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格不合的婚姻該不該再繼續下去?
另一半並非是自己的影子,也不是自己的翻版,性格不合也不一定是壞事,並非說性格不合就不能相守一輩子。 對此自己要有一個清楚的定義和認識,深入了解Ta與自己的不同之處,發揮雙方長處,互相改正短處,夫妻之間在相互包容下逐漸融洽。
.學會與另一半真誠溝通 性格不合造成的直接後果便是爭吵,對此很多夫妻都表示難以忍受。 但夫妻之間哪有不吵架不拌嘴的,俗話說,床頭吵床尾合,吵架源頭可能是因為「性格不合」,但根本在於夫妻雙方缺乏真誠的溝通交流。
在夫妻關係中,有效的溝通能夠快速解除夫妻之間的誤解,從而化解矛盾。 所以,夫妻之間應經常進行有效溝通,讓溝通成為婚姻中情感的催化劑,消融夫妻隔閡,令夫妻間的感情更加甜蜜,幫助鞏固愛情的堡壘。
學會互相尊重 學會互相尊重,在改變不了對方的情況下學會改變自己。 許多女性認為丈夫應該對自己妥協,因此就必須要依照自己意願作出改變。 其實不然,婚姻中每個人都是平等的,在要求對方作出改變的同時,自己也應為了對方作出改變和妥協。 當兩個人出現意見不一致的情況下,不要逼著對方接受你的觀點,應試著學會尊重,只有這樣,兩個人才能站在同一個高度上,才能完全做到平等,才能相互賞識,相互理解,相互愛慕。 靜想一下,戀愛時為什麼沒有不和?
婚後的性格不合,說到底還是婚後夫妻雙方面對現實生活問題或承擔責任時候出現分歧,這些在戀愛時難以遇到。 要想克服性格不合給婚姻帶來的危害,夫妻雙方應慢慢彼此適應、彼此理解、彼此磨合,雙方同心協力共同創造美好明天
謝謝邀請。性格不合婚姻要不要再繼續?我覺得因人而異,畢竟現實生活里磕磕絆絆一輩子仍然在一起的夫妻。
但是隨著時代的發展,尤其是女性觀念的覺醒,現在性格不合的夫妻離婚l率高了。舊時代的嫁雞隨雞, 嫁狗隨狗,嫁個扁擔抱著就走的觀點落伍了。都明白,這一生不能活得憋屈,沒有價值。
所以,如果真的過不下去,就離婚吧,錯誤的結合不能再錯誤的堅持,畢竟人生只有一次,活得敞亮一點,日子才知道啥叫幸福,美好。對不對?
性格不合的婚姻,確實讓人頭疼。很多離婚官司都是性格不合,造成各種家庭糾紛,最後不得不選擇離婚。
從廣義上說,性格不合就是三觀不一致,對待事物的看法總是出現分歧,而夫妻是利益共同體,不能一致對外時,這段婚姻就註定失敗。
從狹義上說,夫妻之間的交流每天都存在,如果兩個人聊基本溝通都難達成,這樣的婚姻毫無意義。
所以我支持性格不合的婚姻及時結束,人生不長,早早成全各自的幸福。
愛應該是幸福的事,如果愛變成了一種煎熬,那不如不愛!
性格不合可能是許多婚姻走不下去的根源,兩個性格不合的人在一個屋檐下生活,可能會讓彼此都很壓抑。
如果現在你正在經歷這樣的婚姻,我覺得可以理性的去分析一下,你們當初是因為什麼相愛,又是因為什麼結婚?當初對方的那些優點是否還是你現在想要守護的理由?是否還會成為你繼續堅持下去的動力?假如你的回答是肯定的,那麼為什麼現在又考慮想要分開呢?
兩個人在一起不容易,每個人的性格也不可能十全十美。婚姻需要經營,經營的是什麼?可能就是兩個人性格的磨合,兩個人生活理念和三觀的磨合。當雙方都磨合的非常默契的時候,也許這段婚姻就經營成功了。
一段婚姻從來都不是靠一個人的努力能夠完成的。
一段好的婚姻,都是從不合到最後磨鍊的很默契;
一段好的婚姻,在生活中有磕磕碰碰都是在所難免的,俗話說「十個手指頭,還不一般齊」兩個人從之前的不認識到最後的相愛在演變成家人。
一段好的婚姻要做到以下幾點:
珍惜:在生活中,要時時刻刻感受到自己是一個幸福的人,即便有時候生活中會有很多的不稱心的事情,但是要多想一下自己的初衷,多想一下對方的優點,不要讓對方的缺點掩蓋對方的所有優點,彼此懂得珍惜才會走的更加的長遠。
包容:如果有一方總感覺慢了半拍,那就陪伴他一起成長,讓自己的思想去慢慢的改變對方,這樣才會越來越和諧,你的包容和大度對方也會感受到,不過,你應該做好心理準備,改變一個人的想法也是比較困難的,因為他之前的思想和想法已經比較根深蒂固了,要想改變就需要不斷的去努力去說服,去讓他理解你是對的。
最後既然已經選擇了踏入婚姻,不要讓繁瑣的事情壓倒自己,多給彼此一些空間和多溝通,我一直都不認為在這個世界上有合適不合適和他不是我的菜,我認為你既然選擇嫁給他,那麼他一定是有優秀的一面,遇到不好的事情,多想一下好的一面,相信自己和你愛的人。
我個人認為,如果夫妻之間沒有很大的矛盾的話,可以將婚姻繼續下去。很多的夫妻在結婚之前,並不真正了解對方,結婚後才發現對方身上的缺點。但是,很多這樣的夫妻並沒有離婚,而是選擇了包容。其實很多夫妻結婚後都有一段磨合期,在磨合期內,雙方都會改變自己。人的性格是可以改變的,為了心愛的人而改變自己的性格,是完全值得的。
是什麼感覺性格不合呢?為什麼沒有在結婚前發現呢?自己找找原因,互相包容一下好好聊聊,如果真的覺得兩個人在一起很痛苦那就別繼續了。
在生活中,常常會聽到人們說一些情侶或者夫妻
「性格互補」。
那麼,這種互補的性格也有兩方面含義。
我將它分為「隱性互補」和「顯性互補」。
舉個例子,如果一個男人特別會掙錢,而一個女人不會掙錢,但是他們都喜歡有品位的事物,有同樣的價值觀,那麼他們就是「顯性互補」。
如果一個男人特別現實自我,卻很善良。而一個女人特別優雅圓滑,卻顯得虛偽世故。他們雖然都願意幫助別人,但是一個是通過「鞭策」的方式,一個是通過「伸出援手」的方式。一個偏於強勢,一個偏於懦弱,他們的價值觀偏差很大,那麼他們就是「隱性互補」。
但是,顯性互補的兩人能夠愉快相處。而隱性互補的兩人卻只是在潛移默化中促進彼此成長,卻很痛苦。
我覺得不應該繼續下去。是兩人可能都沒有錯,因為性格是根深蒂固的,我們無法改變,除非一個人特別愛另一個人委曲求全,忍著讓著對方,可這樣長期下去就會很累,總有到達他底線,扛不住的時候最後還得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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