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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不撫養孩子一方不見孩子是什麼心態?


說說我的真實情況吧,我跟前妻離婚也十年了,女兒四歲就離婚了,跟我生活,其中所有的任何一切費用都由我一個人承擔,離婚協議上寫的清清楚楚她不會承擔一分錢,現在女兒也十四歲了,讀初中一年紀了,這十年中她沒來看過一次女兒,也沒給過一分錢給女兒,在2019年春節的時候她帶女兒去外婆家過春節,過完了春節回來的時候也沒給一分錢給女兒,小孩在回我家的時候跟她媽媽說這個學期要在學校住宿了,要買一些在學校用的東西了,她說叫你爸爸買,她沒錢,因為她是我的小孩,跟我的所以她也沒買給她,過年回來我給女兒買學校住宿的東西也買了五六百元,也是我買的,我女兒回來就說了,在也不會跟她去了,女兒還跟她說我爸也養我這麼大了,讀書什麼都是我爸爸,你幫我買點學校用的東西都不行嗎?她說是我的女兒就該我出,我覺得這種人的心態就是反正沒跟她,就不是她的小孩一樣了。十年了沒來看過一次小孩,我們也十年沒見過,既然離婚了就沒必要打擾對方了


我最有權威回答這個問題,當年我父母離婚,我判給我媽,我和我爸爸住在相鄰的兩個村,但是他從來沒有看過我,我從來沒有指望過他,我吃百家飯長大,讀了研究生,現在工作生意都不錯。可是我的老婆搜颳了所有錢財,霸佔了房屋,讓他爸爸毆打我,全家人辱罵我,逼我離婚,我從來沒有做錯什麼,我不願意離婚,但是去法院起訴我離婚,現在我已經兩年沒有看到孩子了,剛開始不是不想去,而是去了就被打,現在我也不想見孩子,撫養費只是最低標準,現在已經把孩子忘了,只是不想看到他們,不想再在傷口撒鹽,不想笑呵呵的見到前妻家打我,罵我,逼我下跪的那些人而已。如果我現在的下屬和合作夥伴還有平台領導知道我前兩年婚姻中的這些事,我估計都會啞口無言,一臉鄙視。現在前妻懇求我複合,我怎能同意呢


我一歲多的時候父母離異,我的父親就是離婚後不見孩子的那一方,如果要問是什麼心態?我覺得自私多一點。

除非不撫養孩子那一方有重疾,自知時日無多了,會有狠心不見孩子,避免自己離開後孩子再次遭受打擊的心態。除去這種心態,但凡正常生活的人,心態都是自私的。

記得我第一次見我的父親是在我小學快畢業的時候,因小學畢業我的戶口名字和學名需要更正,這需要親生父親簽字同意。母親把我領到他的家門口,我獨自一人見了他。我不由自主哭得稀里嘩啦的,也許是因為自小沒有父親的委屈一下子完全釋放出來了吧,他對我的哭是有所觸動的,把我攬進了他的懷裡,這是我唯一感覺過的一點點父愛,但是後來他沒再看過我。

母親告訴我,如果父親提出要見我,她定不會阻止不讓我和生父相見的,我知道了,他一直從未想見我。後來,得知他又組建了家庭,生了第二個孩子,他期待的男孩兒,在這期間我得了甲型病毒肝炎,住院前的一天晚上,母親拖鄰居去他家找他,籌備第二天的住院押金,他嘴上說會把錢送去,自此之後,我住院一個月里,錢沒有,人也沒有來過。出院後,母親起訴法院,獲得了我住院費用的一半,我依然沒有見到他。他那時剛剛做了另一個孩子的父親,現在想來,我覺得他躲避我們的原因是不想讓我們影響到他新的家庭關係。心態還是自私。

過了九年義務教育後,母親會和他在法院相向,為了他應付我的一半的生活費和我的學費,因為他從未主動給過。最後一次的學費母親不服初級法院的判決,因為三年的學費將近6000元,法院只判他給付了1000元,母親告訴我他聯合他的單位出了工資假證,證明自己的生活是如何困難,母親因情緒波動血壓高到不能起床。

我決定中級上訴由我一人去,不讓母親再傷心了。我在上訴開庭前期找過他,希望他能主動承擔自己一半的責任,親生父女不要法庭上見了,我去過他的家裡,他拿汽水給我喝的時候,我看了他家冰箱,並不是他法庭上說的那麼困難的生活條件,在那個年代,冰箱里堆滿了汽水和桶裝的冰激凌,這樣的冰激凌是母親一次不捨得買這麼多的。找過他幾次,我就哭過幾次,可能我的哭又觸動他了,他給了我400元錢,說是給我的零花錢。

我依然上訴到了中級法院,因為我覺得要求他承擔孩子一半的學費是合理的要求,我因無法舉證他的工資證明不真實,法院維持了初審判決,付費的時候,父親主動在法庭說出曾給過我400元錢,要算在判決付費里,他把對我的這點情分又收回了。

得不到父愛的我,那個時候心態開始變得不好,時常去他家找他,是想給他的家庭添堵。後來他搬家了,我每天去敲門,沒人開門,我會在他家門上貼個紙條,寫著「爸爸,我想你了,看到留言請給我回電話或是來找我」,第二天再去,字條沒有了,人也沒有迴音,後來我貼過無數張字條,字條消失得很快,人依然沒有迴音,最終我放棄不再找他了。

我已有十多年沒有見過父親,我就業,結婚,生子,父親一直是缺席的,有時還會天真的想,不知他會不會偶爾想起我,他怎麼能這麼狠心對待自己的親生女兒。

離婚夫妻都是有矛盾才離婚的,不撫養的一方或多或少會覺得孩子長大不會和自己親的,因為撫養一方會給孩子灌輸自己的不好,自己再付出可能也會養出個白眼狼來。有時候一念之間,一狠心,什麼都可以放下,這就是人性自私的一面,認為自己得不到回報,就不想付出,哪怕是見面都會覺得干擾到自己的新生活。

離婚後,不撫養孩子的一方不見孩子,就是自私的心態,別說什麼工作忙,沒時間,別說什麼有苦衷不得已,一切的理由都是借口,只不過是更愛自己,更自私罷了。


我妹妹就是一個離婚了,十年沒有見孩子的人。妹夫出軌,找了個小三,和小三又生了一個女兒,不知道為什麼呢,也分手了。妹夫一家人把原因怪罪到我妹妹身上了,奇葩了!

妹妹離婚時,她兒子才一歲多。妹夫三代單傳,瘋了似的搶走了孩子,不讓妹妹去看。怕孩子見了媽媽不跟著爺爺奶奶了!妹妹為了少生氣,無奈的不見孩子了!一年功夫,因為想孩子,瘦了三十斤,都成了紙片子了,風一吹,幾乎快倒下了!

後來,妹妹又得了肺結核,一直吃抗結核葯,怕見了傳染給小孩子,就不去見了。妹夫一家人,為了徹底不讓妹妹看小孩子,後來全家移民美國了!今生都見不到了!但妹妹一直深深的愛著兒子!今生今世,永遠會把小兒子放在心裡!可恨的是他們家,為了自私,了斷人家的母子親情!

離婚了孩子也是雙方父母的親骨肉。對孩子來說,父母是惟一的。任何人替代不了父母的愛。相比之下,離婚了仍然有父母關心的孩子,那些長期見不到父母的孩子,明顯不同。缺乏關心,甚至是懷著恨長大的孩子,人生是有陰影的。也是不快樂的!缺乏愛,父親母親的缺席,沒有安全感。


有沒有人跟我一樣,被家暴離婚,他父親有權,我條件沒他家好,離婚時沒爭到孩子撫養權,努力爭取了孩子的探視權,可是他家不按協議給我看孩子,一到接孩子那天就各種理由搪塞,不接電話,把孩子藏起來,還扭曲事實各種辱罵我及我的家人,說我不要孩子,孩子從出生起就是我家在帶,他家不聞不問,我和他因為家庭瑣事吵架他就告訴他爸媽,他爸媽就來家裡鬧,三四次後他直接升級家暴。孩子離婚時他家說抱走就抱著。偶爾我能領到一次孩子,他們來接孩子時孩子不跟他們去,他們就強硬的帶走孩子,孩子和我哭的撕心裂肺他們不管不顧。我一去爭取就被他家人圍著辱罵,蠻不講理。時間久了,被罵怕了,不想再有糾纏,想徹底不去看孩子,但一想到孩子心裡就撕心裂肺的痛。好難受,不知道該怎麼辦


我是來看看評論的,我前夫也是這樣,離婚前吵架的時候只說了怎麼分財產,他要拿走多少錢,對孩子一個字都不提。最後他拿到了他需要的錢,轉身就走了。後來孩子不來看,因為孩子想他,我多次打電話,發信息讓他來看看孩子,都不來看。現在他以一個小夥子的身份已經成功的找了老婆,結婚了。我想說的是,不來看孩子,不扶養還能是什麼?自私唄!怕孩子影響他再婚後的感情,怕孩子影響他以後的生活,怕有經濟負擔。

問這個問題的估計和我也是同病相憐之人,在這裡我有幾句話,也是我的經歷送給你。首先無論他來不來看孩子,我們給孩子的愛不能少,要更加的愛孩子。其次作為母親我們首先要給孩子做好榜樣,不可以每天悲傷,每天鬱鬱寡歡,我們要熱愛生活,帶著孩子快樂的生活。最後就是管他來不來看,自己努力給孩子好的生活環境,現在只要肯去做事,總是可以養活自己和孩子的。以上僅是個人觀點,只是希望給提問的人一點點安慰也好,鼓勵也好,就是希望離婚了帶著孩子的母親放下過往,抬起頭面對美好的未來。


離婚後不撫養孩子不見孩子我個人覺得主要是自私!這種適合於絕大部分,怕孩子拖累自己,以後不好在婚。我的閨蜜,非常好的一個女子,結婚的時候我們都覺得她和前夫了解太少讓她多考慮考慮,她被愛情沖昏了頭腦認識二個月就嫁了,實實在在的裸婚。第二年生下了女兒,老公的工資全部都是婆婆在管,她生下孩子三個月不到沒辦法給孩子斷了奶去上班掙錢。孩子給她媽媽看,婆家一眼都不看,不到一歲的時候兩個人離婚。他前夫家在沒看過一眼孩子沒給過一分錢。而且生孩子的時候給了她五千塊錢還要問她要,她不給,那個渣男就到她媽媽家門口寫欠錢不還等等話。最後她媽媽嫌丟人給了那男人五千這事才算完。那孩子今年十二歲一直都以為她爸爸死了,今年夏天我和閨蜜逛街的時候碰到了她前婆婆,還上來恬不知恥的說,早想看孩子了是怕閨蜜家不同意才沒看。前公公更是個畜生,到處說孩子不是他家的是閨蜜和別人生的所以才離婚不要她們了。而那個渣男離婚沒半年就又婚了,生了個兒子也不知道什麼原因沒養住死了。而且一直也沒有什麼正經工作,日子過的一日不如一日。真是報應。反觀閨蜜,自己開了旅行社,買賣越來越好,現在的老公是醫生又有文化又能掙錢。真是老天都是有眼的!


有些人是不得已,就拿我來說一件家庭瑣碎的小事情導致了夫妻分離,我從未想過離婚可卻走到了離婚的這條路,分居半年曾想分居可以讓彼此冷靜想想其中彼此的錯誤,不曾想自己卻被離婚,我不清楚我到底錯哪了,你有人了、家庭你不想要了,孩子你抱走了、門鎖換了結婚的金子藏起來了、一件一件事都像針一樣刺痛胸口,為了那紙離婚書。大年初一跟我在電話里吵,我說過我不著急離婚、你有人你可以處我不會打擾你,其實我只想你回頭的時候還有路,我不想我的孩子是單親家庭,可你卻死心塌地的要離婚、隨了你的心愿可婆婆卻不願意了、好像離婚就是我願意一樣,我愛我的孩子可每次一和孩子視頻前任媽媽都會說問問你媽媽掙多少錢、孩子生病了會無緣無故的微信罵我,說拉黑就拉黑、我愛我的孩子我也想我的孩子可是我真的無能為力,那是自己身上的肉啊。用命換來的哪個母親不愛自己的孩子可是有些事真的迫不得已。


我認識的一個阿姨是因為她婆婆和老公不讓她見孩子。然後,在外面散布說是那個阿姨不要孩子不見孩子。

阿姨最初還可以悄悄去學校通過班主任見到孩子。後來,孩子奶奶告訴班主任,如果再讓孩子媽見孩子,就投訴她。班主任只能告訴孩子媽不能見,別為難她了。

孩子小時候很恨她的媽媽。

不過,後來隨著時間推移,孩子在初中的時候也越來越明白不是自己媽媽不要她,是爸爸出軌又找了一個。奶奶和爸爸聯合起來把媽媽欺負跑了,又不讓見面。

現在是,孩子和那個阿姨生活在一起了。因為孩子上大學了,不在老家了。


我的嫂子在孩子8個月的時候就回家了,我們算是臨庄,本來他回家的時候把孩子抱走了,結果第二天,她媽媽和他嫂子抱著孩子來到我父母家,我哥和父母同住,見到我媽媽,把孩子往我媽媽的懷裡一憝,連話都沒說掉頭就走了。

現在孩子我侄女十二了,從來沒看過孩子。這期間我哥找了好幾個媳婦,沒碰到合適的,我以後一直跟著我父母,在六七年前,我跟我哥都買了樓房,我哥也不跟父母同住了,我侄女對我哥找的每一個媳婦都挺親熱。現在我哥又找了個帶孩子的,現在兩歲吧,我侄女還經常哄她這個弟弟。還是跟著我父母!

這種連孩子撫養費都不願意出的人離婚的時候就應該讓他或她與孩子直接脫離父子或母子關係。既不出撫養費,也不來看孩子,對孩子不聞不問。這種人還讓他或她頂著父親或母親的頭銜幹嘛。這是對父母這個稱呼的侮辱。直接讓他或她與孩子脫離關係,省得他或她老了之後沒人管,又厚著臉皮來找孩子給他或她養老,這種人絕對幹得出來。

我們家長都站在各自的角度去詮釋離婚後的做法,都在以自己的想法為孩子著想,怕給孩子帶來這樣那樣的問題,豈不知哪一個孩子不願見自己的爸爸媽媽,哪一個家長考慮過他們的感受,隨之而來的隨著年齡的增長,孩子在情感上的淡漠,對自己缺乏安全感與尊嚴感的抵觸,特別是對家長的愛恨交加,是時間和金錢不能彌補的,愛孩子為他(她)好,請放下恩怨,彼此不計前嫌,當和孩子一起時珍惜陪伴的美好時光,不在一起時,請與孩子建立心靈契約:愛他(她)大聲說出來,讓孩子知道:我們分離了,但對你的愛一分不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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