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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人可以不經債務人同意把自己的債權轉讓嗎?


首先說一下債權轉讓的含義。債權轉讓又稱「債權讓與」,是指在不改變合同內容的合同轉讓,債權人通過債權轉讓第三人訂立合同將債權的全部或部分轉移於第三人。

我國法律規定,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債權人轉讓權利的通知不得撤銷,但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

因此,行為人要想轉讓債權,並不需要徵得債務人的同意,只需要通知債務人即可。

當然,還有一些特殊的情況,例如合同中關於債權轉讓進行了具體的約定。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根據法律規定,債權轉讓並不需要債務人同意,只需要通知債務人即可以。

而債務轉讓必須經過債權人的同意。

上述兩者是有明確區別的,其實根據生活常識也可以作出判斷。

因為債權轉讓,所轉讓的是權利,是接受貨幣的一種權利,對於債務的能否履行並沒有實質性的影響,所以並不需要債務人的同意,只需要通知債務人,告知他債權已經轉讓就可以了。

而債務轉讓就不同了,如果原債務人有能力履行,而轉讓給第三人之後,第三人的履行能力並不確定。所以此時債務轉讓行為可能會對債權人造成影響,所以需要債權人的同意才行。

希望上述解答對你有所幫助。


謝謝悟空小秘書邀請,首先得說這是一個嚴肅的問題。它是實事求是要以相關法律為依據的。

1、 債權轉讓 不需要債務人同意就可以生效,債權人將轉讓事項通知債務人就可以了,法律上會支持債權人;

債權轉讓不需要債務人同意就可以生效,債權人將轉讓事項通知債務人就可以了,法律上會支持債權人;

2、債權債務轉讓之後,你對債權人的抗辯理由同樣可以適用於新的債權人;

3、法律依據:

1)《合同法》第八十條 【債權轉讓的通知義務】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

債權人轉讓權利的通知不得撤銷,但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

2)《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債務人的抗辯權】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後,債務人對讓與人的抗辯,可以向受讓人主張。

債權債務轉讓在合同事務中是較為常見的,其轉讓一般需要各方簽訂轉讓協議書。那麼債權債務轉讓協議怎麼寫?主要包括哪些內容?我為大家整理一份範本,請認真閱讀,以備選用。

債權債務轉讓協議

甲方:

乙方:

丙方:

協議簽訂時間:_____年____月___日

協議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截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甲方欠乙方的債務總計人民幣_________萬元;丙方欠甲方的債務總計人民幣____________萬元。現甲乙丙三方就各方之間的債務清償問題相互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將其對丙方的債權中的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以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的價格轉讓給乙方,乙方願意受讓此項債權。

二、上述第一條中債權轉讓的價款由乙方將其對甲方的債權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予以抵償。

三、上述債權轉讓後,乙方取代甲方享有對丙方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的債權,享有法律規定的債權人的相關權利,丙方直接向乙方償還債務,承擔法律規定的債務人的相關義務。

四、丙方同意在本協議上簽字以確認知悉上述甲乙雙方對上述債權的轉讓事宜。

五、經上述債權轉讓和債權抵償後,甲方與丙方之間的債權債務將抵銷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乙方與甲方之間的債權債務將抵銷人民幣____ ___萬元,抵消後乙方享有對丙方人民幣__ ____萬元的債權。

六、本協議的未盡事宜,依《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

七、本協議自甲、乙、丙三方當事人簽章後生效。

八、本協議一式叄份 ,甲、乙。丙三方各執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只有在當事幾方共同簽訂這份協議並最好經公證處公證後,這才是一個遵循法律依據的完整流程。以後有什麼糾葛的話,當事一方就有理有據了。


不請自來,因為了解,所以敢!

關於債權債務轉移給第三方,在目前的社會中很常見。但是債務與債權的轉移所面對的截然不同。依據合同法第80條款基本乾淨的債務都可轉讓,除了特殊的債權不可轉讓,產可轉讓的債權在合法第79條明確規定了。在此我們不討論不可轉讓的債權。

關於債權的轉讓!

依據合同法 第八十條 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 生效力。 債權人轉讓權利的通知不得撤銷,但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

依據該法條可明確得知,在債權轉讓時只需通知債務人即可,並不需要他的同意!但是未通知的後果就是債務人向原債權人償還債務時,達到了償還的目的。而新債權人只能依據債權轉讓協議,向原債權人主張權力了。

在目前的司法實踐中,很么多轉讓債權並不通知債務人,一旦起訴時,現多地法院都以起訴就視同通知債務人了.

綜上,債權轉讓並不需要債務人同意,只是未通知的情況下,不妨礙債務人向原債權人償還債務,達到債務消滅。

祝君如願!


【法律有話說】簡析如下:

債權能否轉讓,要看有沒有法律限制,有沒有約定限制。

第一、法律限制。

轉讓的內容法律有規定:

1 根據性質不能轉讓,比如具有人身性質的權利,法律通常是禁止轉讓的。

2 根據約定不能轉讓,比如雙方在合同中約定合同項下義務不得擅自轉讓。

3 法律規定的其它不能轉讓的內容。

第二,轉讓的規定。

法律規定,可以轉讓的權利,比如,債權人由甲變成乙,不需要債務人同意,但是應當通過合法的方式將通知送達債務人。

第三,轉移的規定。

法律規定,如果是債務轉移,也就是債務人由甲變成乙的話,應當需要債權人的同意,如果債權人不同意則不能轉移。

第四、法律對於相關轉讓和轉移的有關規定,主要是參考了對於債權人的權利保護,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債務風險變成現實的概率,但是這也不是說完全杜絕了風險,真正的債務風險,不在於轉讓還是轉移的規定,而是在於個人的風險。

僅供參考。

如果有不同觀點,歡迎回復討論


蘋果耗子來回答此問題。

是的。

轉讓債權是債權人享有的基本權利,是不會受到債務人是否同意的限制~

不過,債權人轉讓債權時得通知債務人,也就是說,若債務人不知道債權已經轉讓債權。那麼,債務人仍然可以向債權人清償債務。

既「不通知債務人,則債權轉讓無效」。

這樣規定是十分合理的。否則,連轉讓後的新債權人是誰都不知道,向誰還錢呢?

相關法條如下:

《合同法》第八十條 【債權轉讓的通知義務】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債權人轉讓權利的通知不得撤銷,但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

《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債務人的抗辯權】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後,債務人對讓與人的抗辯,可以向受讓人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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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靂:債權人轉讓債權,是不需要經過債務人同意的,但是要進行通知,要將債權已經轉讓的情況通知給債務人,否則債務人仍可以把錢還給原來的債權人。需要注意的是,根據合同性質、當事人約定、法律規定不得轉讓的債權不能轉讓。如果是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

《合同法》第八十條規定: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債權人轉讓權利的通知不得撤銷,但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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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回答很簡單,是的,債權人只需要通知債務人即可,不需要得到債務人的同意。但是如果是債務的轉移則不然,債務人將債務轉移給第三方承擔,必須要經過債權人的書面許可才有效。


債權債務問題,是民法理論中一個使用最廣的法律術語。因為合同無處不在,合同轉讓的對象就是債權的轉讓。債權轉讓在本質上還是交易行為,那麼絕大多數的債權是能夠被轉讓的,而且可以不經債務人同意而轉讓。 但要通知債務人,轉讓才有效。

合同可以叫轉讓,合同中的債權轉讓就叫債權讓與。債權讓與,是指在不改變債的關係的內容的前提下,債權人與第三人訂立合同將其債權移轉給第三人享有的法律行為。

債權讓與涉及到三方,合同甲乙雙方,在加上第三人,其中債權人稱為讓與人,第三人稱為受讓人。

一、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債權如下

1、與個人信用關係而發生的債權。 如:甲與乙單位的演講合同,乙單位的看中的甲的學識,請甲到乙單位的演講,那麼甲就不能把自己的債權轉讓給第三人。 生活中如僱傭、委託、演講、演出等合同所生債權,債權方都不能轉讓。

2、家庭關係中與特定債權人利益而存在的債權。 家庭關係中特定人員的撫養費、贍養費之請求權等,,這個債權是誰的,不能轉讓。

3、勞動合同中的競業禁止約定中的債權。 在勞動關係中,企業高管或知曉企業生產技術秘密等人員,約定的債權是不能轉讓。

4、保證合同中的保證債權不得單獨讓與。保證債權是一種從權利。從權利可與主權利分離而單獨存在的,可以轉讓。

二、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 合同是雙方充分協議下而認可的,那麼當事人在合同中可以特別約定禁止相對方轉讓債權,約定債權不可以轉讓。但這個約定只對雙方有效,不能用來對抗不知情的第三人。

三、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 這是在合同法以外其他法律中有明文規定的禁止的債權。 如《擔保法》規定:「最高額抵押的主合同債權不得轉讓。」這是法律禁止債權轉讓的典型規定。

四、訴訟中的債權不能轉讓 合同雙方當事人就合同中的某些條款不能執行,又不能協商一致,就讓法院來裁決。此時的債權不得轉讓,從而保證合法的訴訟程序得以進行,不會造成司法資源的浪費。

五、如何轉讓債權才有效?

1、讓與人與受讓人須就債權的轉讓達成協議,並且不得違反法律的有關規定 當事人關於債權轉讓的意思表示,應在自願的基礎上達成一致。如果債權讓: 與合同具有無效、可撤銷等事由的,直接適用關於合同無效或可撤銷的規定。若是讓與人無權處分,則不發生債權轉讓的後果。

2、不得違反法律規定。當事人訂立債權轉讓合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的利益的,無效。

合同當事人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損害社會公共利益,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引雖制性規定。若有上述任何一種情形,債權讓與合同無效。

3、債權人轉讓權利的,要通知債務人。未通知,轉讓行為對債務人不發生法律效力。債權人一經通知債務人,不得撤銷,但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通知的方式,口頭形式和書面形式都可以。


依據《合同法》第八十條的規定: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根據上述債權的轉讓的規定,債權人轉讓債權不必經過債務人的同意,但必須將轉讓通知到債務人。債權轉讓權是形成權,權利人作出意思表示,就能使民事法律關係發生、變更與消滅的權利。但是這種意思表示只有到達對方時才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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