

以上是我的個人觀點,喜歡的朋友可以加關注,歡迎留言討論。


這個問題問的好,其實,我們要辯證去看這件事情。

對於看病來說,有些病你不去看它也會好,我們很常見的一個例子就是感冒,它是一個自愈性疾病,一般需要一個星期,但是有些病呢,它自己是好不了的,這個時候你怎麼辦呢?去找醫生,醫生給你開了吊針,開了葯,然後護士給你打了針呀,為什麼不好呢?疾病太複雜,當然還有心理因素在裡面,這就是我們如今的最新的一種醫患模式叫社會-心理-人文模式。

而任何藥物進入人體之後,人體會吸收,會代謝,在生病的同時人體自身也會調動自我修復能力,這就是有些人說,病不是醫生治好的,而是機體修復的,自己自愈的。

我認為對於目前來說,很多病都是醫患雙方合作來達到治癒或者是好轉的,當然有些病很複雜,很危重,即使醫患雙方配合的非常好,也會出現一些我們預想不到的情況,甚至會出現死亡。

我在臨床就見過一個病人是一個老年患者,大面積腦梗患者,既往有房顫病史,急診送到醫院以後,家屬也是非常配合,醫生也是盡了最大努力,但是由於病人病情太危重了,後來還是沒有搶救過來。有些病太危重了,僅僅依靠人體自身的修復能力是好不了的,比如腦梗死,腦出血,心梗,主動脈夾層,肺栓塞等等。


這個問題,其實說的是醫患關係模式問題。

什麼是醫患關係模式?即在醫學實踐活動中醫患雙方相互間的行為方式。目前被醫學界廣泛認同的喜歡關係模式是1956年美國學者薩斯和荷侖德在《內科學成就》發表的《醫患關係的基本模式》一文中以醫患互動、醫生與患者的地位、主動性大小把醫患關係分為三種基本類型:

1、主動—被動型

這是傳統的醫患關係模式,通俗的說就是醫生讓怎麼治就怎麼治,患者與任何自己的意願參與醫療,也就是題目中說的醫生治好了患者的病。但是這種模式已經逐漸被醫學界淘汰,現在只是適用於重急症等無意識患者。

2、指導—合作型

這種模式中醫生仍然是主導地位,但是患者能有條件的有限度地表達自己的意志,但是必須接受醫生的解釋並執行醫生的治療方案。通俗的講就是告訴病人要做什麼。其實現在醫療中醫患之間大部分是這種關係。病人在一定的範圍內參與的自己的治療。

3、共同參與型

它是在前兩種醫患關係基礎上發展而來的醫生以平等的觀念和言行方式,聽取並尊重患者的想法,醫患雙方共同制定並積極實施醫療方案。它的特徵是「幫助患者自療」,通俗的講就是「幫助病人做什麼」,在這種模式中病人在醫生的幫助下實現了自我治療。但是患者必須略懂醫術。對病人的要求較高。

這種模式有助於醫患雙方的理解溝通,提高療效,促進和諧的醫患關係。所以在一定的條件下醫生和患者都能治好自己的疾病。


關於「到底是醫生治好病人的病還是病人自己治好自己的病呢?」這個問題,答案還是需要用辯證的思維來看待的,從事情的表面上看,自古以來,人生病了就會去找醫生治療,如果疾病得到緩解或者治癒,那肯定就是醫生的功勞,這個就會讓人直接感覺到是醫生治好了病人的病。但是事實上還有另外的一些情況存在,扁鵲與蔡桓公的故事就告訴我們另外一種道理,就是病人自己不積极參与甚至根本不相信不聽醫生的話,那麼就是神醫也是無法治好病人的病,現實中也有很多這樣的病人,到處尋醫問診,但是老是三心二意、老是抱著懷疑的態度對待每一個醫生,那麼,持這樣心態的病人,我想醫生也是很難幫助到他(她)治好自己的病的。就象再好的老師也是無法教出不想積極進步的學生成才的,畢竟老師替代不了學生,同樣,醫生也是替代不了病人的,只有病人自己積極樂觀,找對能夠辨證施治對症下藥的醫生,信任醫生,完全遵照醫囑辦事,很多疾病其實也是不難被治癒的,由此可見,影響治療的因素是多方面的,醫生與患者本身都是重要的因素,回歸話題,我認為在治療中醫生起到了很重要的指導作用,真正治好病的還是患者本身。


醫生治療病人即要治好病人又要為醫院創造效益。同時病人在醫生眼裡被分為幾種,

1,病人條件 好 的中 的差的,現在常見的,一去醫院,醫生便問,公費還是私費?

2,從病情情況分析,久病久治不愈的,病人輾轉求醫的,突發疾病隨便求醫的。

3 ,小的疾病我覺得醫生依不依病,別人自然也會好的,也要依照個人身體素質而言,像我平常感冒了,我就堅持不用藥,5天就好了,只不過這5天有點煎熬,去醫院也是開點葯或者打打點滴抗生素之類的葯也好的快,


我的理解是,醫生是在減輕人生病時的痛苦,都是依靠人的身體自身恢復。受傷的人比如外科,醫生也是在減輕受傷者的痛苦,然後也是一些藥物輔助身體自動恢復健康。其實這已經算是治病,總不可能想電影演的一樣,直接把傷口癒合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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