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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喜歡的人並沒有那麼喜歡你,是應該繼續喜歡她,還是給她自由?


根據你的描述,我認為你不是她心目中的那道菜。而且我相信你也知道,只是還有點幻想。男女之間的事情總是當局者迷,即便旁人給了答案,往往陷入單戀的男人也會不顧一切。也許很多時候都想過放棄,甚至有一天喝醉酒,想想難過的時候,毅然決然把她的電話號碼刪除,微信拉黑,包括所有的聯繫方式﹉!最後等等,再堅持一下萬一她回心轉意了呢!?精誠所至金石為開,只要功夫深,鐵杆都能夠磨成針!想想嘆口氣,再追一段時間來看看﹉!哎,痴情的男人,薄情的女人,"你可知我是多麼的愛你?,整顆心都可以切片炒給你吃,為什麼你這樣對我,在我的生命中若即若離,讓我得不到你,卻又看得到你﹉!"

相信很多男生都有這樣的體會,特別時下和尚多粥少的情況下,非常喜歡一個妹妹,但她總是對自己不冷不熱,剛下決心要把她忘記,卻又接到她半夜三更打來的電話:"喂,你能不能陪我說說話,我心裏面好煩?!",就像打了雞血,你翻身就爬起來,不顧外面疾風驟雨,就想立刻去到心上人的身邊:"看來她還是對我有感覺,要不然﹉﹉?!??男人啊!可憐的男同胞們,白天辛辛苦苦工作,晚上還要被她折磨!我只想對你說,是你自己在折磨自己,既然明知道她不愛你,就洒脫一點,自古多情空餘恨,如果非要把自己至於這樣的境地,傷心??必定是難免的,終有一天你會邊喝酒一邊唱"被傷過的心還可以愛誰?!"老兄,路還長,還能夠再愛,心態好點,自己內心真正的深沉了,或許她會主動約你。

最後我還是溫馨提醒這樣的女孩子,不要玩火,不愛就不愛,別去打擾人家,別去收人家的禮物,別去把人家當成備胎,別去把人家的痴心,拿來做自己閨蜜間談論的笑料,更別去腳踏兩隻船,如果你這樣做了,終究會傷到自己,作用力和反作用力是成正比的,真到那個時候沒有人能夠"烘乾你那顆潮濕的心﹉!"朋友們,你現在有遇到這樣的情況嗎?希望留言探討。

謝謝閱讀,歡迎關注留言!


單單看這個題目,我就有兩個疑惑:

1.你們兩者處於什麼樣的關係狀態?

情侶?追求者與被追求者?

聽描述,好像更像後者,你是追求者,對方是被追求者。

2.你有正式的表白過嗎?

如果是追求者與被追求者的關係,你有正式向對方告白過嗎?對方明確你對她的情感嗎?

好,下面我們來逐一分析。

-如果你們是情侶關係-

你覺得你沒能得到對方百分之百的情感回應,那麼你確實需要和對方談談,或試著捋清你在這段關係想要得到什麼以及有沒有得到對方相應的回應。

也就是對這段感情的滿意度。所謂滿意度,曾在網上看到過這樣的定義,覺得非常準確:

「你對一段關係的滿意度,取決於你覺得你應該得到怎樣的對待和你實際得到的對待之間的距離。」

如果溝通之後,你仍然不滿意,我想你應該會有答案了。

這裡要溫馨提示,溝通要注意技巧,不注意表達方式,很容易引起吵架以及導致更壞的情況發生。

-如果你們不是情侶關係-

如果只追求者與被追求者的關係,嗯,這個就需要好好討論了。

你在追求對方,追求的過程中會送對方禮物,對方也會收你的禮物。但是對你總是冷冷淡淡的。這在里,我還是想確認,你有向對方告白,確認想要對方成為你女朋友嗎?

如果,你正式告白了,女方的反應那你就需要考慮兩種情況,欲擒故縱或備胎養成。

前者就繼續加把火啊,後者的話,嗯哼,筆者還是認為你直接挑明了問,問她你們之間的可能性,如「我想和你談戀愛,我是認真的,但好像你這段時間的回應,好像只想和我做朋友。」之類的話(只是建議)。相信你會得到答案的。

在任何關係中,請記住,只有真心才能換真心。

如果你沒有告白,沒挑明關係,那就不能怨人家姑娘了,很大可能人家把你當朋友相處呢。

再者,我也不是很清楚你描述的問題時候的「送禮物會收」的這個情況。你是當面送還是讓人轉達,對方一次都沒有拒絕嗎?

好了,回歸到第二種情況(追求與被追求的關係)。

無論對方喜不喜歡你,尊重都應該放在第一位,人也要學會換位思考對不對。

如果你同樣也遇到這樣的情況,你自己會這麼處理呢?

這樣一想,是不是覺得這個問題好解決了許多。

最後,想對題主提出的問題反問一句,「何為給她自由?她是你的所有物嗎?是你豢養在籠子里的鳥?」

祝好!

(以上所有圖片源於網路,侵刪~)


感謝小悟空的邀請

小夥子,你的這個境遇其實很多男孩子都遇到過,就像婆媳關係一樣,從古到今延綿不絕的成為了人類情感困惑。

之所以這個問題存在那麼久,一是男性在兩性互動中一般為主動一方,潛意識裡有進攻可取城的想法;二是不同女孩子對待婚姻的態度也不一樣,有的會選擇愛自己的,有的會選擇自己愛的。

來說說你喜歡的這位姑娘。既然會接受你的禮物,起碼說明了不討厭你。她現在一定是想談戀愛的,只是還沒有遇到自己非常心動的那一個。

但是聰明的她又明白,現在這個浮躁的社會,遇到真心對自己好的不容易,她害怕錯過你之後,就遇不到對她這麼好的了。所以分析到這,我認為這位姑娘應該屬於前一種姑娘:寧可選擇愛自己的人結婚也不會和不愛自己的人結婚。

前提是,她沒遇到互相愛的。

其實言語中,我揣摩到你愛這位姑娘也不是愛的特別滿,不然你在小悟空的問題是不是就該是「怎樣讓姑娘快速愛上我」了呢!

當然了,沒有充分接觸的情況下,只是喜歡的程度而沒有上升到愛是非常正常的。現在你不妨再給自己最後的一個充分努力的時間段,比如一個月?兩個月?

這期間你可以拿出自己的滿腔熱情對她好,同時儘可能的展現你的優點。當然不必過於頻繁的聯繫,但是要讓對方感覺到你的真心。觀察她的態度是變熱情還是更疏遠了。

一兩個月過後不管她是沒有變還是變冷淡了,你都不要再費力氣了。畢竟加上之前的努力,你放在這位姑娘身上的精力,足夠了。因為如果你一直待在姑娘身邊甘心當備胎的話,真害怕哪一天姑娘遇到真正心動了,你就涼涼了。


個人認為像題主這種情況,要做好以下幾點:

首先要注意一下自己的問題,看看你是不是追得太緊了,女生普遍喜歡輕鬆浪漫的愛情,你不能緊追不捨,這樣女生壓力太大,讓她害怕,從而遠離你!

其次看看你追求的時間有多久了,如果剛開始追還沒到一個月,那麼你肯定還沒走進她的心裡,再堅持一下,也許能成功!如果追求很久了,那麼你已經確認她不喜歡你了,該放棄的還是要放棄!特別是禮物不要送太多,她會習慣的,以後你不送了她會覺得你不愛她了!

最後試一試這招吧,來個欲擒故縱,先暫時不理會她,消失幾天,看看她的反應,看她有沒有主動聯繫你,如果有聯繫,說明還有戲,如果沒聯繫,你就當做放棄的開始吧!


並沒有那麼喜歡,是怎麼看出來的?

很喜歡她,所以希望有同等的回報!其實不然,也許她也很喜歡你,只是你們的表達方式不一樣!

就拿我說,我喜歡我老公,那時還是我對象,我就感覺自己特別喜歡他,有什麼好吃的好玩的,都叫上他,看著他就像被動接受的一樣!後來有次,我和閨蜜出去玩,閨蜜被她男友一個電話叫走啦!我是路痴,根本不認得回去的路,身上也沒帶夠打的的錢,就知道要轉三趟公交車!我就一個個找公交車站問人!那時上大學比較窮,沒手機,只有公交卡和兜里幾元錢!

正著急的時候,我對象走過來啦,說,你果然傻,就知道你找不到回學校的路!

後來我才知道,他室友我閨蜜男朋友,那天在寢室打電話約我閨蜜時他聽著啦!立馬就問了閨蜜男友,我們在什麼地方,立馬打的趕來啦!

還有好多細節,比如我不吃辣的,不吃香菜,不吃蔥花等!

原來愛不是掛在嘴邊的!就像我們結婚後,他也是酷酷的,不多話,兩孩子他爹啦,除了對孩子多說幾句,連和我話也不說!

可是下班回家他做飯,陪孩子玩,一起打掃衛生!每次去超市買東西,都會問孩子要吃什麼,然後和我家大寶說,你媽媽喜歡喝酸奶,等你長大啦,也要像爸爸一樣,買給她喝哦!

很多細節,你不用心看,不會明白他的愛!他愛的不比我少!

所以我覺得,既然你感覺到她喜歡你,可能沒有你那麼喜歡她!那你可以用心感受一下,比如你感冒時,她的著急!你沒吃飯,她的擔心。等等細節,那也是愛!

愛這個字,不一定要天天掛在嘴邊!既然相愛,就好好努力一把,請一定要讓她知道你對她的依戀,對她的愛!

祝有情人終成眷屬!


謝謝邀請!有人說,愛情是盲目的,在愛情來臨的時候,身處其中的人,會迷失自我。有人說,愛情是崇高的,在愛情面前,所有的問題都是渺小的!所以,愛情才顯得神聖,不容玷污!當愛上一個人,對方又並不是很喜歡你的時候,該如何抉擇?我想,可以分析一下:第一,他不喜歡你什麼?這就要找到根源,若找到了不喜歡的原因,你嘗試改變,改變自己,去迎合自己所愛的人,不是犯賤,是執著!第二:你說你給她買東西她沒有拒絕,從這點上看,她至少不排斥你,她接受了你的禮物,說明她心裡開始在接受你了,俗話說得好:吃人嘴短拿人手短。她也一定明白這個道理,否則不會接受你的禮物。只是,還處在一個抉擇的階段,你要努力哦!春天來了,但願你愛情的春天也如約而至!


回答你的問題之前我也想問你幾個問題,你喜歡錢嗎?你喜歡錢的時候你會在意錢會不會喜歡你嗎?你會因為喜歡錢而為了錢不擇手段不顧惜自己的自尊嗎?同樣的道理,你喜歡的那個人喜不喜歡你跟你喜不喜歡他(她)並沒有什麼關係。只是如果他(她)不喜歡你,你除了可以爭取一下之外最好還是保持自己的自尊自愛,做一個心中有愛有責任的人,相信你終會遇到一個你愛他他也愛你的人。


謝邀。這個問題從字面理解,是你喜歡她的多一點,她喜歡你少一點,喜歡一個人和給她自由是不存在因果關係的,因為你並不能左右她的自由,她的自由是由她自已決定的,跟你喜不喜歡她沒多大關係。不在一起也可以喜歡一個人,那一種喜歡是一種默默的祝福,是感情的升華。在一起的人並不一定互相喜歡,感情是要講究緣份的,由於客觀上的原因,天下有許多相互喜歡的人卻不能在一起,才有了願有情人終成眷屬一說。

總之一句話,緣份在,你們就能在一起,緣份斷了你們自然就分開了,她的自由不是由你喜不喜歡決定的,也不是由你喜歡多少決定的,每一個人的自由都是由自已決定的。


打開鳥籠,

放飛小鳥。

把自由還給鳥籠。

題主描述的這個問題對於每一個愛而不得的人都很痛苦。但是痛苦歸痛苦,這種時候你還能做什麼呢,只有放手了,給她自由,也給自己自由。

前幾天在車裡聽廣播聽到了一個故事。一個男孩追一個女孩,女孩其實不喜歡他,但是又因為男孩對她特別好,就答應了交往。但是,女孩從來沒跟家裡說過她有男朋友,家裡卻一直催婚。這個時候她就犯難了,自己並不喜歡這個男人,不可能和他結婚的,可是又不捨得放棄男人對她的各種好。而且,不好意思跟男人說實話,況且這男孩性格極端,怕做出什麼不好的事。女孩就這樣左右為難了,明顯是自作自受。

回頭來看,如果一個女孩不喜歡你,你還不放棄,想用自己的好感動她,那麼,即使答應了做你的女朋友,也會和故事中一樣是個悲哀的結局。

所以,你喜歡的女人並沒有那麼喜歡你,你什麼都不用做,轉身離開,還彼此自由,找到真愛。


我覺得應該給她自由。

看過一個事情,有個男買衣服看一個賣衣服那個女的後就很喜歡一個賣衣服那女的就開始追求,每天都去女孩店裡找她,剛開始女的有意疏遠他,男的還經常送花什麼的給女也接受

後來那男的還找到女的住處每天下班等她,鄰居都也以為是女的男朋友,搞的女的沒辦法家都不敢回最後把他微信拉黑了還來等她下班,只能求助朋友跟那男的說清楚。

看的出來她只是把你當朋友,給她東西接受只是把你當朋友,有意疏遠你自己表明態度了,知道你喜歡她但是又不好意思跟你說清楚她不喜歡你,怕你表白後拒絕你了會失去你這個朋友,所以有意疏遠你讓你也知道他不喜歡你。所以去尋找一個屬於你的真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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