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每周休息一天,還有一天合併到春節一起放48天,大家覺得可以嗎?
這樣放假肯定是不合適的,先前的國家假期安排在很長一段時間是每周休息一天,不管是那個單位,所有的職工和員工,他們由於一周只有星期天一天可以休息,所以大多上班族都把家務活堆到星期天干——換煤氣、洗衣服、逛街、買菜、照看老人等等,忙得簡直不亦樂乎。當時有國家領導人通過調研得出一個讓人吃驚的結論,世界上居然有100多個國家實行五天工作制,就連世界上最窮的44個國家裡面也有近28個實行五天工作制。一直拖到1994年,五天工作制終於迎來了它的不完全形態版,為什麼說它是「不完全版」?因為每兩個星期才有一次五天。 1995年3月25日,國務院頒布了一個文件,其中把第三條規定改為:「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這樣換算下來,那就是一周工作五天,休息兩天。這樣做也是增加自由支配時間, 使工作效率更高,也可以來一個短途旅行。這些舉措肯定是國家深思熟慮的,如果合併在一起去過,也肯定是集中假期過長,容易形成閑散的心理,也就是常言說的,干時累死,閑時歇死,不能勞逸結合,對收心工作和身心健康都是不利的。
說說我的觀點。我覺得這樣是可以的。
但是從單位公司國家層面來說這種方法是不可行的。
每周休息一天的話,必然會有很多人經常請假。影響單位的效率。
如果一次放假48天,會出現以下不可控的狀況。
很多窗口單位無人值守,無法進行正常的工作上班。
大家集中休息,造成社會不安定因素。
還有那些365天24小時要工作的部門該怎麼辦?比如我們這些媒體,該怎麼辦?
謝邀。首先呢,對於這個想法我是很贊同的,但為何是放48天假呢,一年365天,差不多52周,不另算春節假期的話,至少也有52天的假了??但是無所謂了,多拿幾天的薪水也OK的,其次,這個想法我認為有可行性,起碼對於有雙休的我來說,是沒有任何意見的,休息嘛,一天就足夠了,休息兩天再去上班周一的狀態總是不太好,最後,這種制度在原則上可以讓我們在年底多拿點薪水,何樂而不為呢?可以找個時間和boss協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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