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母娘嫁女兒,開出天價彩禮是否形同買賣婚姻?


【晴天解答】

現代社會,養育一個孩子真是不容易!估計沒個幾十萬甚至上百萬是不行的,看著辛辛苦苦養育了20多年的女兒要嫁人了,作為父母而言,含辛茹苦這麼多年,縱有千萬般捨不得,也要放手,畢竟孩子大了,要走向社會,要有自己的生活!

彩禮不是現代社會的產物,是中國延續幾千年的婚嫁風俗。彩禮有的地方稱為納彩或聘禮,男方到了婚娶的年紀,要向女方下聘禮。彩禮的多寡,根據當地行情、男方的經濟狀況等因素而定,但數額一般不在少數。

沉甸甸的彩禮

前些日無聊登入了當地的論壇瀏覽,一網友發帖討論彩禮的話題,且看該網友的問題。

「咱們這普通彩禮不都是3.88萬左右嗎,為何我對象村比其他鄉鎮的高呢。對象家說他們村都是6萬、8萬、10萬。我們家和他們家是臨鎮的,為什麼我們鎮上沒那麼高,感覺太不實在了!都是一個地方,差距這麼大嘛。如果說今年彩禮真是高也無所謂,該多少就多少。問題是我身邊的朋友們今年結婚都是三萬多,對象家開口就說他們村有10萬的、8萬的、6萬的,讓我看著給!我們按所謂的行情,但我們也不可能無辜的比別人多一半啊!「

這彩禮夠大方吧

各位看官,由此可見彩禮已經到了一個失衡的地步,據說還有的地方是三斤三兩,寓意三生三世的意思。

不違心的說,女方父母把孩子拉扯這麼大,也真是不容易!適當的經濟補償也是理所應當的,但也應該在可承受的範圍內吧。

彩禮已經和愛情掛鉤了

好在,我們這大多數女方父母還是會將彩禮返還的,甚至會再陪送一部分錢或物。當然也有極少數將彩禮據為己有的,那就真正將孩子的愛情做成了交易!

幸福的婚姻是靠兩個人去打拚,彩禮的多少只能是一時的顏面之歡!若將彩禮凌駕於子女的愛情之上,與買賣婚姻有什麼區別呢?

孩子幸福了,父母才會幸福,社會才能更加和諧!!


「丈母娘嫁女兒,開出天價彩禮」中的天價彩禮,在法律上並沒有明確的界定,是否形同買賣婚姻也不能下定論。因為法律規定所謂買賣婚姻,是指第三者以索取大量財物為目的,包辦強迫他人婚姻的違法行為。但是現實情況往往是男女雙方自願結婚,符合婚姻自由,但是由於某一方的長輩要索取大量禮金,而形成婚姻的阻礙。嚴格意義上與買賣婚姻的強迫性有出入。

買賣婚姻的特點

1、最大特點:索取大量財物的目的;

2、是法律嚴格禁止的行為。

3、買賣婚姻一定是包辦婚姻,即違背男女雙方的意願強迫婚姻,違反了婚姻自由的原則。

買賣婚姻是無效婚姻,沒有法律效力,當事人之間不具有夫妻間的權利義務。當事人之間的人身和財產關係,法律不予保護。屬於買賣婚姻所得的財物,當事人離婚時依法予以收繳;借婚姻索取財物,婚姻關係本身是合法的,但索取財物的行為違反了法律的規定,在離婚時,如結婚時間不長或者因索取財物給對方的生活造成困難,可以酌情返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的補充規定》修正)

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由於本人非法律專業人士,只是法律愛好者,回答只代表個人意見。如回答有失偏頗,請大家指證,本人不勝感激。如有疑問請諮詢律師。


這是沒辦法的,最主要是女兒。如果女兒願意丈母娘根本沒辦法。聰明的女兒不會支持天價彩禮的,只要願意,父母就算打官司也沒辦法。第一嫁過去這錢也是他們兩口的錢,給丈母娘等於給自己兄弟。第二彩禮太多了男的會有心病的,女方在以後日子會理虧的,男方也會對女方有想法。第三兩個家庭太多金錢交集以後兩家庭會有矛盾的。可蠢的女人會認為天價彩禮是為報父母生養之恩,會幫父母索要彩禮的,這樣的女兒娶過去以後會很顧娘家,不止是彩禮往後日子男的經濟壓力會更大。這樣的女人非土豪請遠離。


買賣婚姻?可笑!就算是賣女兒,也要有人願意買才行!你自己願意買,還埋怨個屁!現實中,絕大多數彩禮父母都不會留下,都是給女兒自己帶著做個保障!見過誰賣東西不把錢留下還隨著貨物一起送出去的嗎?見多了不要彩禮被婆家瞧不起的例子!有的男方家就是人人長著賤骨頭,不識好歹,不知感恩,得了便宜賣乖!


小編:多少是天價彩禮?現在的婚姻法把婚前婚後財產劃分分明卻沒有保護婚姻中的女姓!出軌暴力引起的離婚成本太低!社會離婚率很高!女人結婚生育後,社會地位下降,工作難找,離婚再婚貶值,還要承擔大部分的養育責任和家務工作,生的孩子還跟男方姓!婚姻法沒有保護女性,才造成社會重男輕女,男女比例失調,高彩禮,造成很多男人光棍而很多女人不敢結婚!如果沒有彩禮,哪個家庭願意生女兒養女兒,殺死的女嬰不是更多嗎?高彩禮是扼制重男輕女的辦法之一!


這樣的丈母娘最好也賣了!看看她值多少錢?估計一分錢都不值!中國的房地產是丈母娘們炒起來的!強烈要求國家出台政策,凡是借女兒婚姻斂財的丈母娘判有期徒刑3年!看看還有沒有要高額彩禮的了!


首先先謝謝邀請咯,對於這種事情的話,每個人的看法應該都挺多的,不過如果作為父母,如果真的為女兒的幸福著想,真的沒必要要那麼高的彩禮,沒必要去跟別人攀比,我想每個做父母的應該都想自己的女兒以後更加幸福吧,畢竟女兒嫁過去之後,這些經濟壓力你女兒一樣的會承擔的,這個只是相對於些普通家庭來說,如果是那些大款巨富就另當別論咯,畢竟人家有錢,咱沒有資格評論了。


女方適當的要一些彩禮,以示自己女兒金貴和以此試探男方對女兒的重視成度,無可厚非。但無原則的天價彩禮就過分了。應該向女方講明,彩禮太多,有買賣婚姻之嫌,是違法的。即免男方承受的住,也接受不了。要是女方仍堅持,其婚姻誠意就值得懷疑了。


兒女都是父母撫養大的,將來應該都要贍養父母,所以應該兒女平等,娶媳婦嫁女兒應該一樣,如果要天價彩禮,那就一次性買斷算了,將來父母生老病死與女兒無關。我結婚婆家拿了兩萬,我出嫁時父母原封不動給我了。所以我和老公很感謝他們


推薦閱讀:

無處安放的中國家庭債務

TAG:法律 | 中國家庭 | 生活 | 婚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