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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兩輪電動的原因是什麼?


中國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了修訂後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對兩輪電動車作出了規範,並不是如題主所說的禁止,那麼為什麼要規範兩輪電動車呢?

第一,發展畸形,兩輪電動車有向更重、更大、更快方向發展的趨勢,一些踏板電動車的最高車速能夠達到50km/h,已經接近電動輕便摩托車了。

第二,對於兩輪電動車屬於機動車還是非機動車難以界定,發生事故之後難以定責,新規範則對此進行了明確的劃分,讓一部分兩輪電動車不能出現在機動車道。

第三,安全隱患大,部分兩輪電動車的防火阻燃性較差,近幾年引發的火災逐漸增多,造成了重大交通事故以及人員傷亡,因此電動兩輪車亟需規範治理。

新規範的實施,有助於統一兩輪電動車的生產規範,明確兩輪電動車的定義,對於道路交通安全大有裨益。(文/Myautotime)


電動車的出現本意是好的出發點新能源出行工具,但是電動車有一個弊端,它不屬於機動車車速呢又比自行車快,就基於在機動車和非機動車之間你不好給它定義。但是它確實改變了太多人的出行方式,在小城鎮駕駛電動車出行是很大一部分沒有非機動車駕駛證和短途出行的工具。

騎電動車上路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現在是機動車非常害怕非機動車 很多駕駛非機動車的人橫衝直撞隨意拐彎 造成很多非機動車司機的心理壓力和潛在風險。

這背後的問題只能是要麼禁止,要麼出台電動車交通規則條例,我感覺禁止的話有點困難,畢竟這些年因為電動車確實方便了很多人的出行,除非有新的出行方式代替它。

所以,不管任何交通工具出現都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


原因有很多,無非主要分下列幾種情況

1.電動車作為中國本土特色的交通工具,是特定時代下的產物,一方面是國內大規模的禁摩,一方面是電動車便捷的特性使得電動車逐漸被老百姓所接受,但是老百姓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識還是遠遠不夠的,這給道路交通管理帶來很大的困難。

2.路權問題,現在電動車剛剛版本了最新版本的電動車生產安全技術規範,俗稱電動車新國標,電動自行車被納入了非機動車管理,也側面給予電動自行車的路權,但同時,

也否定了超標車的路權,目前國內市面上百分之九十都是超標車,也就是說這些車子都是沒有路權的,按照國家法律是要被禁止的。

3.利益集團的博弈,電動車的出現勢必影響到了地方政府,汽車企業,摩托車企業的利益,還有汽車車主與電動車主的矛盾,例如深圳,所有的道路規劃是沒有非機動車道的,這裡電動車是沒有路權的,其實這也是利益集團博弈的結果。

4.管理者嫌電動車管理麻煩,而且不能帶來稅收(電動車企業不像摩托車和汽車行業那樣給政府交巨額的稅),管理成本又高,乾脆簡單粗暴一刀切,直接禁了。

5.目前電動車作為一個民生產品,想要全面禁止,已經基本不可能了! 所以請提主放心,如果題主覺得有道理,可以點個贊哈!


隨著石油儲量減少,未來電動車是主要發展方向。電動車不是應該禁止,而是應該適應,指導,道路也要做相應改變。

車輛分為人力車、畜力車、機動車。現在城市禁止畜力車。電動車應該屬於動力車,和摩托車同一類型。否則電動汽車屬於機動車,電動車不屬於摩托車,原理上不通。

摩托車應該屬於半機動車。限制汽油摩托車,提倡電動車。

鑒於電動車簡單,易於駕駛,應當發放駕駛證,重點在交通法規,對騎行技術做簡單考核。各個交通執法站就近培訓,全國聯網,降低培訓費,一次考試終生有效。查處無證駕駛和違章,嚴重的吊銷駕駛證。

如果電動車頒發駕駛證,那麼無證駕駛、逆行、闖紅燈的,發生交通事故負全責,這樣方便責任劃分,對汽車也公平,也會引導電動車駕駛人去考證。

電動車應該規範發展,而不是禁止、封堵


禁電動車,就是狗屁專家,吃飽了,沒事幹。讓他們都用汽車,佔道擁堵,汽油消耗,將是怎麼樣的情況,不但交通承壓,家庭消費也承壓,民富才國強,每年每輛車,也是一個不小的負擔,禁摩、禁電動兩輪就是一個錯誤,如果都不開汽車,道路上將無擁堵,交通毫無壓力,反過來全面禁止摩托和電兩輪,道路更加擁堵,停車位會更緊張,這些狗屁專家吃飽撐得……


如果全國真全面禁止兩輪電動車,社會反而會不安定了,不信走著瞧,禁摩10年了,也沒有徹底禁空,老百姓都想著電動車要禁行了,還不跟國家添亂瞎搞啊,中國之所以有著龐大的電動車擁有量,在於方便了底層老百姓出行,你把老百姓唯一的出行方式剝奪了,老百姓不跟你搗亂才怪呢!


因在公路上是弱者,被任何帶輪子的三輪四輪以上的車子碾壓,而無法保障安全,國家又沒規範電動車的行為規則,有點沒爹沒媽的感覺。而且有些人看見沒人管,一刀致命,以絕後患,難道他的出生真的讓有些人那麼厭嗎?答案是否定的,老百姓卻喜歡,支持不禁的舉手!應該給小老百姓的一個權利。


以禁代管是最標準的懶政行為,而我們的執政者用自己的行為向全世界執政者闡述了教科書式的懶政,交通是多元的,電動車不可否認存在嚴重交通違法問題,但是這個交通違法是由於長期以來的政策未能與市場發展配套造成的如今的亂相,闖紅燈逆行蓋因電摩一直都按電動自行車管理缺乏執法造成的,如果把電摩列入機動車上牌照上保險持駕照則交通違法會大幅減少,作為城市交通環節的一份子摩托車電動車有其自身獨特的優勢可以緩解越來越嚴重的交通壓力,只要規則和執法能跟上沒有解決不了的亂相,但是以禁代管則會適得其反,當所有交通都湧向四輪的時候馬路會更堵污染會更加嚴重。


電動車是深受廣大群眾歡迎的交通工具。隨著市場上擁有量不斷增加,交通事故也隨之增加。單純限制,不如從源頭上控制。我認為:1、杜絕超標車輛流入市場。對於生產超標車輛的企業予以重罰。2、對於已經流入市場的超標車輛限期整改,(尤其是那些裝有限速開關而混人市場車輛),並重新到車管部門登記上牌。逾期予以沒收。3、實行駕駛證制,對於違法交通法規的騎車人,除罰款外,責令其學習交通法規並暫扣其電動車。一旦發現是超標車輛即予以沒收。

消極限制,不如正確引導。創造一個良好的交通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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