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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同居是一種什麼樣的體驗?


?婚姻和愛情的距離,有時候就差了個同居。

同居有很多理由。有可能只是給不太方便的性生活找個方便的窩;有的是堅持婚前必須試婚,來驗證是否適合婚姻;當然還有一種就覺得反正要結婚,什麼時候住在一起都無所謂,就同居唄。第一種,當然是讓人唾棄的,但有人樂意,第二種已為大多數人贊同,第三種做法的人也不少。

但婚前同居必然導致兩種結果,適合,繼續在一起。不適合,分手。為什麼?

同居後你會發現,那個帥哥男盆友也可能是個一周扔六雙臭襪子的臭男人,覺得失望。

同居後你會發現,那個美女女朋友是個不會做飯,不願做飯,也不願洗碗的人,甚至你受不了她坐在馬桶上的樣子。

同居後你會發現,彼此有太多不同太多差異,你們相互爭執,要求對方改變。

同居後你會發現,原本說好的浪漫都變成了雞毛蒜皮,放屁,打嗝,不修邊幅,你看到對方最醜陋的樣子,發現原來最愛的,以為最完美的那個人竟然有這麼多的缺點,你以為自己撿到了寶,卻懷疑自己是不是吃到了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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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痛苦,失落,失望,掙扎,懷疑,厭煩,厭倦,讓你徹夜難眠。

有的人因為這些醜陋,這些不完美,這些同居前並不知道的雞毛蒜皮,七零八碎而抱怨自己的選擇,抱怨伴侶的不完美。

說實話,如果有完美的人,那那個人一定只存在在你「深深的腦海里,你的夢裡,他的歌聲里」,記得《心靈捕手》裡面有這麼個情節,心理諮詢師回憶自己的妻子,說有一天妻子在夜裡放了個屁,那個響,那個臭,把他妻子自己都給震醒了,或者是臭醒了。然後妻子問,是你放的屁嗎?他不敢說是妻子自己放的,就說,嗯嗯是我。

後來妻子得癌症死去了,但是每每回味過往,他都覺得,就是這個不完美,這個瑕疵證明了,他美麗的妻子,是他自己的妻子,而不是別人的。只有最親密的人才會發現你最不為人知的缺點和小秘密,而這點小秘密,是你倆最動人的暗號,別人看不懂猜不透的情話。

我們都想要一個完美戀人,然而上帝在最初造人的時候就讓女人容易聽信魔鬼的讒言,讓男人喉頭結了個結,來證明,人都是帶著罪孽和不完美來到世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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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看到的最完美的夫妻,最幸福的夫妻,不是沒有缺點的兩個人,而是不管是男女朋友還是同居,或者結婚後,他們知曉彼此的缺點,他們了解彼此的壞脾氣,他們知道對方的懶惰,他們看到兩人的稜角爭吵,可是他們更願意,因為最初的愛,來化解的所有的不滿,來調和所有的不完美,來共同經營一份不完美,但卻平凡而動人的愛情。

所以同居是什麼體驗?對不願包容的愛人同居發現彼此的差異,在爭吵中分離;在懂得愛的人那裡,同居讓他們找到愛的方式,在以後得日子裡,把時光釀成永遠不變的愛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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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很多情侶會選擇婚前同居,這段時間往往是雙方開始婚姻生活之前的磨合期,這段時間的愉快與否,會影響到雙方對未來生活的信心,甚至是是否結婚的決定。同居對每對情侶來說,都是至關重要的,那麼在同居之前,應該注意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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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驗還是挺不錯的,與其說是同居我更喜歡稱它為婚前試愛!無論是戀愛還是同居的覺得最終目的就是步入婚姻殿堂,那個神聖而又莊重的地方,但是,婚前總難免會存在各種各樣的問題,所以同居很有必要。

但同居也有分類,我稱它們為普通同居和過家家。

普通同居大多只是同居,但不會為菜米油鹽苦惱,這些大多是公司包辦而過家家大多則是自己下廚房,偶爾外出就餐,所以普通同居的人幾乎可以肯定的是活的比過家家的人瀟洒,因為他們大多不必為吃苦惱,而過家家的大多都會苦惱。所以普通同居的有更多的時間玩耍,而過家家的卻沒有。

普通同居的幾乎很少能夠走到最後的,因為他們最終還是會為柴米油鹽而苦惱。而過家家的稍微好點,但大多也會是失敗告終。因為他們嘗試過了,合適與否都知道了,最終只要不是什麼大問題基本上都是可以肯定分的分,合的婚。

而這兩種同居都有個例外,那就是意外,這個意外就是我說的婚前試愛,同居意味著你們會上床,會愛愛,而這也會收穫意外,它有可能是喜有可能是傷,它的存在有的會因此先一步超越男女朋友成為夫妻,也有可能因此繼續著朋友,但大多會因此而分開。這真的是意外。。。

同居在我看來確實就是婚前試愛,無論是試出雙方的各種不合也好,還是試出結晶也罷,都是試愛,我很抱歉我沒能和前任走到最後,因為我們是普通同居,當我們想進一步為菜米油鹽而苦惱的時候才發現我們彼此是那樣的不適合,告別前任,迎來單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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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抱著試試看的態度試婚,那麼試婚還有什麼意義?這樣的試婚就是耍流氓。

我們先不防看一看結婚的意義。結婚,就意味著兩個原本陌生的人,生活在一起,傳宗接代,共度一生的。他們不僅要一同承擔,生兒育女撫養後代,還要承擔贍養老人,更要承擔彼此照顧等種種義務。因此,婚姻是莊嚴神聖的。在這點上看,有美滿婚姻的人更能體會。

試婚,本身是一種現在社會發展的怪胎。為什麼稱之為怪胎?因為它違反了傳統,又與現代社會不盡相容。我不想談它的產生對社會發展,社會穩定有什麼作用。我只想說說個人一點小小的意見。

不管你承認與否,那些離過婚的男女們再結婚的難度會更大一些,他們的再婚離婚率也更高一些。有過離婚史的人們,對離婚的理解也更淡漠一些。因此,奉勸那些試婚的男女們也要小心。首先,他們的目的單純嗎?不易結婚為目的的談戀愛是耍流氓,那麼不以結婚為目的的試婚是幹什麼呢?不要小看那張小小的結婚證,它其實能給人很大的安全感。

再次,如果真的相愛,又何必試婚?試婚,實際上是把結婚後的事放在結婚前做。完全沒有必要。試想,如果單純的認為,結婚前必須發生點什麼,最大的事也就是性事。男人們認為,要拴住她必須要有性,那麼,女人們,你們認為應該是什麼呢?不會停留在性的層面上吧!

再者,如果有了試婚,既然是試,那麼責任心就會下降很多,不要告訴我你們多麼愛或者尊重對方,因為,在潛意識中,雙方都不會太認真。因此,根本無法體會有家有父母有孩子的真實生活,你們總不能試懷孕吧!

真實一點,如果相愛,不要談什麼試婚,就去結婚,生子。不要打折結婚的幌子試婚,更不要打著試婚的牌子,玩弄對方。


與其說是婚前同居,不如說是試婚,來得更貼近一些。

眾所周知,在現在這個包容開放的時代,試婚已經很普遍,有贊同的聲音,也有反對的聲音,我先說反對,反對無非是因為婚前同居發生性關係不符合中國的傳統,之後結婚入了洞房才能發生關係,萬一因為各種原因分手了對於女性造成傷害,這種說法,很難說孰是孰非,或者說有其對的地方,但出於人性的考慮,兩個成年人,能做什麼,不能做什麼,當事人該清楚,我個人有條件的贊同試婚,試婚,最大的意義在於可以提前開啟婚後的生活模式,熱戀中的兩個人,遲早要面對醬米油鹽遲早要面對平淡枯燥的婚後生活,結婚,就是將兩個人赤裸裸呈現給對方,人無完人,有的人不愛收拾,有的人討厭做家務,有的人有潔癖,每個人的生活習慣不同,熱戀中的兩個人,時常會被愛情沖昏了頭腦,而沒有真正體驗回歸到真實的日常生活,熱戀時,總是把最完美的一面給對方,而將真實的自己隱藏,回到真實的生活中,不得不回歸到自我,這個時候,兩個人能否生活下去,才是最考驗人的。

婚前同居很大程度上可以說是兩個人感情的試金石,這也是我將它稱作為試婚的原因,兩個人的生活能不能和諧,能不能包容對方的缺點,能不能將對方照顧好,只有真正在一起,才會慢慢了解。了解的過程,也是學習兩人相處之道的過程,同樣也是從戀人到家人這種關係轉變的緩衝帶和適應期,試婚要做的事情很多,並非僅僅是一些人所認為的同居是為了性而找的借口,性並不齷齪,相愛的兩個人有權利有性生活,性生活是生活中的重要一部分,是維繫感情的重要紐帶,從人性的角度來說,性生活和諧與否也是影響感情的一大因素,兩個相愛的成年人在自願情形下發生關係,無可指責。

試婚過程中,最好還是要避免未婚先孕,做好措施,好好體驗生活,懷孕生孩子是結婚後的事情。


首先,我贊成婚前同居!

談戀愛和過日子真的是兩種狀態,特別是現在的80後90後們,時代賦予了我們與父母輩完全不同的人生觀,「不因為結婚而結婚」、「願你嫁給你想要的愛情」,聽起來有些矯情,卻是很多女性甚至男性的追求。

對於「性」,我不希望開放,但是贊成這個時代的開化。感謝那個時代,那個女的不貞,或者直接說婚前性行為都會遭到「浸豬籠」的時代已經過去。想必,婚前性行為也都在大家「試婚」的項目清單中吧。

客觀一點,凡事不能一竿子打死,婚前同居也是,有利有弊,從兩個「律師說」app的真實案例來說說婚前同居吧:

婚前未同居

諮詢:

「我哥被騙婚了。給了4萬彩禮。領過證之後就跑了。一天都沒有同居。這該怎麼辦」

律師建議:

「1·首先你應當向當地的派出所進行報案,看派出所是否作為刑事案件處理。若作為刑事案件處理會上報公安局,你只需等待公安局的處理結果。

2.若派出所不管的,或認不認為構成刑事案件的,你可以憑藉當時給付對方4萬元的彩禮的人證物證,向對方戶籍所在地的法院起訴。

3.按照婚姻法的解釋,結婚後尚未共同生活的,可以要求返還彩禮。」

從法律上來說,這位「哥」是有權利要求對方返還彩禮的,但我個人認為,如果結局是順利辦完婚禮、過日子,會比拿回這些彩禮錢更讓這一家人幸福。出現這種結果不能完全說是因為沒有婚前同居,但是如果有婚前同居,也不至於被騙到這種地步吧!

婚前同居

諮詢:

「我與男友交往八年,到今日都為登記結婚,曾經做過三次人流,一次清宮,2016年9月中懷孕,懷孕到五個月的時候因為瑣碎事吵架然後分手!事後我如何挽留都沒有用!他家人叫我寫了個保證書,保證孩子和他家無關,然後給了我一萬塊!我很想為孩子爭取,我該怎麼辦!」

律師建議:

「孩子只要出生,男方就有義務扶養,雖然你寫了保證書,但是,父親仍應當履行撫養義務,支付撫養費。這種對於孩子撫養費的保證是不具備法律效力的。」

我不是女權主義,但是從字面上來看,女方付出了八年的青春,為戀人人流三次,直到最後懷孕被對方一家脅迫寫下保證書(實際不具備法律效力),有的事,有的人,八年也看不清,看不透。


也還見過很多因為同居最後分財而產生糾紛的案例,這裡的兩個案例,說明不了全部,有幸福的也有不幸的,所以就算是婚前同居也希望大家能理性對待,一輩子那麼長,也不急在那麼一時半會兒的。

以上純屬個人觀點。身邊法律事,歡迎關注微信公眾號:看律師怎麼說


其實吧!本人贊同小情侶婚前最好同居一下。怎麼說呢!

?本人就是剛開始跟未婚夫住一起的前一段時間兩人經常吵架,因為有很多生活習慣不一樣。有時他會看不慣我處事的方式,有時我也會看不慣他處事的方式。

就拿很簡單的一件事情來講吧!本人與未婚夫是不同地方的人。兩個人的生活習慣差別就更大了。那時住一起,有次做飯炒菜,就是炒雞蛋辣椒,好,本人按照自己家鄉那邊的方法來做的。可是他卻說不好吃,怎麼炒出來是這個顏色,他們家那邊的都不這麼做。好,下次他非要自己炒這個菜,結果端上來一看,原來他往裡面放醬油了,顏色肯定不一樣啊!

最後,為了體諒他,我每次炒菜都會按照他說的來做,因為他說那樣會做的好吃點。

除了這個問題,其實還有好多問題。這都需要一段磨合期的,如果磨合不過,那就趁早分手,如果磨合的了,那就結婚 免得以後結婚了最後發現兩人根本不合適,那時就慘了。


我是春與春天,新時代女性,熱愛生活,關注女性情感與健康,不請自邀來答題。

郎騎竹馬來,繞床弄青梅,同居長千里,兩小無嫌猜。大多數年輕男女婚前都有同居的經歷,對於婚前同居的說法,莫衷一是。小春於千萬人之後的一員,跟老公在臨近大學畢業之際也有兩年的同居經歷。當然,還有個極其重要的原因:省房租啊。

婚前同居,有人又說也是婚前試愛。沒錯,買衣服買鞋子都還得試試合不合穿,何況這是婚姻大事,關係到下半生幸福和下半身xing福。

1、孔子有言曰:飲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道出了人性的基本需要:一個是溫飽問題,另一個是解決生理需要問題。同居就是把這兩樣基本的東西都先演練了一遍。油鹽柴米醬醋茶,鍋碗瓢盆,食人間煙火。同居後,才能理解為什麼說婚前是愛情的墳墓,因為過日子就沒有小事這一說,每件都是關乎生活的大事,所以經常會為了雞毛蒜皮的事情起摩擦。

2、「食色性也」中的第二大事,生理需求。拋開古老傳統的看法,我認為,婚前試愛是有益今後xing福的行為,且很有必要的。你知我方寸,我知你長短,合不合適,一試便知。同居後的青年男女,應該都有一種體會,同居那段時間的可能是兩個人一生中最無節制,最放縱,最激情的經歷。真的好嗨....

3、同居也面臨一種尷尬,平時約會前要打扮一個小時的女神,出門噴香水的男神,同在一個屋檐下,坦誠相待,走下神壇,原來:女神會放屁,男神拉屎也很臭。

4、同居對雙方了解更進一步加深,生活陋習一覽無餘。比如:男朋友還有內褲翻著穿的習慣,今天穿了明天翻過來接著再穿;襪子三天換一次.....或者,女朋友睡覺老放屁。

5、除了一些生活摩擦外,同居生活也會讓人美滋滋的。整天粘在一起,出雙入對,感情急劇升溫,對方的體貼和關心,讓人倍感很溫馨。同居讓雙方對對方的生活習慣,品格人性有一個更深地了解,為步入婚姻殿堂提前做好心理準備。

在此,也建議女性朋友們,審慎考慮同居,遠離渣男,希望你能找到可靠有擔當的男生,為自己負責。另外,提醒各位熱情的男女們,做好安全措施,避孕,不成功便成人。

春與春天,初為人妻母,「少而豐滿,婦而小巧」,熱愛生活,關注女性情感與健康。如果剛好你喜歡,請點贊關注,一起來做個美好的大女子!


不贊成女孩婚前同居,第一,本來單身自由的日子沒幾天。還得伺候洗衣做飯,打掃衛生,導致我現在經常夢到自己和別人合租的日子,很懷念,卻再也回不去了。第二,名譽問題,在很多人的眼裡,沒結婚就和男人住一起,對你印象大打折扣,以後結婚還好,不結婚這是你以後得話柄,第三,意外懷孕,住在一起,啪啪肯定避免不了,很容易懷孕的,萬一你的男友根本沒做好娶你的準備,和你過一輩子的決心,你就尷尬了,不打吧,人家不願意娶你,打了最後傷的是你的身體。在這奉勸各位姑娘,別輕易婚前同居,如果你覺得真的考慮清楚了,建議做好避孕工作。雖然我也婚前同居過,現在和他結婚了,但是弊大於利。


1.沒有同居過,但是兩個人一起很期待。在經歷了異地戀就總想著要黏在一起,所以也想試試一醒來最愛的人就在身邊的感受。

2.既有婚姻的感覺,又沒婚姻的束縛。

3.她睡我就得睡,她不睡我也別想睡。

4.離結婚就差一步 離分手也就差一步。

5.晚上空調開得特冷,冷醒的一方不是拉回被子,而是湊進懷裡抱緊對方。

6.廚房卧室陽台浴室各種開車,解鎖各種蜜汁姿勢。

7.以前逛超市主要都是零食區,現在都會先去生活區,看看柴米油鹽日用品等等,像一對小夫妻,很實在。

8.每天一日,還有三餐。

9.同居八個月,分手後,發現生活里她無處不在的身影,發瘋似的想她。

10.同居是通過瑣碎的生活細節更全面地了解彼此,這個過程中會有打情罵俏地甜蜜,會有蓬頭垢面的尷尬,也有抱怨和委屈。有的人結果是更愛對方,有的人是無法接受。

11.異地戀之前同居了兩個月,後來發現習慣了對方,以至於分隔兩地的日子變得更加難以忍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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