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誤碰女生被打骨折,真相如何誰來負責」這件事?


這個新聞剛看了,說的是一個男的碰了一個女的胸,然後發生爭執,男的被狠狠地打了一頓。

之後報警處理,雙方協商,女的要賠償醫藥費18000元。但考慮到女的還是學生,這筆錢就分期賠付了。

後來女的沒有如約繼續賠錢,男的又將女的起訴到法院。法院支持男的請求,判決女的繼續賠償10400元醫藥費。

新聞是這樣說的,但實際情況是怎樣還不知道。

新聞說男的是不小心碰到女的胸的,事發地點是公共廁所,時間晚上,具體幾點不知道。

現在問題的關鍵是男的是不小心還是故意這樣做的?

那種情況很難說是不小心碰到吧?很明顯女的認為是故意的了,占人家便宜。

女的當時應該還有朋友在場的,很生氣,就一起圍毆了那個男的,而且打的特別狠,男的傷勢嚴重。

當然如果男的確實是不小心的那就有點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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