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新女友要求把孩子、房子和車子全部給前妻,你們怎麼看?
離婚了,孩子跟男方,男方又找到了新女友,新女友是富家女,富家女竄到男人把孩子、房子、車子都給男人前妻。
這個問題折射新女友內心對孩子的態度。寧可損失百萬,也不要一個拖油瓶,反正我有的是錢。可見孩子處境很尷尬??。
如果男人捨不得孩子,像個爺們,肯定不會讓自己兒子去跟著前妻,畢竟前妻也要嫁人。孩子的培養離不開爸爸的引導。孩子需要爸爸,而且是唯一的。
如果跟著前妻,孩子內心肯定會恨爸爸。爸爸為了一個女人,不要自己孩子。這事在那個孩子身上都會恨爸爸的。最好辦法徵求孩子意見,尊重孩子選擇,盡量把財產傾向於養孩子一方。
妥善處理這事,安置好孩子,再婚的生活才能幸福。如果孩子不幸福,作為父母都不會幸福的。
新女友:為了金錢,出賣親情的男人,還能稱為男人嗎?還值得你託付終身嗎?
我嚴重懷疑,這是新女友測試這個男人的一種手段!
將房子,車子,孩子全部給前妻,站在新女友的角度,似乎沒有問題,也能獲得別人的理解。
因為新女友有錢,任性嘛!
孩子與她無緣無份,憑什麼要求別人替你養孩子呢?
要養,也是養自己的孩子。
可是,新女友有沒有想過,如果男人今天迎合了你的要求,難道你一點都不擔心,某一天這個男人碰到一個比你更有錢的女人,他也會做出同樣的選擇?
男人應有的樣子,當是頂天立地,有責任,有擔當,做孩子的好榜樣!父母離婚,足以對孩子造成傷害。再因為新女友,或者貪圖新女友的金錢,將自己的骨肉,推給前妻。
即使將房子,車子作為經濟補償,你的孩子長大之後,作何感想?
金錢,能代替親情嗎?
金錢,能買到親情嗎?
不能!
金錢與親情之間,並不能划上等號!
孩子判給男人撫養,男人就有責任和義務撫養孩子長大成人。必須尊重法律的嚴肅性!
反之,如果男人答應了女友的要求,將孩子推給前妻,不管你付出怎樣的經濟補償,也無法掩飾自己赤裸裸的遺棄子女行為!
男人,錢不多可以要賺;但孩子一旦離開了,意味著親情遭到切割。
新女友用金錢的誘惑,引誘男人拋棄你的孩子,說到實質就是用一套房子,一輛車子的作價,買斷男人與孩子的一切聯繫!
這種女友,心思縝密。如果僅僅是一種針對男人測試,還能理解。
倘若,這是新女友的真實想法,那麼這種女友不要也罷。
新女友的目的其實很明確了,第一,因為她不缺錢,所以他不在乎男方的物質條件,房子,車子她情願全給前妻,這樣一來,前妻如果以後再來糾纏,她這方也站得住腳,因為東西全給她了,算是做到仁至義盡了。再來,她說不定還不希望男方擁有這些東西,男方越窮,她的優勢就越明顯,對男方的掌握度也就越高。
第二,她最怕的就是孩子歸你,但又怕孩子歸前妻,前妻找你哭窮,兩個人還會因為孩子有過多的聯繫,所以她情願東西全給前妻,最重要的是孩子要歸她,而你們最好就是老死不相往來。
但是,上面有一點你沒說清楚,新女友要求你把孩子給前妻,只是說孩子讓她來撫養,不限制你和孩子的接觸呢,還是說希望你跟孩子也少聯繫?如果是前者,將心比心,她做為你的現女友,提出這樣的要求也是情有可原,人非聖賢,誰沒有點私心?但是如果是後者,那麼老兄你以後的日子可要有點心理準備啊,你這新女友可不是善茬。
不管怎樣,孩子是自己的骨肉,如果說為了新女友連孩子都不看不要了,那真的就不配做父親了。站在你新女友的立場,你可以多跟她溝通,尤其是孩子的事,在理上的可以跟她商量,如果她真的善解人意,她應該能夠理解,因為也不是做了什麼出格的事。如果她不講理的話,那麼以後漫長的日子這種事情多不勝數,你得考慮清楚,你們真的適合嗎?
看完問題,你覺得這是好事?還是壞事?
新女朋友是大方?還是小氣?也許有的人,會覺得這是好事,房子、車子都無所謂,可是孩子的感情卻不是無所謂的事情,這也是區分這個男人如何的關鍵問題了吧。
對前妻來說,估計是要感謝她的。
我覺得作為一個男人來說,既然法律把孩子判給了你,那麼你就有義務把孩子扶養長大,不能為了錢而又把孩子推給前妻,這樣的話,你讓孩子怎麼想?而且,雖然離婚了,孩子的爸爸媽媽是永遠不變的,這份愛應該讓孩子感受到。
我一個親戚就是這樣,他和老婆離婚後,孩子就判給了他,不過他很少管孩子,都是奶奶在帶的。後來這位親戚又找了新女朋友,比他大8歲(男的42,女的50了),據說現在這個妻子很有錢,最噁心的是這個男的42歲就當了人家爺爺了。我們親戚之間都非常看不起這個男人,家裡有什麼聚會都不願意叫他。
所以,我希望你好好勸勸你朋友,一個男人要活的有骨氣,不能因為錢而讓人看不起。(湉湉阿布提)
新女友只是不想照顧那個孩子,願意財產跟孩子一起給前妻,也不願意跟這個孩子一起生活,這可以看出她對這個孩子的反感程度,她其實自私的吧,沒有想過這個男人對孩子的感情,沒有一個男人願意自己的兒子管別人叫爸爸的吧。她有錢不在乎車子房子,不過即使都給前妻這個男人還是有撫養孩子的義務的。
新女友的做法能夠理解,人之常情嘛,她不差錢,不想要個拖油瓶,更何況不是親生的孩子,一方面要和你培養感情,一方面還得照顧小孩,所以未免膽怯,想規避這個風險。
但是你對孩子是有不可推卸的撫養責任的,無論你們的財產怎麼分割,孩子都是需要你履行撫養責任的。即使孩子跟了前妻,你依舊需要每月支付薪水百分之三十左右的撫養費。
另一方面,你的新女友僅僅是女友,經濟條件再好,你凈身出戶後壓力都是非常之大的,說好聽點你找了個好女友,說難聽點你變成了吃軟飯的,況且你生育了個男孩,這對孩子的影響也是非常不好的。財產,該怎麼分割自然有法院判決,孩子隨誰也都有法院調查取證後,撫養權判決給 最有利於孩子成長的一方,而不是你女友能決定的,因為你們的婚還沒結。
婚姻失敗肯定是兩個人都有原因,孩子是非常無辜的,個人感覺現在不是孩子給誰的問題,真正的問題是你是不是解決了自己的問題,就這個提問來看,你並沒有解決。其實你再結婚,本身沒有問題,但是你找了一個能提出這樣問題的女友結婚,這就是個問題。其實,結婚後再生一個屬於你們的孩子,帶著以前自己的孩子並不是太大的問題,可現在這個女友,應該不是一個善解人意的女人,結婚後你們還會有更大的問題,或者說,你自己的問題很大,在你還不知道怎麼調節孩子和新女友的關係之前,不建議你倉促結婚,對你,對孩子,對女友,對未來的孩子都是不公平的。無論怎麼做你都需要犧牲自己。
關鍵是他的前妻接不接受這個小孩兒。很顯然,人家新交的女朋友就想輕手利腳的跟他過日子。有孩子在眼前礙眼呢。
這都不是事兒,因為人家有錢。有錢說話就打幺就仗義。
撫養孩子真的很不容易。既然他女朋友這麼有錢。乾脆再多支出,十萬二十萬都給他前妻。也許他前妻就同意接納這個孩子。
謝邀!離婚了,仍有撫養孩子的法定義務。新女友提出房車全給前妻,此時你要告訴她,即使自己凈身出戶也還有撫養孩子的法定義務。我認為離婚財產分割時該自己得的還是要得。新女友房車都有那是她的婚前財產,若自己原來的房車在離婚分割得到又用不著的話可以賣出變現,其部分作為專項資金用於撫養孩子,其餘的補貼新家家用!
感謝邀請,新女朋要求把孩子,房子,車子全部給前妻。直白講,這女朋友有錢,不差錢,才會這麼做吧!要麼有個拖油瓶才會把房子,車子全給前妻吧!只是男人你沒有自主的選擇權利吧?難道就聽別人的嗎?最起碼孩子是你自己的吧!有錢就是牛逼,可以做你想做的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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