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該為了孩子而選擇復婚?


情感分析:

看了你的描述,你給我的感覺是位自尊心很強的人。你和你愛人,並不是因為三觀不和、婚內出軌、婆媳關係不和等嚴重情況下離婚,僅僅是因為一場莫名其妙的爭吵而離婚。說明你們都很要面子,其實你們對對方都有感情,但是沒有人先認錯、低頭,哪怕離婚都無所謂。

這也是你想復婚的最大顧慮,害怕自己主動提復婚。以後出了什麼矛盾,他也都不會讓著你、事事要你低頭、認錯,方才罷休。這不是你想要幸福生活。所以你真正的需求是:如何通過不主動方式復婚,並且婚後能相親相愛、相互包容。

唯一能達到這個目的方式:就是讓他重新愛上你。

解決方法:

1、仔細想想,他當初喜歡你身上的哪些優點、不喜歡哪些缺點,都一一整理出來。優點加強,缺點改掉。

2、由外到內,全面提升。推薦你看一部電影《穿普拉達的女王》,對你的穿著打扮、個人氣質提升有很大幫助。

3、做好前兩步之後,再把自己最美一面,拍下來當頭像,同時發到朋友圈內。在以孩子為話題,跟他溝通。他必定會看到你最近的變化,再加上又是你主動結束話題,他必定會對產生好奇心,有想要見你的衝動。

4、當他約你見面之後,在他面前一定要展現出:自信、美麗、大方,同時把他當朋友來平等對待,千萬不要為了復婚,在他面前低姿態。

5、當你前面四步都做好之後,讓他感覺有男人在追求你,並且條件比他好一點,會激發他主動追求你。


離婚,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1.夫妻一方或者雙方婚內出軌,這種即使周圍人勸和或者當事人醒悟悔過求複合,為了孩子勉強生活在一起,被傷害的一方心存芥蒂,甚至難以有信任,時常猜疑,對感情是二次傷害,並且猜疑會間接導致吵架,導致家庭氛圍不融洽,那麼孩子生活在這種氛圍中,難以有幸福感,更甚者,父母會將負面情緒發泄在孩子身上,這對於所有牽涉其中人,都是傷害,所以我不贊成這種情況下離婚的人為了孩子複合

2.夫妻因為感情破裂而離婚的,可能當初結婚時候倉促,考慮不周,或者當初結婚時候,也只是認為找個人將就,婚後,發現兩人三觀,性格都不合適,生活在一起都覺得壓抑,那麼這種情況下離婚,也不建議複合。三觀不一致真的非常難受,比如,女人回娘家要孝順父母,給點父母零用錢,他覺得女兒嫁出去,娘家有弟弟,照顧父母的事情就是弟弟的事情,女兒要少給錢或者不給錢,甚至於,會和周圍人攀比,自己買房買車,希望女方父母出錢,不出錢還有意見。這種三觀不合的,就不要復婚了,主要是自己在婚姻中憋屈,為了婚姻生活讓自己的稜角與對的想法全無,那也是很可悲的,自己心情不幸福,漸漸長大的孩紙,也會感受到的,除非你自己會隱藏自己的負面情緒,我想,會完美隱藏負面情緒的人是極少的吧

3.因為對方奇葩的家人而離婚的,如果僅僅是因為對方家人奇葩,但是夫妻雙方感情尚可的,這種可以考慮為了孩子復婚,但是復婚前約法三章,小家的事情不用其他人參與,掌握家中經濟大權,總之,做一切可以保障自己與小家權益的事情

4.完全聽從父母意見而導致離婚的,這種也不建議復婚。江山易改,本性難移,這種復婚也是重蹈覆轍。


什麼是為了孩子?什麼是好馬不吃回頭草?如果為了孩子你當初就不會因為沒來由的爭吵而離婚,如果牽掛孩子,就是在離婚的那一刻也會想起孩子而回頭。現在想復婚想起了無辜的孩子。

年輕人現在很多人離婚都是因為所謂的沒來由的爭吵。真的和老公就不幸福嗎?你捫心自問一下,你追求的幸福是什麼?

從你的描述中可以看出只是沒來由的爭吵,那就是老公也沒有什麼大的過錯,哪來的不幸福,兩口子過日子總有磕磕絆絆,怎麼就是忍辱負重了?是不是只是覺得面子上過不去而已?

難道和前夫復婚就只能閉口不言幸福嗎?如果前夫不希望和你復婚,那你就別想了,別張口閉口為了孩子,如果前夫也願意和你復婚,你所謂的閉口不言幸福只是你一人的遐想而已。

什麼叫一生的幸福匆匆葬送?和前夫結婚之前就沒有想好結婚以後需要面對的問題嗎?都已經有孩子的人了,還在想自己的幸福會不會太潦草了。所謂幸福全是自己給的,而不是別人給的,如果你自己認為自己不幸福,就是嫁給奧巴馬都覺得委屈。如果你知道滿足,知道自己需要什麼樣的幸福就是嫁給要飯的都感覺幸福。

不要把自己當金子,把別人當糞堆,只有把自己當石頭,看到對方金子的一面才會幸福。任何時候不要在乎別人的看法,活好自己最重要,跟前夫復婚怎麼了,認識到自己的錯誤,適當的認錯才能贏得人生。


謝謝邀請!

一、想不想復婚?

離婚,受傷害最大的當然是無辜的孩子。一切為了孩子的幸福,你當年就不應該主動和前夫離婚,既然已經離婚了,孩子已經受到了傷害。你回頭又想破鏡重圓,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這個所謂完整的家,你就真的能永遠堅持守住?不是打擊你的復婚的積極性, 我懷疑你90%的可能堅持不下去。

理由一:你責怪前夫給不了你的幸福,又不能深刻檢討自己,估計復婚後他依然給不了你需要的幸福。理由二:你僅僅只是為了孩子有個完整的家復婚而已,說明你與前夫毫無感情可言,心裡無法包容前夫的「錯誤」,復婚以後夫妻吵鬧依然是家常便飯。理由三:因為你不甘心自己一生的幸福就這麼匆匆葬送,表明你有堅持不下去的思想動機。

隨時吵鬧容易失去理智,加你有堅持不下去的動機,更何況這種沒有感情作為紐帶的婚姻的這種「為了孩子忍辱負重,閉口不言幸福」的日子就算你可以堅持,你的前夫不一定能夠持續堅持。如果你或者你前夫一旦堅持不下去,再一次離婚,對孩子的傷害猶如傷口重新撕裂在撒把鹽,可想而知!

二、能不能復婚?

離婚,只要單方堅持即可,但復婚就得需要雙方同意了。如果你離婚後這一年多一直堅持單身,沒有談過新的男朋友,或許你前夫同樣為了孩子有個完整的家而接納你,如果你離婚後這一年多談過男朋友,估計你前夫是不會同意和你復婚的,這一點男人十分敏感。


謝邀。如果是我,我是不會為了孩子去復婚的。家裡的親人就是活生生的例子,為了孩子而復婚,可是現實確實如此殘忍哪!男方為了想要復婚,大老遠開車過來,使出了各種手段,拉了一大幫同學過來幫忙求情,買東西賄賂親朋好友,把自己的存摺也拿出來了,能用上全都使出來了,軟磨硬泡,好話說盡,來來回回折騰好幾次,孩子的媽媽呢,心思為了孩子能有一個完整的家庭,就同意跟著上去復婚了。可是,回去之後,可真是跟變了個人似的,存摺也要回去了,家也很少回,整天請一些他的朋友吃飯,很大方,但是就是捨不得不給老婆孩子花,回家就是吵,吵的凶了,就開始打老婆,打的鼻青臉腫,沒辦法,親戚心思叫他的那幫朋友過來勸勸他,沒成想,都是過來看熱鬧的,都不幫她。實在沒辦法了,給家人打電話,家人也看不下去了,只能開車上去把娘倆給接回來了,只能再次離婚。所以奉勸想復婚的考慮好了在復。


謝謝邀請,如果你改變不了你跟你前夫的關係,為了孩子復婚有什麼用?畢竟孩子在一個沒有愛也不幸福的家庭下成長也是種傷害。

如果你可憐孩子,首先要做的不是復婚,而是改變你跟你前夫之間的相處相愛的模式,調整好你的狀態,以及你前夫的狀態,不然你忍著復婚了,還是會在將來的有朝一日因為忍不下去了再離婚。

婚姻不是一方面的犧牲與忍受,學會改變很重要,改變自己,引導著前夫改變一些,共同的為了這個家庭的和睦有愛,做出一些相應的犧牲,是很有必要的。

最後希望你和孩子都幸福,有一個美好的未來。


不知道當初你們是為什麼離婚的,既然你問到我了,我就應該盡量讓你今後的人生過的快樂,為了你的快樂,在沒有確切的答覆之前我想弄明白你們當時是為了什麼離婚的。按說是寧拆十座廟,不破一樁婚,但是你也說過,你才剛剛27歲,如果你老公是個不講道理的人,那你的復婚意味著你這輩子就毀了。如果當初是你為了(矯情)而想讓你老公來對你遷就,那就另當別論。所以我今天無法給你一個滿意的答覆。除非我知道你老公是個什麼樣的人以後才能回復你,你要考慮好,你的這一步邁出去就是以後六七十年的歲月,你要考慮好了,我的看法是子女依靠你的時間是十幾年,你今後的日子是幾十年,你一定要想清楚了,別再邁出這一步以後又不知道怎麼好了。不知道你能理解我的意思嗎。


謝謝邀請!從你的描述中能看出,你對這段婚姻非常失望,就你個人情感而言,幾乎是無可挽回的結果。只因為為了孩子想勉強,殊不知,勉強的複合會造成無限的爭吵、冷戰;會讓孩子受到更多、更深的傷害。所謂「破鏡重圓」是指還有感情基礎的夫妻複合,你如果復婚只能算搭夥過日子。

或者你可以試著在前夫住的小區租房子住,一來可以方便照顧孩子,二來重新認識你前夫,看有沒有磨合的可能。現如今許多離婚的家庭,對孩子還是很重視的,明星江珊和高曙光這對離異多年的夫妻,在離婚後多次被媒體拍到帶孩子去旅遊或聚餐。夫妻間的愛雖然沒有了,對孩子的愛卻不應該減少。有時間多陪陪孩子,關愛孩子,這是法律賦予你的權利,不會因為離婚而剝奪的。


感謝邀請!個人的感覺不說明一切。只能說如果是我自己的話,會看是什麼原因導致的離婚,然後再決定要不要復婚!若是因對方出軌而導致離婚,就算為了娃兒,孩子的爸爸真心想要復婚,我也不會復婚,因為對於我有潔癖,自己碰過的東西,若還要收回來就不喜歡別人碰。還有就是既然離婚了,我想以我的能力不說買房買車,但是養孩子和租房的錢還是掙得到的,其實就跟娃兒相依為命也挺好的。

若是因為矛盾而離婚,而大家也沒有各自再找過對象,且對對方都還有感情,那就約法三章,如果曾經因為離婚的那些原因能化解,那復婚也不是不可以!但如果對方在離婚後有過對象,這個不好意思,就算我對他有感情,我也不會選擇復婚,還是那句話,我有潔癖,我碰過之後,別人再碰過的東西我就不想去碰了!雖說原來的家庭和兩個人在一起是最好,因為有共同的娃兒,但是有些時候感情大於了理智,在新的感情面前從新選擇為了娃兒復婚,我也是做不到的,因為我是感情大於理智的人,若是有個人對我很好,是我從沒有享受的好,我會很快的淪陷,所以我面對復不復婚這個問題,真的不太好說!


為了孩子選擇復婚,你是這樣想的,可是對方是怎麼想的,他原意復婚嗎,我也離過婚,也有了二個孩子。我離婚原因,是她和別人發生了性關係,後來和人家跑,,半年後混不下了,有回到我家住了一兩個月夫妻不和離了婚。離婚是她上訴的,兩個孩子都歸我,婚就這樣離了。你只是吵架而離的婚,你為了該子想復婚,還的看另一方,另一方為了孩子也想復婚,那還是復了好,不管怎麼說還是一窩親,那只有找和那一方關係最好的到那一方談一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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