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癌iv期做放療的意義?


肺癌由於發病的隱匿性,癥狀多不典型,因此大多數患者發現患病時多已到了晚期,也就是醫學上說的IV期。肺癌容易轉移到肺內、骨、腦、肝臟、腎上腺等部位。

IV期肺癌以藥物治療為主,其中非小細胞肺癌可以選擇化療和靶向治療,但小細胞肺癌只能選擇化療(具體詳見我之前寫的文章:"肺癌有哪些病理類型,各有什麼特點?」)。

放射治療作為一種局部治療手段,在IV期肺癌的治療中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可以減輕患者癥狀或緩解腫瘤進展,甚至對藥物治療比較敏感或病灶比較局限的肺癌患者,聯合局部放療部分患者達到治癒效果。

下面結合我科十幾年晚期肺癌放射治療的經驗,我為大家講解一下晚期肺癌患者哪些情況需要做放療:

一、原發灶放療:肺癌患者常常出現咯血,腫瘤阻塞支氣管導致呼吸困難、阻塞性肺炎,腫瘤壓迫大血管導致血液迴流受阻,引起頭面部腫脹。放療作用於肺部腫塊,可以有效止血,打通阻塞的支氣管,打開阻塞的肺組織,緩解呼吸困難,減少肺部炎症發生的幾率,減少對大血管的壓迫,減輕腫脹。當然,原發灶放療也有一些毒副反應需要注意,比如較常見的急性放射性食管炎(吞咽疼痛、進食困難)、放射性皮炎(皮膚色素沉著、脫皮等),毒副反應嚴重程度與腫瘤的生長位置相關,一般放療結束1月基本能緩解。需要注意的是放射性肺炎比較容易致命,患者需要謹遵醫囑,注意防止感冒,減少誘發這些併發症的風險。

二、骨轉移病灶放療:骨是肺癌常見的轉移部位,出現骨轉移,可能導致疼痛,甚至骨折、截癱等併發症的風險(具體轉移部位不同風險不同)。針對骨轉移病灶的放療,可以有效止痛,控制腫瘤生長,減少發生嚴重併發症風險。

三、腦轉移病灶放療:腦也是肺癌常見的轉移部位,非小細胞肺癌中,部分靶向藥物對腦轉移病灶有效。但對於已經引起明顯佔位效應(腦內壓力大、神經功能受損等),特別是有頭暈、頭痛、噁心、嘔吐等顱內高壓癥狀者,建議儘早開始放療。

四、其他一些可能產生不良後果的轉移病灶放療。如頸部淋巴結轉移壓迫頸部動脈靜脈或食管氣管,導致頭部腫脹,有呼吸困難及進食困難風險,嚴重影響患者生活質量的局部包塊可以採用局部放療控制腫瘤,減輕癥狀。


放療可以適當減小腫瘤,減輕對腦和其它重要臟器的壓迫。但副作用對病人生活質量也會有不小的影響,有利有弊。放療或多或少延長了癌症晚期患者的生存期。但經歷過後,我的深刻體會是費盡周折花費大量財力的放療、化療,延長的半年一年對病患並無多大意義,而貌似所謂有效的治療方案都只是為病患和家屬不留遺憾。最終人財兩空,盈利的是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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