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買房怎樣才能歸自己單獨所有?
我們都知道夫妻雙方在婚後的各項收入都屬於婚後共同財產。那麼婚後買房也屬於雙方的共有財產。很多人就說了,其實婚後買房還貸的錢都是我個人出的,應該歸個人,但是,既然結婚就必須遵守婚後收入為夫妻共有財產的規定。
難道事情就沒有轉機了嗎?其實有,之前我也寫了文章,剛好了解了相關法規。
只要夫妻一方可以證明,婚後所購置的房產,是用個人的婚前財產買的,那麼產權就可以歸一方所有。
所以,如果想將產權辦理為個人所有,那麼建議在婚前做好財產公證,明確個人的婚前財產,這才在以後出問題的時候好舉證。
說實話講,看到你這樣的問題,心裡真的有一種說不出來的滋味。既然已經成為夫妻,所買的房產還要歸自己單獨所有,不知道你們是怎樣成為夫妻的。
假如你們沒有結婚,你把婚前房產登記為自己一個人所有,並在領取結婚證前,和對方明確這些房產是你個人的,是婚前財產,不管今後遇到什麼事,都只能你自己一人獨有,只要對方願意接受,是可以的。
而現在,你們已經成為成為合法夫妻,所購房產,你仍然希望是歸自己個人所有。就算購買房屋所花的錢都是你自己掙的,對方在家庭中的地位也不能忽視,也不能因此而新購房產只能屬於你自己一個人所有。有這樣的想法,夫妻還能夠共同生活在一起嗎?你們還稱得上有感情嗎?如果沒有了感情,何不離婚,到時候,你再購買多少房產,都是自己單獨所有。
夫妻需要的是相互攙扶,如果因為財產而失去對對方的信任,就試圖把自己的財產和利益最大化,不能不說是夫妻之間的最大悲哀。更直接地說,你的配偶找到了你的最大悲哀。你可以自私一點,但決不能如此自私。
我所說的話可能重了一點,請諒解。但是,說的都是實話。夫妻之間的感情,決不能為利益所綁架、為財產所綁架。
婚後買房要歸一方個人所有,可按下列方式辦理:
1,用婚前存款購買。根據法律規定,婚前存款歸個人所有,屬於個人財產而不是夫妻共同財產。用婚前存款購買房產,雖然其於婚後購買,但不過是個人財產形態的轉化,即個人財產由貨幣形態轉化為房屋即實物形態,因此,用婚前存款購買房產應仍屬個人財產。
2,夫妻約定所購房歸個人所有。根據規定,夫妻可約定婚後財產歸一方所有。因此,如果有此約,則婚後購買房產仍可歸一方個人所有。
3,以一方個人名義負債購房,並與夫妻另一方約定為一方個人財產。
4,由第三人如父母贈與房屋,並在贈與合同中約定該房產歸受贈者一方個人財產。
如需幫助,可以私信。
?法海一粟:運籌帷幄之中,決戰法庭之上。
謝謝邀請!
根據我國《婚姻法》和《新婚姻法》的相關規定,婚後買房有以下幾種情況的,房產歸個人所有:
1、購房時夫妻雙方有書面約定,明確表達所購房歸一方所有,同時必須有雙方的共同簽字、按手印、標明詳細年月日。
2、所購房為一方父母完全出資,有充足證據,法律視為父母贈予子女,房產歸子女所有。
3、在購房合同中,明確表明房產雙方所佔比重,名下的比重部分歸個人所有。
4、一方當事人依據贈予協議,或遺囑辦理的繼承或贈予的協議,房產登記在個人名下的房產,歸個人所有。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到你!
謝謝邀請。
婚後買房有以下情況可以歸自己單獨所有:
1.協議約定房產份額及歸屬為自己,有條件最好公證一下。自己可以自由處理房產,對方無權干涉。
2.父母出資購買,明確說明是父母的出資的,登記下你個人的名下。
3.簽訂婚內財產協議。用自己的錢購買,屬於自己的財產。
希望對你有用。
婚後買房分多種情況,要是想歸個人所有,有幾個辦法。第一,夫妻雙方同意的情況下,簽署合同,約定為其中一方所有。第二,夫妻一方的父母給自己子女購買的住房,歸夫妻一方所有。第三,你偷摸買的任何房產都不歸你自己,別把你那點私房錢都暴露了。??????????
對於這個問題,我覺得這與結婚前的規定有關。結婚前夫妻雙方可以簽訂婚前協議,明確雙方的財產問題,也就是夫妻雙方財產各自保管,各自私有。舉個例子,我的一個老師的家庭就是這樣,夫妻兩人的財產獨立,一次,我老師的丈夫,在投資上輸掉了幾十萬,但是不影響到我老師的財產。這樣很好避免了夫妻關於財產方面的爭端,同時這樣婚後不管是買房等其他的經濟活動都是歸自己所有,且這是受法律所保護的。僅供個人觀點,如果有不對的地方,希望大家指出,謝謝大家。
謝謝邀請,只是這種問題貌似有點傷感情,如果是相愛結婚,相伴共度一生,那幹嘛非要分那麼清楚,傷害感情呢,不過呢如果真的要分的話,貌似婚姻法有規定,一,一方父母單獨出資給子女購買的,就是屬於子女個人財產,二,如果實在想分,就雙方約定好,簽訂具有法律效益的合同,註明歸哪一方單獨所有,其它的,我就不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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