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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頻繁吵架感情破裂,有必要為了孩子而維持婚姻嗎?


不是為了孩子而維持婚姻,讓孩子有個完整的家這是你的需要,是你需要孩子幸福!不能把感情破裂還要維持的責任推給孩子。太沉重!孩子擔不起。孩子需要的是一個和睦的家庭,頻繁吵架的家庭對孩子傷害很大!這種心靈傷害會伴隨孩子一生。

每個人對婚姻的理解都是從父母那裡得來的。在爭吵環境中成長起來的孩子很難相信婚姻。這會對她(他)的人生觀造成很大影響。婚姻從來都不只是兩個人的事情,是兩個大家庭的事情,特別和孩子的人生息息相關。無論是繼續過還是離都要慎重!

有些婚姻看似感情破裂,其實通過相互溝通和各自做出改變,是可以找回原有的那份情感的!交流不是吵架,冷靜下來,先調整好自己的心態,問問自己到底想要什麼!導致夫妻關係不好的主要原因是什麼!如果通過自己的努力,是不是會發生改變!

有了答案以後,整理好心態,冷靜地和他(她)談談。把問題梳理清楚,真誠交流,態度誠懇!再給對方一段考慮時間,如果對方考慮清楚了,也希望繼續過下去,那就協商好,各自努力,做出改變,再給彼此一次機會。

夫妻之間一定不能打著過,爭吵打鬧對彼此傷害都很大,既然能夠結婚,又有了孩子,說明還是有感情基礎的,只要雙方都想把日子過好,還是有調整必要的。

夫妻之間的問題不複雜,只要彼此多些理解和寬容,矛盾就會減少很多。當然,我說的寬容絕對不是縱容,這是原則,一定要有底線,什麼可做,什麼不可做一定要分清楚。

有些夫妻習慣把問題都積攢到一起再說,這是最不好的,發現問題解決問題,不可積攢,積攢的結果就是縱容,使小問題變成大問題,吵來吵去目的不夠明確,最後都不知道是為什麼問題在吵,不清楚問題所在,就很難糾正,致使問題疊著問題,最後變成一團亂麻,無法理清。


我認為沒必要維持吧。雖說一切為了孩子,但兩人感情真破裂了,在一起,互相看著彆扭,時不時吵架,對孩子來說,也是傷害。

兩人時不時吵架,對兩個人心靈來說更是折磨!時不時生氣,身體更容易會 出毛病。我老家一對夫妻就是這樣,兩人從年輕時就吵,鬧離婚。但家裡老人壓著,周圍的親戚朋友也勸著,說為孩子,怎麼不是一輩子,結果兩個人繼續一起生話,也繼續爭吵。到了五十幾歲,兩個人身體都出了狀況,男的肝癌,女的乳腺癌。所謂氣大傷身,有一定道理的。

既然已經不愛了,就放手吧,放過對方也就是放過自己。這是對雙方身體的負責,更是對生命的尊重。


既然感情已經破裂就沒有必要再維持婚姻,總不能為了孩子而犧牲自己的整個人生吧!孩子有孩子的生活,十年二十年以後,孩子也要自己成家立業,到時候自己還是個多餘的人!

既然感情已經破裂那麼就果斷的離婚吧,真的沒有必要為了誰而將就!


謝桃子栗子邀請回答,我的感受,夫妻頻繁吵架,感情破裂,實在不能生活在一起了,那就離了吧!省得讓孩子聽你們吵得提心掉膽,害人害己。離了心靜,家庭不幸,大人孩子心裡都苦,離了不吵,苦中有靜。孩子靜中心安點。如果雙方有修養,不當孩子面吵,為了孩子有一個完整的家,完美的愛,那就忍著吧!等孩子走出校門,走入社會,長大了,成熟了,理解了,心靈健全了,你們都還想離,那就離了吧!


謝謝邀請!

夫妻發展到頻繁吵架感情破裂的底部,也就沒有必要為了孩子而維持婚姻了。

試想一下孩子的心裡感受?父母是孩子言傳身教的老師,你們頻繁的吵架帶給孩子一個什麼樣的影響呢?也許孩子受其影響,長大後也同樣不會處理自己的感情生活。

既然夫妻之間沒有感情了,就放棄對方,給他自由也是給你輕鬆。成天在吵架中度日,還不如洒脫的放手。


先說結論:完全破裂並會持續頻繁吵架的話,這種情況維持的婚姻對孩子沒有好處。

很多家長常常覺得為了孩子要維持一個完整的家庭,但是忽略了對孩子成長有好處的不是一個完整的家庭,而是一個能夠給予他愛的環境的家庭。

也就是說如果這個家庭是充滿愛的,讓他學會愛的且擁有快樂健康心理的家庭對他來說才是有好處的。

否則一個家庭里,每天給他感受到的都是父母在爭執吵架,那麼就算是一個完整的家庭,給他帶來的也都不會是一個好的影響。他感覺不到父母的愛,自然也不知道愛是什麼,以後也不會正確的愛,父母是孩子的模板,孩子的言行很多都是從父母那學來的。

所以建議題主,不要把對孩子有好處的點只放在孩子是否有一個完整家庭上,視角上可以拓寬去看待這個問題。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夫妻相遇組成一個家庭實屬不易,一個人從青少年開始,以至中年,直至老年都應當培養包容心,適應各種團體生活。從戀愛開始就應當有包容心倘若沒有包容心,何談互敬互愛,又怎能白頭偕老。所以說人從青少年就開始注重心理修養,克服急躁情緒,遇事冷靜多思考,擯棄刻薄獨斷唯我等怪癖,學會相互尊敬,養成憐愛心。這樣家庭會和睦,社會會和諧,這樣的價值觀誰人不歡迎?


為了孩子,沒有必要!!

離婚吧!!

如果你想好好的,就是不抱怨,你主動一些!!


現實中確實有很多這樣的夫妻,因為父母離異受傷害的不僅僅是大人,傷害最大的還是孩子,很多人為了孩子不受傷害,勉強生活在一起,孩子這個時候已經成了維繫夫妻的唯一紐帶。

所謂感情破裂,在法律上還是有相關定義的,主要是有幾種情形: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滿2年的。

如果沒有以上幾種情況,我想,你所說的感情破裂,無非是因為家庭瑣碎之事或者是因為柴米油鹽等經濟上的原因而爭吵導致失望,失去了繼續經營婚姻的信心。

當初兩人之所以結合在一起,不就是因為有了感情么?所以,感情是可以培養的,我估計,你們經常爭吵,是因為雙方都不想讓步,正所謂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大家都認為自己是對的,就成了不可調和之勢。

如果沒有第三人的插足,我相信你們的關係還是可以改變的,先不要說是為了孩子,為了自己也應該好好地冷靜下來,不要動不動就想到要離婚這一步。


這種事情不大好判斷,老話說的: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如果覺得離婚後對孩子的影響不如不離,那就還是盡量和好吧,反之,如果孩子覺得這樣的生活環境很痛苦,那還是離了好。具體情況具體對待,既然你考慮孩子在先,那你就徵求孩子的想法,以孩子的角度來感受在做出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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