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結婚後在外面發生的一切債務與父母有沒有關係呢?
兒子結婚後在的一切債務究竟與父母有沒有關係呢?如果用中國人古老的傳統說法:『』子債父還,父債子還』『,似乎兒子婚後的債應該父還。
但是,根據我國現行法律:成年子女在外債務與父母無關,父母勿需擔責。
我國現行《民法總則》第十八條和十九條規定:十八周歲的自然人為成年人,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上述規定告訴我們十六或十八周歲的正常男子法律上講己是有權獨立進行完全民事行為並相一致地完全承擔由此產生的完全的民事法律責任。
再看本案當事人已經結婚,而根據《婚姻法》的規定:男子須年滿二十二周歲方才符合結婚的年齡。…既然債務系在年滿二十二周歲後所形成,早已超過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和責任能力年齡,且從始至終未發現其父母為其在外的民事行為(借錢)提供過什麼擔保,所以,兒子婚後之債與父母無關,父母不應為兒債擔任何責任。
謝邀!兒子結婚後在外面的發生的一切債務都與父母無關!很多人受了傳統影響,認為父債子還,那子債父母也有責任,其實錯了,真錯了!
民法和婚姻法上都有規定:限制民事行為能力和無民事行為能力的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意思很明確,就是只要滿了18歲的子女只要不是傻的,他在外面致人損害的父母沒有賠償責任。這還是賠償致人損害的都不擔責,更何況一般的借債,經濟糾紛,那更沒責任。因為傻的人所做的一般民事法律行為無效,如傻的人跟你做生意,跟你簽合同,包括給你正常人借錢根本就無效,那這債務也無效。
結論就出來了,絕大多數情況兒子都結了婚,還能欠債,說明已經18歲以上了。同時不是傻的,所以父母不承擔責任。退一萬步講,就算是傻的:
既然結了婚,監護人巳轉到配偶,也就是他老婆身上了。那這債務也該由兒子兒媳的共同財產承擔,這也不指一般債務,只是侵權造成損害的賠償責任,如傻老公,精神病老公打了別人,要賠償。
所以,結了婚的兒子所負的一切債務都與父母無關。如果沒結婚同時是傻的,只在對至別人人身,財產損害(不包括直接經濟債務)時承擔賠償責任。
成年後是獨立的民事主體,有獨立的民事行為能力,能夠獨立的承擔民事責任,其債務行為產生的後果也由其自己獨立承擔,與父母無關。
在現實生活中,依然會有很多父母會為子女償還債務,在法律的角度,父母為子女償還債務是一種贈予或債務承擔的行為。父母未直接向債權人表達債務承擔的意思表示的情形下,債權人無權向債務人的父母主張債權。
另外,一般情形下,父債子不償,除非孩子繼承了父親的遺產,在遺產的限額內,債權人可以向繼承人主張債權,超過繼承的遺產額度的,則不受法律支持。
感謝邀請。
兒子結婚了,已經是成年人,自己應該負有獨立的民事責任,而且如果他神經沒有問題,不是傻子的話,更應該償還債務。
如果是兒子不在世的情況下,那麼他的債務償還也是在繼承他遺產的數額內償還,放棄繼承的,可以不予償還債務。
現在許多父母為了兒子,和兒子住在一起,把家裡的所有東西都給了他,即使他結婚了,在外面有了債務,也要為他償還,其實這樣從情理是可以理解,也是父母一廂情願的,不給他償還財務也是可以的,法律支持的。奉勸各位父母,既然已經把兒子養大成人,而且已經結婚,撫養孩子的義務已經盡完了,自己可以攢錢養老,享受天倫之樂。不要再為孩子的生活,操心過多,更不要把他的債務讓自己來償還。
有這種思想顧慮的父母還真的很多,是有必要認真澄清這些問題了!因為外部借貸環境寬鬆,兒女自持能力又弱,父母免不了會提心跳膽,唯恐遇到這些問題!有必要與天下的父母們解讀溝通這一類問題。
.兒女在外,父令有所不從,遇到實際困難難免會尋求救濟。暫緩燃眉之急。
兒女成年結婚之後,都具備了法律上的自我行為能力,一定意義上講,對自己的行為要履行負責的義務,父母不再是法律上的監護人。所以,所借債務也不應由父母還償還。
現在的孩孑基本上在15一16歲左右就能辯是非對錯了,就完全具備了自我行為能力。因為接觸外部信息量大,視野打開的就早!.法律界定的基線為十八歲,這就為年青人分辯是非貯備了更多的信息資源。
十八歲之後,行為上就擺脫了父母的控制!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真正的合法公民!
兒子結沒結婚與債務沒有關係,只要你的兒子年滿18歲成人了,父母就沒義務幫兒女抵還債務的責任了。如果看著兒子被人追著討債,處於情份幫助兒子還債,那就是你自願的,沒人阻擋,沒有錢幫兒子還債,你也不用擔心,這不是你欠下的債務,是兒子欠的你可以不管。謝邀請!
從法律講是沒有關係的,但是又那裡脫得了干係,兒子結婚後,就要踏踏實實去工作,去賺錢,哪怕是小錢,千萬不要欠賬讓父母跟著操心,我們這邊有很多賭徒,哎一個親戚,以前是跑車的後來賭博,車賣了,房子賣了,老婆離婚了,自己害病了,後來是真窮了,就跑了,要賬的把他爹媽養的牛,黑白電視機,桌子什麼的都拉走了,老人那時候都六十多歲了吧,重要的事情說三遍,不要讓父母操心,不要讓父母操心,不要讓父母操心!!!
應該說不管是婚前婚後兒子的債務和父母親沒有關係,如果所欠外債不是太多還掉就算了,如果所欠外債超過實際還款能力最好是家裡人先開個會拿一個還款計劃然後和對方協商拿個誠意出來,我相信對方也有給你們機會的。
無須看孩子是否結婚,只要孩子成年後,可以承擔民事責任,就和父母或者監護人無關,一切責任都由本人承擔。如果在孩子年滿18周歲後,在外面欠下的債務,有人要挾其父母,或者恐嚇父母來其幫還,父母在不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去法院直接起訴孩子的債務人
首先感謝悟空問答的邀請,既然已經結婚了就是說明他已經能夠獨立不在父母的庇護之下了有獨當一面的能力了那麼他在外面發生的一切債務就和父母沒有什麼關係了,所以父母不需要替他償還債務,如果有證據證明他為了躲債把錢或財產轉讓到父母那裡的法院和檢查部門就會依據證據沒收你轉移的錢或財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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