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我跟我老公結婚,我老公給我爸媽兩萬,給我七萬,我七萬是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07-05
如果還沒有登記,給你的七萬那就是你私有財產,如果登記之後那就變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不想成為夫妻共同財產,可以申請婚前財產公正。這樣一旦婚姻出現危機,可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
既然已經要結婚了,就不要因為錢財問題讓自己變得不舒服,好好過日子吧。
真有意思,剛結婚,就準備將來離婚嗎?
一般來說,不存在這樣的問題,這七萬,你保管將來肯定用於家庭,除非你們是婚內AA制,在中國那樣可沒意思了。
結婚用的資金嘛!這個就要看你們領證了沒,財產的分割不是以辦酒席為分割點的,是以民政局蓋完章子領到結婚證這一刻為分割點的。換句話講就是如果你是先領證後辦酒席,那錢就是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是先辦酒席後領證那就是婚後財產
就當時給的話來說,如果已經說明是贈予,就當視為他給你的錢,屬於私有。但就你們的婚姻關係來說,可以視為共同所有。當家庭面臨經濟危機時可以以家庭所有來開支。但就法律層面來說,贈予的東西屬於你個人所有。任何情況下只有你有權處理這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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