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父母出首付購買的房產,離婚分割嗎?
07-06
1、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也就是說,如果父母在婚後為子女買房,房產證上是誰的名字,房產就歸誰。
2、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也就是說,除非父母有明確意思表示贈與一方,否則婚後為子女購房出資應視為對雙方的贈與。父母贈與一方的意思表示必須是在出資買房時作出,而並不是在參與訴訟時作出,且意思表示應當明確。
3、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婚後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房屋,不管產權登記在哪一方名下,離婚時按照出資份額按份分割。
4、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雙方用共同財產以父母名義買房,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產權屬於父母,離婚時不屬於夫妻財產,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資情況,算作債權要求償還出資額。
5、結婚時一方將房產贈予另一方,如果一方贈與另一方房產,哪怕是結婚很多年,只要是房產未過戶的,贈與一方也可以撤銷贈與,離婚時房產還是屬於贈與一方,不予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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