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向男方提出離婚的,女方要求男方一次性付五萬元,男方不同意,怎麼辦?
堅決擁護2018年新《婚姻法》頒布施行
今天是本人回答新《婚姻法》頒布的第五次解釋。從八項內容全部都作了解釋。
根據你的描述,你提出離婚要求男方支付五萬元,請問是什麼錢?如果不講清楚錢的來龍去脈,我現在回答你是敲詐,屬於無理取鬧,男方有權報警。
根據新《婚姻法》第二條,如果雙方當事人必須得是自願,沒有一方的強迫或者逼迫關係,發現有這種行為,不但婚離不了,還會受到相關法律的制裁。
第五條新《婚姻法》規定,如果夫妻兩人分居兩年以上,但前提是雙方沒有了感情,才能提出離婚。
現在的年輕人都很任性,離婚特別隨意,可以說今夜同床共枕,明天就成為陌路人,一言不合,一拍而散,而離婚的時候他們的選擇象炒股票一樣,虧就虧了。
往往離婚公公婆婆、岳父岳母都不知情,有些男人夜夜做新郎,而女人甘心情願當小三。都是通過協商離婚,這種方法經濟快捷。
但是2018年離婚就沒有那麼容易了,新的婚姻法規定出來了。
首先得弄清楚女方要求男方一次性支付的五萬是什麼錢?
是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的一種方式?還是對孩子撫養費的一次性支付?還是純粹的就是一種補償?
筆者平時接到很多當事人諮詢,說是跟男的結婚或者談朋友多年,最後分開,想要向男方要求賠償「青春損失費」之類的。要知道,我們國家目前法律上是沒有「青春損失費」這個說法的,因此要求男方支付青春損失費是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一般來說是很難被認可的。
當然,如果是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的話,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劃分,單純提出5萬肯定也很難獲得法院認可。這裡面有很多人有個誤區,認為結婚後,女方不上班沒有掙錢,離婚就沒有夫妻財產可以分割,這是錯誤的,結婚後,不管是誰掙的錢,怎麼掙的錢(首先要合法哈),都是屬於夫妻共有財產。比如說婚前男方出首付買的房子是男方婚前財產,但是婚後升值的部分就屬於共同財產。
如果說是孩子撫養費,那就要看男方的收入是多少?孩子多大了?另外,要求撫養費一次性支付的難度也很大,因為首先男方能不能一次性拿得出這麼多,其次為保證男方的探視權,法院一般也是支持月付。
為什麼要男方一次性支付五萬元?要五萬元錢的依據是什麼?而且關鍵還是女方主動離婚的!離婚後夫妻之間的共同財產平均分配就好了,五萬元要的有點莫名其妙,所以男方不同意了,如果男方有錢或者生活中有過錯(比如出軌偷情之類的),你要求精神賠償可以根據法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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